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郡守申公鸿渐墓碣 明 · 李廷龟
四言诗 押庚韵 出处:月沙先生集卷之四十六
近世有居骆下而自号骆峰者。以文章一时。官至灵府院君谥曰文简公姓申讳光汉。余虽生后不及亲灸(一作炙)于门墙。家对骆峰。未尝不想望其文采。而有所兴感也。其孙曰鸿渐字冲举。长吾十三年为老友不幸早亡。亡今八年矣。旧宅遗墟。朝夕在眼。其于墓道之托。忍以不文辞乎。按状。申系出高灵丽朝检校成用。是其鼻祖。历四世有讳德邻宝文阁提学。入我朝。参议包翅、参判樯。皆以文艺名。至讳叔舟。翊扶光典文衡位上相三主勋盟。功名震世。谥曰文忠。于君为高祖曾祖泂。文科内资正。是生灵城。考讳津。文科黄海都事。娶士人辛弼宗女。生君于嘉靖辛亥业儒屡屈。荫补禁火别提迁升济用直长宗簿主簿戊子司马出宰闻庆、礼山。又通判箕城。入为军判官。升守麻田郡。庚子。为世子翊卫。以病解官。归凤山田舍。遂卒。年始五十。后参录武原从。追赠某官。君白长身。容丽而气清。心如其貌。温温文献家风事亲色养尽其道。持丧奉祭一于礼。惠穷寡兄弟。皆出至诚。其为邑也。束吏宽民勤谨自饬由是所至号治。去后有思。君擩染家庭。早有华问朋游益附。咸以远大期之。不达无年。吁其命也。君娶丰川任氏判尹说女也。自君殁八年。犹服丧。矢终其身。只有一女。适进士崔淀。亦早寡。啜粥三年柴毁竟死。任氏取族人申应潭子澈以后君。幼。噫。君之配及女。咸有至行可传于后。于兹亦可见君之刑也。进士文行名人无命短折。有子曰有海。幼。养于君。事君犹父才秀伟器。年十三。乃能葬君以礼。今又治石。谋纪君世德。虔诚来速铭。亦可尚也。铭曰。
远矣华胄,世簪缨兮。
忠益大,继灵城兮。
君能自饬,绍厥声兮。
惟啬于命,罔时亨兮。
行积于躬,及孤茕兮。
视其闱庭,兰玉贞兮。
有嗣有孙,不坠名兮。
定则食报,后之赢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