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70—1542 【介绍】: 明苏州府吴江人,字静之,号讱庵。吴洪子。正德三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升员外、郎中,刚直不挠,为权贵所不喜。巡抚河南,以河南惟河患最甚,遂根极利害,著《汾河通考》。宗室将军朱祐椋招纳亡命,侵掠民间。山疏免为庶人。旋被祐椋诬,左迁浙江参议。后以佥都御史巡抚四川,论罢不职武臣。晋右副都御史,提督南赣军务。官至刑部尚书,以论翊国公郭勋触帝怒,免官归,道卒,谥忠襄。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静之。尚书洪子。正德戊辰进士,授刑部主事历南赣河南四川巡抚进刑部尚书加太子少保追谥忠襄维基
吴山(1470年—1542年),字静之,号讱庵,南直隶苏州府吴江县(今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县)人。官至刑部尚书。吴洪之子。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应天乡试一百二十一名举人。正德三年(1508年),登戊辰科进士,授刑部主事,后历任员外郎、刑部郎中。正德十五年,外任山东按察司副使。嘉靖二年(1523年),担任陕西布政使司右参政,次年改江西左参政。嘉靖六年,任福建按察使。嘉靖八年,改江西左布政使。嘉靖十年,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河南。嘉靖十三年,贬为浙江右参议,次年升江西布政使司左参政,同年授应天府府丞。嘉靖十六年,授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四川等地。嘉靖十七年,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嘉靖十八年,授刑部右侍郎,次年改左。嘉靖二十年,升为刑部尚书。
五言律诗
五言排律
栖栖事行役,四牡各西东。
此日双旌合,他乡一醉同。
登临寻古寺,摇落感秋风。
白雁怀江馆,朱幡下渚宫。
山容浮紫翠,林影乱青红。
报国心常切,怀人话未穷。
几时林下路,杖屦会从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