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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郑三俊(共 1 首) 五绝 1 作品不分行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池州府建德人,字用章。万历二十六年进士。授元氏知县。天启初累官至光禄少卿,极陈魏忠贤、客氏之罪。及吏部尚书赵南星、户部右侍郎杨涟等被贬,遂引疾归。忠贤党劾三俊与邹元标等“合污同流”,革职闲住。崇祯初起南京户部尚书兼掌吏部事。澄汰魏氏余党一空。后入为刑部,转吏部。乞休归。明亡后,家居十余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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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三俊,字用章,号玄岳,南直隶池州府建德县人。万历二十五年丁酉科应天乡试举人,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联捷进士,授北直隶元氏县知县,调真定县知县,累迁南京礼部精膳司郎中,出为河南归德府知府。天启初年,召为光禄寺少卿,后改太常寺卿。崇祯元年(1628年),起南京户部尚书兼掌吏部事。郑三俊刚上任时仓库不足一月之饷,而郑三俊力祛宿弊,纠正怠忽职守的官员,并与兵部力争虚冒兵额的开支,不久之后士兵都能吃饱。看见芜湖、淮安、杭州三个地方榷关的官员贪污腐败,郑三俊也上书弹劾把他们罢免。崇祯八年(1635年)转任吏部尚书,主持京察,斥罢七十八名不称职的官员,时论都佩服他办时公平。接著他又上书请求「议官评、杜请属、慎差委」三事,都被崇祯帝采纳。后来又考绩入都,留为刑部尚书。崇祯十年(1637年),因曲庇侯恂下狱,卢象升等上疏救援,内阁先后拟旨“回话”、“为民”、“提问”,最后,崇祯帝批:“可将三俊罪状,一一讲明,不必更处奏事官。”。家门前悬挂有“天子三问”匾额。崇祯十五年后重新起用为刑部尚书,不久后又取代了李日宣成为吏部尚书。郑工俊先后举荐了李邦华、刘宗周足以继任吏部尚书,又荐黄道周、史可法、冯元飏、陈士奇四人,又奏罢不称职的吏部官员数人。但后来引进了吴昌时,故颇为世所诟病。
五言绝句
题公署竹 明 · 郑三俊
五言绝句
萧萧数竿竹,偏宜作风雨。
何处起咸韶,试看此君舞。
按:整理自《古今图书集成》归德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