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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胡元质(共 1 首) 七绝 1 作品不分行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宋长洲人,字长文,小名庆孙,小字季华。高宗绍兴十八年进士。光宗时,历任秘书省正字、校书郎、给事中。出知和州、太平州,除江东安抚兼知建康府,皆有政绩。转四川制置使兼知成都府,奏减蜀盐虚额钱,又请蠲夔路九州民间岁置金银重币,蜀人德之。以敷文阁大学士致仕。卒年六十三。谥献惠。
全宋诗
胡元质(一一二七~一一八九),字长文,长洲(今江苏吴县)人。高宗绍兴十八年(一一四八)进士,时年二十二(《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历官秘书省正字,知太平州、建康府。召为起居舍人兼权中书舍人兼国史院编修官,出为四川制置使兼知成都府。以敷文阁学士致仕。卒年六十三。事见《吴郡志》卷二七。
全宋文·卷五八六六
胡元质(一一二七——一一八九),字长文,平江府长洲(今江苏苏州)人。年二十二登绍兴十八年进士。乾道中历校书郎、礼部郎官、右司谏、起居舍人、中书舍人、给事中。出知和州、太平州。淳熙元年迁江东安抚使、兼知建康府。四年,除为四川制置使、兼知成都府。以敷文阁大学士致仕,封吴郡侯。淳熙十六年卒,年六十三,赠少师,谥献惠。著有《左氏摘奇》十三卷(存)、《西汉字类》五卷、《成都古今丁记》二十五卷、《总效方》十三卷。见《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八之五六,《中兴两朝圣政》卷五七,《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南宋馆阁录》卷八,《吴郡志》卷二七,《宋史》卷三四、二○二,《直斋书录解题》卷一四。
七言绝句
吴江怀古 南宋 · 胡元质
七言绝句
子胥今日委东流,吴国明朝亦古丘。
大笑夫差诸将相,更无人解守苏州(明钱谷《吴都文粹续集》卷二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