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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华允诚(共 2 首) 七律 2 作品不分行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88—1648 【介绍】: 明常州府无锡人,字汝立,号凤超。华允谊弟。天启二年进士。从高攀龙学,传其主静之学。崇祯时官兵部员外郎,疏言温体仁等徇私乱政,被夺俸,寻归养亲。福王时起吏部员外郎,十余日即辞归。明亡后,以不肯剃发,被杀。有《春秋说》、《四书大全参补》。
人物简介
华允诚(1588-1648),字汝立,号风超,南直隶常州府无锡(今属无锡)人。华允谊弟。天启二年(1622)进士。从高攀龙学,傅其主静之学。崇祯时官司兵部员外郎,疏言温体仁等徇私乱政,被夺俸,寻归养亲。福王时起吏部员外郎,十余日即辞归。明亡后,以不肯剃发,被杀。有《春秋说》、《四书大全参补》。马世奇与华允诚,龚廷祥并称"锡山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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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允诚(1588年—1648年),字汝立,号凤超,直隶常州府无锡县(今江苏省无锡市)人,明末政治人物,官至吏部员外郎。清初,因不肯剃发被杀。华允诚出生于无锡簪缨世家,曾祖父华舜钦,官瑞州府知府,祖父华启直,官四川参政。有弟华允谊。华允诚少年师从钱一本,学《易经》,长大后师从同乡高攀龙,在首善书院讲学。天启元年(1612年),中式辛酉科应天乡试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联捷壬戌科进士,天启四年(1624年)从高攀龙入京,授工部都水司主事。因魏忠贤擅权,二人先后告归。崇祯改元,华允诚复出,官工部营缮司主事,转员外郎,后调兵部。曾弹劾温体仁、闵洪学等徇私乱政,疏陈“三大可惜,四大可忧”,指出“次辅体仁与冢臣洪学,同邑朋比,惟异己之驱除,阁臣兼操吏部之权,吏部惟阿阁臣之意,造门请命,夜以为常”。被夺俸半年,不久辞归养亲。弘光帝时,起为吏部员外郎,十馀日即辞归,闭门读易。永历二年(即清顺治五年,1648年),因不肯剃发被人告发,斩于金陵。与马世奇、龚廷祥并称“锡山三忠”。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追谥节悯。《明史》有传。
七言律诗
赠族侄 明末 · 华允诚
七言律诗
当年草创水西堂,忠孝关情此日觞。
一德赓歌荃泽久,三春报答棘心长。
云深会有重离照,纲密其如千仞翔。
最爱芝兰森秀色,早为家国兆祯祥。
按:梁溪诗钞卷十二

绝命词 明末 · 华允诚
七言律诗
视死如归不可招,孤魂从此赴先朝。
数茎白发应难没,一片丹心岂易消。
世杰有灵依海岸,天祥无计挽江潮。
山河漠漠长留恨,惟有群鸥侔寂寥。
按:《明季南略》卷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