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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史三十八首
其二十五
(丁丑)
清末至民国 ·
陈衍
黑子昔得罪,高允欲救之。
语以当首实,见原庶可期。
黑子不能用,被杀坐罔欺。
崔浩后遇祸,允同蹈于危。
太子教之辩,坚持不易辞。
刘因论此事,责备无已时。
所谓首实者,乃为徼倖资。
徒恐负黑子,于义亦已私。
竖儒不近情,苛论空尔为。
罪如有可原,鼎镬宁如饴。
指导一生路,同寮理亦宜。
教人以首实,己身乃实违。
所以奋不愿,苟免非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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