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判书准挽 明 · 金安国
七言律诗
六甲周环五岁加,人间享此亦无多。
贤科桂籍声名远,卿秩金章宠命嘉。
主器纵嗟亏嗣庆,作楣犹喜有持家。
彫零庚老今几尽,衰朽孤生奈若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