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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也] 寿 宿 [星宿] [告发。自首] [宿留,停待也] [又也,再也] [顿也] [获多也] [句读] [卦兆辞] [禽覆卵也] [句当] [久渍] [喙也] [地名。又与釉同] [更多…]
组词:词首词末
用韵:句末
对仗:对语
漢語字典
拼音:mǒu  韵部:
〈代〉
    (象形。金文字形。像木上结一个果实,本是“梅”的象形。(méi)本义:梅)
  • 指一定的不明说的人或事物
    • 如古人某。——·周容《芋老人传》
    • 狂生某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
    • 太监某守辽东。——·崔铣《记王忠肃公翱三事》
    • 某亦守法。
    • 王某。(王安石。古人作文起稿,写到自己的名字,往往只作“某”,或在“某”上冠姓,以后誊写时才把姓名写出。根据书稿编的文集,也常保留“某”的字样)。——·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 又如:某人;某天;某官某(某某官(叫)某某的(人)。某,文言虚指代词。此处前一个代此人官职,后一个代他的姓名);某等(我等,我们);某们(我们,某是代词);某舍(犹某公子)
  • 指不定的不说明的人或事物
  • 又如:某家(指不确定的一家)
  • 指代失传的或忘记的人名或时、地等 。如:某者(表示姓名失传的人)
  • 自称之词。指代“我”或本名。旧时谦虚的用法
  • 又如:某则以为;某不量敌;某知罪矣;我张某;某以(某矣。自称自己的代词,我);某家(戏曲中自称之词);某乙(自称代称);某甲(自称之代词)
〈名〉
  • [方]:妻子 。如:你的某给人欺侮去,你反而打我给人看
康熙字典𣐥

  • 玉篇》古梅字。 (灰韻)
  • 說文》酸果也。从口含一。註詳七畫。
  • 又《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莫後切,謀上聲。 (有韻)
  • 唐韻》詔前人之言也。《玉篇》不知名者曰某。《韻會》臣諱君曰某。《論語》某在斯。《左傳·宣十年》某氏之守臣某。
  • 又泛言事物亦曰某。《禮·少儀》問品味,子食于某乎。問道藝,子習于某乎,子善于某乎。
  • 又《正韻》莫補切,音姥。 (麌韻)
  • 義同。
  • 甘本作𤮺。當爲𣐥,俗作某,非。𣏁。
説文解字   古文某从口

清代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酸果也。此是今梅子正字。說見梅下。從木。甘。闕。此闕謂義訓酸而形從甘不得其解也。玉裁謂。甘者、酸之母也。凡食甘多易作酸味。水土合而生木之驗也。莫厚切。古音𡉈一部。古文某。從口。從口者、甘之省也。㒳之者、皃其酢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