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安
阴平 山 天 间 [中间]烟 边 关 仙 安 篇 川 欢 干 宽 端 官 攀 冠 [衣冠]看 先 喧 斑 颠 鲜 偏 轩 迁 丹 鞭 翻 湾 餐 千 肩 班 簪 编 竿 观 [观看]坚 巅 艰 三 渊 酣 娟 鞍 滩 牵 笺 酸 堪 宣 添 甘 翩 庵 捐 肝 悭 毡 湍 穿 尖 玕 衫 删 煎 鹃 焉 纤 骖 谙 阡 兼 冤 帆 专 暄 镌 龛 珊 愆 骞 旃 燕 [地名]藩 弯 沾 贪 毵 参 [参考]鸢 潸 淹 瞻 涓 拈 缄 幡 煖 [同暄、煊,又人名冯煖]芊 殚 签 占 [占卜]鞯 刊 跹 耽 铅 棺 蠲 鶱 菅 邅 膻 奸 柑 颁 砖 漙 埏 谖 蕃 般 湮 萱 郸 溅 [溅溅,水疾流貌]憨 番 芟 缣 湔 鬖 谦 掀 担 [负也]扳 杉 跚 砭 瘢 崦 轓 聃 杆 韆 箪 笾 觇 驩 鳏 鹯 歼 饘 铦 戡 鳊 监 諠 褰 忺 瘝 勘 鳣 粘 搴 嫣 悛 翾 襜 甔 鸳 鞬 钻 眈 詹 渐 [流入也]恹 姗 潘 鹓 蔫 滇 剜 癫 篸 戋 暹 鹣 篯 佥 幨 掺 搀 儇 棬 煽 摊 咽 蒹 儋 犍 苫 圈 馣 蜿 痁 篿 萹 韽 蚶 颛 盦 纶 [纶巾]憸 泔 眢 籓 嬛 熸 椷 蕳 攕 弮 阉 箯 朘 鼾 顸 瑊 塼 嗛 鼘 锬 蜎 鹌 縿 扁 [扁舟]矸 挻 嵁 杴 黫 扇 桉 啴 剸 揎 谽 鹐 谵 籼 蹎 豜 褼 媅 酖 蔪 髋 鬝 晅 腌 坍 狻 莞 梴 汧 獾 祆 媕 詀 撺 攧 倌 坩 鋗 嘕 磏 瑄 瘨 鐕 瀸 蠉 惉 佔 枮 拴 仟 苷 譞 潫 瘫 楄 闩 襳 襌 礛 駽 眅 犴 攑 耑 胭 孅 蝙 舑 攓 煊 幵 馦 鳒 猭 欦 扦 豌 笘 啽 懁 颟 彡 岍 廯 驙 栴 哻 酟 絟 攐 馠 狦 搬 栅 掂 栓 疳 腤 锨 鞙 葌 甂 櫼 韱 裷 痑 憣 噡 鱄 幓 鐉 脠 剬 烻 勌 鑯 淊 [与浛同。沈也]膞 迀 攽 [更多…] 阳平 还 难 [艰难]南 年 寒 然 前 言 眠 船 泉 贤 颜 传 田 閒 闲 钱 缘 残 园 连 怜 圆 弦 阑 筵 妍 悬 盘 源 全 原 禅 环 乾 莲 绵 澜 旋 兰 谈 帘 栏 坛 繁 玄 团 潭 岩 檐 元 鸾 弹 峦 蝉 寰 权 垣 湲 顽 鬟 玩 延 便 [安也]岚 缠 蛮 联 桓 椽 惭 蓝 丸 烦 完 潺 猿 蟠 拳 严 盐 廛 涟 嫌 韩 辕 蚕 含 廉 虔 衔 凡 躔 涎 髯 函 男 涵 炎 甜 诠 銮 潜 樊 援 [引也]筌 燃 研 [研究]蟾 岏 槃 咸 痊 奁 恬 栾 铅 纨 昙 攒 蜒 壖 阗 漙 沿 舷 抟 蕃 鋋 填 般 檀 堧 员 喃 楠 黏 馋 谗 篮 圞 瞒 阎 骈 鹇 谭 荃 黔 棉 挛 璠 阛 钳 铨 镮 燔 娴 斓 镵 镰 脔 巉 刓 鼋 蘩 粘 佺 劖 遄 惔 钤 磐 覃 孱 沅 漩 瀍 谩 諴 拦 袁 圜 汗 [可汗]蜷 畋 鬘 蚿 鲇 跧 锾 婪 胖 蹯 颧 胼 犍 醰 鞶 惓 鬈 膰 篿 嵓 璇 墦 襕 櫋 爰 嬛 挦 媛 璿 椷 矾 娈 磻 牷 毚 痰 櫩 洹 塼 嗛 蝝 谰 楩 碞 锬 郯 諵 蚖 灊 汍 澴 巑 肰 羬 綖 嫄 佃 鬑 剸 褴 邯 羱 蹁 湉 貆 蚺 濂 慱 鳗 鲢 氾 燂 騵 崡 甝 婵 樠 孪 磏 獑 藫 鬗 媊 僝 滦 萑 唅 馒 欃 橼 芄 澶 撋 鞔 沺 磌 楄 嚵 瀺 狿 薠 峘 蜬 杋 痫 邗 囒 呥 莚 蠜 鏄 憪 瓛 咱 雈 辁 媻 啽 倓 篅 蠊 藖 駩 燣 玹 絟 芫 蹒 嗹 抏 婘 憛 儃 笲 騝 骿 澹 瞯 梿 痃 縏 噒 觠 虤 莮 籣 棎 劆 荁 薕 澖 蜁 巏 浛 鶢 姩 艬 峑 幋 矕 媔 膞 曫 蘫 甉 螊 糫 筨 [更多…] |
漢語字典凡 拼音:fán 韵部:咸 〈副〉
康熙字典凡
説文解字凡 清代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冣𢬸而言也。冣各本作最。最者、犯而取也。非其義。今正。冣者、積也。才句切。𢬸者、絜也。絜者、束也。絜者、麻一耑。束之成一耑也。冣𢬸者、緫聚而絜束之也。意內言外曰䛐。其意冣𢬸、其言凡也。春秋䋣露曰。號凡而略。名目而詳。目者、徧辨其事也。凡者、獨舉其大也。享鬼神者號一曰祭。祭之散名。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嘗、冬曰丞。獵禽獸者號一曰田。田之散名。春苗、秋蒐、冬狩。按周禮多言凡。六典、凡也。治典、敎典、禮典、政典、刑典、事典、目也。鄭注。言冣目者、謂其緫數也。若其他言凡祭祀、凡賓客、凡禮事、凡邦之弔事。言師掌官成以治凡。亦皆聚括之謂。舉其凡、則若网在綱。杜預之說春秋曰。傳之義例。緫歸諸凡。凡之言氾也。包舉氾濫一切之稱也。从𠄠。𠄠、耦也。耦各本作偶。今正。一二者、天地之大數也。故从?。从𢎜。𢎜、古文及字。見又部。及、逮也。从及者、取?束之意。浮䒦切。古音在七部。讀扶音切。按篆體右像古文及之半。而左引筆下垂。內从一、非从二也。與說解不相應。夫許旣列之?部。明言从?。不宐乖異如是。葢轉寫旣久。譌奪之由。尠有深思者。許以先篆後古籒爲經例。先古籒後篆爲變例。變例之興、起於部首。部首爲?、則从?之凡當先列。从一之凡當後之。攷定其文。當作?。冣?而言也。从?、?耦也。从?、?古文及。此下又云?、篆文?。李斯省改古文。漢人行之。故許立文必如是。妄人不知。一移一奪。乃使倉頡所造、千古放佚。許君凡例、委於艸莽矣。○江沅曰。右旁作?。乃古文及之省也。?乃二之形。而以上筆引長配右也。當云从古文及省。則得之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