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
元光作竟,幽炼三商⑴。
原按:“右镜径四寸,重四两有四铢。背周作横画,又半月形者九,而后杂以虎、凤、龙、虬之属,识在其边,凡六十有三,篆曰「天龙赤汉元光元年五月丙午日辰太岁」云云,半月中各间一铭,亦凡八,篆文曰「元光作竟幽炼三商」。纪元之两元,与光明之「光」,仙人之「仙」,画并倒笔如细丝,精绝无匹,时杂隶体。”
⑴ 清郭汝诚修咸丰三年刊《顺德县志》卷一九《金石略一》
四言诗
句
① 邓盛,字伯直。州人也。不知其所以进仕,为秭归令。闻母病,解印绶决去。既归,母果亡,居丧尽孝。太尉马日磾嘉其所履服,竟即辟之。初入府为主簿,寻为太尉诸曹掾。时彭城相左尚以赃获罪,三府掾属考验,逾年不竟,更选盛覆拷。盛至狱,洗沐尚,解械,赐席,乃谓尚曰:“君受国重恩,而所坐事理如此。今遇君子,不可以小人道相待。”尚感盛至意,对曰:“今使君相待如此,尚独何心不以死相归乎?”即引笔具对。时人语云云。
淑问得竟,皋陶邓盛⑴。
⑴ 明黄佐《广州人物传》卷一邓盛本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