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全粤诗·卷一六三
刘存业(一四六〇 — 一五〇六年),字可大,号简庵。东莞人。明孝宗弘治三年(一四九〇年)进士一甲第二,授翰林编修,选充经筵官。六年,疏归养母。十年,以母命赴朝。越年,复乞归。武宗即位,赴京仍任经筵官,纂修《孝宗实录》。正德元年五月,卒于官,年四十七。有《简庵稿》。明崇祯《东莞县志》卷五、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七六有传。维基
刘存业(1459年—1506年),字可大,号简庵,广东东莞人,弘治庚戌科榜眼。正德初年病卒。成化十九年(1483年),广东乡试第二名举人。弘治三年(1490年)中式庚戌科一甲第二名进士(榜眼),授翰林院编修。武宗继位后,充任经筵官,修撰《孝宗实录》。正德元年(1506年)病重卒。家无余财。
五言律诗
七言律诗
闻说罗浮四百峰,肩舆拨破紫云重。
酿花时雨轻轻点,醉草温风故故浓。
石壁篆书皆妙墨,铁桥遗履有灵踪。
凭谁画我双蓬鬓,高帽长衫坐古松。
古风
六鳌钓罢虹霓竿,玉笙乘风吹紫鸾。
微吟呜呜倚清寒,赤松山深轻相韩。
我有虚室炼就丹,与君握手倾肺肝。
不须清露出铜盘,一胸盈盈冰玉团。
拂拭莫耶醉中看,殷勤赠以青琅玕。
天地云霞制衣冠,直登蓬瀛履屼巑。
回首日月空跳丸,蜀道非难人自难(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卷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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