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绍兴十三年,初举郊祀,命学士院制宫庙朝献及圜坛行礼、登门肆赦乐章,凡五十有八。至二十八年,以臣僚有请改定,于是御制乐章十有三及徽宗元御制仁宗庙乐章一,共十有四篇。馀则分命大臣与两制儒馆之士,一新撰述,井懿节别庙乐曲,凡七十有四,俱汇见焉。
泰元尊临,富媪繁祉。
于皇祖宗,既昭格止。
奏舞象功,灵其有喜。
永言孝思,尽善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