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全宋诗
韩彦质,延安(今属陕西)人。世忠第三子(《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一七)。高宗绍兴十一年(一一四一),直秘阁(同上书卷一四三)。二十八年,行光禄寺丞(同上书卷一七九)。孝宗淳熙五年(一一七八),知秀州(《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二之二一)。六年,权两浙转运判官(同上书礼二四之九六)。七年,知平江府(《吴郡志》卷一一)。九年,除太府少卿、淮西总领。十年,兼知临安府。以太中大夫致仕,卒谥敏达(同上书礼五八之九○)。今录诗三首。全宋文·卷五八二四
韩彦质,延安府(治今陕西延安)人,世忠次子。历官右承务郎、直秘阁、右朝奉郎、直显谟阁、行光禄寺丞。孝宗时知秀州,权两浙运判,历淮西总领、户部侍郎、兵部侍郎、兼知临安府、权工部尚书。以徽猷阁直学士、太中大夫致仕,卒,赠光禄大夫,谥敏达。见《宋会要辑稿》礼二九之九六、礼五八之八九、食货一八之一二、食货五六之六二、食货六八之八五、职官六二之二一、仪制八之二二,《宋史》卷三六四《韩世忠传》。
五言律诗
为物聊经世,本无黄屋心。
重明得传器,大业若遗簪。
典册褒崇极,庭闱孝养深。
昊天归德报,不使二毛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