《诗纪》别后三首为杂诗。注云。乐府通前为合欢诗。今从玉台。逯案。冯氏所据本当如此。今所见明本玉台正作合欢诗五首。
虎啸谷风起,龙跃景云浮。
同声好相应,同气自相求。
我情与子亲,譬如影追躯。
食共并根穗,饮共连理杯
衣共双丝绢,寝共无缝裯。
居愿接膝坐,行愿携手趋。
子静我不动,子游我不留。
齐彼同心鸟,譬此比目鱼。
情至断金石,胶漆未为牢。
但愿长无别,合形作一躯。
生为并身物,死为同棺灰。
秦氏自言至,我情不可俦
⑴ ○玉台新咏三。《乐府诗集》七十六。《诗纪》三十二。韵补二引绹、留二韵。灰、俦一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