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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蔡复一(共 2 首) 五绝 2 作品不分行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76—1625 【介绍】: 明福建同安人,字敬夫。好古博学,善属文,人称元履先生。万历二十三年进士。任兵部郎中多年。天启间,以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四年,贵州巡抚王三善讨安邦彦败死,以复一代之,寻进总督贵州、云南、湖广军务,屡战有功,卒以事权不一致败。解任俟代,卒于军中。既没,囊无余赀。谥清宪。有《遁庵全集》。
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敬夫,同安人。万历乙未进士,除刑部主事历员外郎中出为湖广参政官至兵部右侍郎谥清宪有遁庵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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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复一(1576年12月9日—1625年11月3日),字敬夫,号元履,晚号遁庵,出生于金门县(当时为福建同安),后随父亲旅居厦门。蔡复一生于翔风里十七都蔡厝(今金门县金沙镇光前里蔡厝),幼时和父亲蔡霁移居同安(今厦门市)。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中进士,授刑部主事,升员外郎,万历二十四年(1596)任郎职,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蔡复一在北京初识钟惺。万历三十九年(1611)从郎职离任,前后凡十五年。出京为湖广参政。万历四十一年癸丑(1613年)夏天,长江决堤,蔡复一在澧州治水,秋冬间,擢升为观察使,分镇湖北,后在辰州筑边墙七十馀里以防苗乱。泰昌元年庚申(1620年)九月起用为山西右布政使,易州兵备道,在故里乡居四年。天启元年辛酉(1621年)春天,蔡复一从同安故里起程赴易州,同年九月,从右布政使升迁为左布政使。官至兵部左侍郎、总督贵州、云南、湖南、湖北、广西军务兼贵州巡抚,人称“五省经略”。与蔡献臣齐名,人称“同安二蔡”。天启二年十一月,由山西布政使司左布政使改官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天启五年三月,蔡复一因兵溃被解除职务。天启五年乙丑(1625年)十月,因染疟痢,病故于平越军(今贵州福泉市)。追赠兵部尚书,谥清宪。民间流传,蔡复一身体残缺,独眼、跛脚又驼背,人称「蔡目一」,他也曾自嘲为「一目观天上」。
五言绝句
秋坐 明 · 蔡复一
五言绝句
夕照尽归水,秋声半在林。
飞蝉过别树,未断曳来音。

夕阳 明 · 蔡复一
五言绝句
夕阳欲下山,一半恋流水。
短笛牛羊归,馀光照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