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圣王建官司地,因象知天。
推历用明于大纪,考星咸自于初躔。
合三体以为元,成书最密;
举二篇之定策,备数无愆。
古有善谈,载于前志。
因太初创立之首,述往圣知时之义。
莫不究极象数,精穷天地。
有时以纪夫启闭,有日以纪乎分至。
躔离弦望也,于此而为正;
晦朔昏明也,于此而攸示。
下可辨乎斗建,上靡差于辰次。
惟君审玑衡之运,所以绪正于元功;
使民知寒暑之来,然后顺修于时利。
况夫历为一岁之本,纪明太极之基。
惟精祲之至妙,岂深思之与知?
必也迎辰以策,定晷于仪。
帝尧则羲和而分命,颛顼则重黎而是司。
皆所以准厥二气,乘于四时。
圣有作也,人皆度之。
制自清台,得举正履端之要;
职由太史,尽观文察理之宜。
若乃辰集于房,日穷于纪。
孟陬既协于月建,摄提亦随乎杓指。
国既颁正朔以为令,王乃观情性而顺理。
章蔀元之书兮著于彼,子丑寅之正兮见于此。
可以察发歛于未然,定惨舒之所以。
推其生律,子阳午阴而互分;
治以明时,春作秋成而是拟。
且夫天之运也,日与星而代逢;
地之道也,柔与刚而莫穷。
非乃圣无以探其赜,非立法无以举其中。
我乃错综气候,参稽变通。
起建星而运算,故积岁以成功。
考连珠合璧之辰,得名尤邃;
应大吕黄钟之统,立道斯同。
用能钩校旧仪,审观新度。
成败因之而遂纪,气节于焉而可步。
于以极阴阳之大端,于以备五六之中数。
亦何异鲁经比事,举二中以岁成;
羲《易》穷神,合五位而象布。
后王以是历象不可不审,纪经不可不循。
立元而谨其始,或节事而授于民。
冯相则致乎日月,保章则志夫星辰。
以定五十五数,以通三百六旬。
所谓见道而知治,何患以天而占人?
彼为刻漏以考中星,但纪昏晓之度;
处璇玑而观大运,盖明气候之因。
犹未若测运动于二仪,齐往来于七政。
建乃星纪,先夫算命。
吾皇所以监古历之尤疏,颁新书而考正。
天人之际,因以明焉。
乃知夫作者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