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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府曲辞
隋疏乐志曰:建鼓殷所作。又栖翔鹭于其上。不知何代所加。然则汉曲。盖因饰鼓以鹭而名曲焉。○谭苍醍醐云。汉初有朱鹭之瑞。故以鹭形饰鼓。又以朱鹭名鼓吹曲也。
朱鹭,鱼以乌,路訾邪,鹭何食,食茄下。
不之食,不以吐,将以问谏者。
按:○《宋书》乐志。《乐府诗集》十六。《诗纪》五。○逯案。贾生书云。鼓所以来谏。《诗》云:柔亦不茹。刚亦不吐。此歌云云。言谏官之道也。茄。古荷字。又十八曲歌辞凡以为声字者皆细字旁书之。以区别于本文。"鱼以乌"与下"路訾邪"皆为表声之词,无义。明徐祯卿《谈艺录》:"乐府中有妃呼稀"、'伊阿那'诸语,本自亡(无)义,但补乐中之音。"此处"鱼以乌"、"路訾邪"亦属此类。
战城南。死郭北。
野死不葬乌可食。为我谓乌。
且为客豪。野死谅不葬。
腐肉安能去子逃。水深激激。
蒲苇冥冥。枭骑战斗死。
驽马裴回鸣。梁筑室。
何以南。何以北。
禾黍不获君何食。愿为忠臣安可得。
思子良臣。良臣诚可思。
朝行出攻。莫不夜归⑴。
⑴ ○《宋书》乐志。《乐府诗集》十六。《文选》补遗三十四。风雅翼。选诗补遗下。广《文选》十二。《诗纪》五。○逯案。梁筑室句不辞。上梁字乃衍文。以字虚声。原文当作筑室河南梁河北河。今作河。假借字耳。《汉书》卫青传。遂定河南地。绝梓领。梁北河。讨蒲泥。破苻离云云。魏文帝典论。孝武自征元以迄征和。征匈奴四十馀举。逾广漠。绝梓领。封狼居。禅姑幕。梁北河云云。皆言定河南梁北河事。当梁汉人习语。如司马相如难蜀父老。梁孙原云云。是其比。汉取河南。置朔方郡。故筑室以为屯戍。并以讨胡。遂有梁北河之事。此歌筑室河南梁河北。即指此乎。又思子良臣。子乃哉之假借字。与下圣人出美人子之子同例。
古今乐录曰:汉章帝元和中。有宗庙食举六曲。加重来上陵二曲为上陵食举。《后汉书》礼仪志曰:正月上丁。祀南郊。次北郊、明堂、高庙、世祖庙谓之五供。礼毕。以次上陵。西都旧有上陵。东都之仪。太官上食。太常乐奏食举。按古辞大略言神仙事。不知与食举曲同否。○逯案。古今乐录所疑非也。此题上陵与本文山林。殆皆上林之误。
上陵何美美。下津风以寒。
问客从何来。言从水中央。
桂树为君船。青丝为君笮。
木兰为君棹。黄金错其间。
沧海之雀赤翅鸿。白雁随。
山林乍开乍合。曾不知日月明。
醴泉之水。光泽何蔚蔚。
芝为车。龙为马。
览遨游。四海外。
甘露初二年。芝生铜池中。
仙人下来饮。延寿千万岁⑴。
⑴ ○《宋书》乐志。《乐府诗集》十六。广《文选》十二。《诗纪》五。又《书钞》五三十八、《御览》七百七十一并引笮、间二韵。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
长命无绝衰。山无陵。
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
天地合。乃敢与君绝⑴。
⑴ ○《宋书》乐志。《乐府诗集》十六。广《文选》十二。《诗纪》五。
一曰远期。《宋书》乐志有晚芝曲。沈约言旧史云诂不可解。疑是汉远期曲也。古今乐录曰:汉太乐食举曲有远期。至魏省之。
远如期。
益如寿。
处天左侧。
大乐万岁。
与天无极。
雅乐陈。
佳哉纷。
单于自归。
动如惊心。
虞心大佳。
万人还来。
谒者引。
乡殿陈。
累世未尝闻之。
增寿万年亦诚哉⑴。
⑴ ○《宋书》乐志。《乐府诗集》十六。广《文选》十二。《诗纪》五。○逯案。远如期、益如寿。两如字皆声。与蛱蝶曲轩奴轩之奴殆同。故远如期实即远期也。此曲盖美宣帝时单于来朝之作。《汉书》匈奴传云。单于朝甘泉。礼毕。宿长平。上登长平诏单于勿谒。其左右当户之群臣。皆得列观。及诸蛮夷君长侯王数万咸迎于渭桥下。夹道陈、上登渭桥。咸称万岁。正与此曲所写相同。又宣帝纪有司议曰:匈奴单于乡风慕义。举国同心。奉珍朝贺。自古未之有也云云。与此累世未尝闻之。义同。
石留凉阳凉石。水流为沙锡以微。
河为香向始𥡙。冷将风阳北逝。
肯无敢于于扬。心邪怀兰志金安薄北方开留离兰⑴。
⑴ ○《宋书》乐志。《乐府诗集》十六。《诗纪》五。○逯案。留、凉双声。阳、凉叠韵。皆石之形容。锡读为细。与前曲高以大语法同。言细又微也。冷将风阳北逝。冬日行北陆。故曰阳北逝。盖上言石沙之销毁。下言时光之迅速。
一曰公无渡河。崔豹《古今注》曰:箜篌引。朝鲜津卒霍里子高妻丽玉所作也。子高晨起刺船。有一白首狂夫。披发提壶。乱流而渡。其妻随而止之。不及。遂堕河而死。于是援箜篌而鼓之。作公无渡河之曲。声甚凄怆。曲终。亦投河而死。子高还。以其声语其妻郦玉。郦玉伤之。乃引箜篌而写其声。名曰箜篌引。○逯案。宋乐志巾舞歌诗有公莫舞一篇。沈约谓琴操有公莫渡河曲。其声所从来已久。乐录非之曰:今三调中自有公无渡河。其声哀切。首入瑟调。不容以瑟调杂于舞曲云。据此。公无渡河曲兼为瑟调曲。
公无渡河,公竟渡河。
堕河而死,当柰公何⑴。
⑴ ○《初学记》十六。《白帖》十八。乐府古题要解下作公无渡河。《乐府诗集》二十六。《文选》补遗三十四。广《文选》十二。《诗纪》六。○逯案。《白帖》谓此歌出琴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