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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柴经(共 1 首) 五律 1 作品不分行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浙江鄞县人,字季常,号松洲。正德十二年进士,授刑部主事,以谏武宗南巡遭廷杖。历广东、四川布政使,官至南京右副都御使,兼署大理寺,以平反一故陷人于罪之案件,被劾归籍。
甬上耆旧诗·卷十四
字季常,号松洲。少有文名。中正德丁丑进士,授刑部主事。会帝巡游,公与同曹伏阙谏,诏跪五日,杖三十。嘉靖改元,迁云南按察佥事,改湖广。有郑生者,有司以怨坐之死。监司知郑氏富,自嫌莫为雪,公独条其冤状,郑生得免。沅州判官某与当轴姻,横酷,公立按其罪,一道栗然。历迁广东按察使、四川左布政使,擢副都御史,提督留都操江。公法律详整,江防改观。以摄大理治狱,法曹有为言官修故怨文,致人死罪,公力持不可,竟出之。言官衔公,约同列交章论之,竟坐落职。公天性孝友,居官门无私谒。在蜀除内台,诸所馈,赆一不受。生平口不道人过,喜宠荐后辈,时称长者。所著柴中丞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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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经(1477年—?),字季常,号松洲,浙江宁波府鄞县人。明正德五年庚午科浙江乡试第三名举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登丁丑科会试一百七十四名,廷试二甲七十四名进士,刑部观政,初授刑部主事,十四年因谏武宗南巡,被施廷杖。嘉靖元年,特进刑部员外郎。次年迁任云南按察佥事。丁忧归,服阕,起复补湖广佥事,嘉靖九年转任贵州参议,十年升江西副使,十三年升广东按察使,嘉靖十五年(1536年)三月升广东右布政使。嘉靖十八年(1539年),迁任广东左布政使,十九年丁忧守制。起复补四川左布政使,嘉靖二十年(1541年)九月,进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兼管巡江。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二月,被弹劾落职,回到家乡,终老于家。葬于鄞县西山深溪村后山。
五言律诗
西野 明 · 柴经
五言律诗
西野草堂冬,高风此卧龙。
敌寒时仗酒,踏雪更扶筇。
书素相宾主,梅花作汝侬。
山阴多夜访,乘兴喜能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