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原注:以太常博士直集贤院,皇祐五年知袁州
吏隐宜春郡,追惟二相贤(自注:房琯、李德裕。)
节明天宝日,业茂会昌年。
友善曾何累,朋诬亦自煎
不才非不幸,异代若差肩。
⑴ 自注:琯坐与李适之、韦坚等善,贬宜春太守。德裕为王璠、李汉等所诬,贬为宜春长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