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曰:汉房中祠乐。高祖唐山夫人所作也。周有房中乐。至秦改名寿人。凡乐。乐其所生。礼不忘本。高祖乐楚声。故房中乐楚声也。孝惠二年。使乐府令夏侯宽备其箫管。更名安世乐。安世房中歌十七章。其《诗》曰:
大孝备矣。
休德昭清。
高张四县。
乐充宫庭。
芬树羽林。
云景杳冥。
金支秀华。
庶旄翠旌。
七始华始。
肃倡和声。
神来晏娭。
庶几是听⑴。
粥粥音送。
细齐人情。
忽乘青玄。
熙事备成。
清思眑眑。
经纬冥冥(同上)。
我定历数。
人告其心。
敕身齐戒。
施教申申。
乃立祖庙。
敬明尊亲。
大矣孝熙。
四极爰轃⑵。
王侯秉德。
其邻翼翼。
显明昭式。
清明鬯矣。
皇帝孝德。
竟全大功。
抚安四极⑶。
海内有奸。
纷乱东北。
诏抚成饰。
武臣承德。
行乐交逆。
箫丂群慝。
肃为济哉。
盖定燕国⑷。
大海荡荡水所归。
高贤愉愉民所怀。
大山崔。
百卉殖。
民何贵。
贵有德⑸。
安其所。
乐终产。
乐终产。
世继绪。
飞龙秋。
游上天。
高贤愉。
乐民人(同上)。
丰草葽。
女罗施。
善何如。
谁能回。
大莫大。
成教德。
长莫长。
被无极(同上)。
雷震震。
电耀耀。
明德乡。
治本约。
治本约。
泽弘大。
加被宠。
咸相保。
德施大。
世曼寿(同上)。
都荔遂芳。
窅寙桂华。
孝奏天仪。
若日月光。
乘玄四龙。
回驰北行。
羽旄殷盛。
芬哉芒芒。
孝道随世。
我署文章⑹。
冯冯翼翼。
承天之则。
吾易久远。
烛明四极⑺。
慈惠所爱。
美若休德。
杳杳冥审。
克绰永福⑻。
硙硙即即。
师象山则。
呜呼孝哉。
案抚戎国。
蛮夷竭欢。
象来致福。
兼临是爱。
终无兵革(同上)。
嘉荐芳矣。
告灵飨矣。
告灵既飨。
德音孔臧。
惟德之臧。
建侯之常。
承保天休。
令问不忘(同上)。
皇皇鸿明。
荡侯休德。
嘉承天和。
伊乐厥福。
在乐不荒。
惟民之则。
浚则师德。
下民咸殖。
令问在旧。
孔容翼翼⑼。
孔容之常。
承帝之明。
下民之乐。
子孙保光。
承顺温良。
受帝之光。
嘉荐令芳。
寿考不忘(同上)。
承帝明德。
师象山则。
云施称民。
永受厥福。
承容之常。
承帝之明。
下民安乐。
万寿无疆⑽。
按:此歌《文选》补遗及广《文选》、《诗纪》均署唐山夫人。逯案。《汉书》仅谓唐山夫人作乐。乐与辞非一事。此质之汉志可知。似不得即署唐山夫人。今依《乐府诗集》编入阙名卷中。又此歌于乐分十七章。于辞实为十七首。郊祀歌仿此。
⑴ ○《汉书》礼乐志。《乐府诗集》八。《文选》补遗三十四。广《文选》十一。《诗纪》二。○逯案。通行本《汉书》此章与下章连为一篇。《文选》补遗及《诗纪》割七始等四句属下。别为一章。今依汲古阁本《汉书》及《乐府诗集》、广《文选》分厘之。
⑵ ○同上○《汉书》此与下篇连为一首。今从《乐府诗集》。
⑶ ○同上○王先谦《汉书》补注引吴仁杰曰:安世房中歌十七章。刊误区分之。一章多或十句八句。少或六句四句。未有奇数者。独王侯秉德一章七句。仁杰案。既醉诗及下文安其所章。皆用叠句。此章当云。王侯秉德。其邻翼翼。其邻翼翼。显明昭式。书本脱误。今改定作八句。
⑷ ○同上○《汉书》与下两篇连为一首。
⑸ ○同上○逯案。刘敞所见本《汉书》荡愉二字皆不叠。
⑹ 桂华○同上○逯案。《汉书》桂华二字冠下文之首。《乐府诗集》同之。惟又于文章字下刻□□两空格。《文选》补遗删桂华二字。
⑺ ○同上○逮案。《诗纪》依《文选》补遗、广《文选》以此四句与下文德福两韵共为一首。然检各本《汉书》。此四句悉独立成篇。当是原歌如此。今据以改正。
⑻ 美芳○同上○刘奉世曰:桂华、美芳。皆二诗章名。本侧注前篇之末。传写之误。遂以冠后。又词无美芳。亦当作美若矣。逯案。《汉书》此与下文连为一篇。而《乐府诗集》则连下文起首二句共为一篇。
⑼ 《诗纪》云。《汉书》自浚则以下别为一章。今从乐府。○同上○逯案。铁琴铜剑楼藏北宋本及汲古阁本各《汉书》。浚则等四句与上文皆连为一章。《诗纪》云云。不知究据何本。又《文选》补遗及广《文选》则以浚则等四句独立成篇。此盖从《汉书》刊误说。而足成十七章之数也。
⑽ ○《汉书》礼乐志。《乐府诗集》八。《文选》补遗三十四。广《文选》十一。《诗纪》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