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李湜,哲宗元祐六年(一○九一),为荆南北路转运使兼知潭州。八年,知荆南(《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四、四八一)。绍圣中知郑州(《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三之一八七)。徽宗崇宁二年(一一○三),以元祐中弃地事追贬五官(同上书六八之八)。
李湜,元丰六年为将作监主簿,累官湖南提刑。元祐六年,以左朝散郎、荆湖北路转运使除为集贤校理、知潭州,八年二月改知荆南。绍圣二年知郑州。崇宁二年以元祐中措置湖南失宜,追贬五官。见《宋会要辑稿》职官六八之八、食货六三之一八九,《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五九、四八一,《宋史》卷九六《河渠志》六,《北宋经抚年表》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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