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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字 五絶 236七絶 2273五律 337七律 424五排 1 473四言 32六言 151古體 10040樂府 78 2 150 33辭賦 8琴操 2 19其他 250 294
五乌
阴平  [铺盖] 洿 [更多…]

阳平  [读书] 峿 [更多…]
组词:词首词末
用韵:句末
对仗:对语
用典:典故词末
漢語字典
拼音:fú  韵部:
〈动〉
    (形声。从人,孚(fú)声。本义:俘获)
  • 同本义
    • 俘,军所获也。——《说文》
    • 以为俘聝。——《春秋传》。按,死者取左耳为聝,生者为俘。
    • 俘,取也。——《尔雅》。注:“囚敌曰俘。”
    • 俘二百五十人。——《左传·宣公二年》
  • 又如:生俘(活捉);俘斩(俘获斩首);俘系(俘获拴缚);俘执(俘获擒捉);俘敌数千
  • 缴获;指用战争手段获取对方土地或物质等
    • 俘厥宝玉。——《书·汤誓》
    • 俘我王官。——《左传·成公十三年》
  • 又如:俘劫(侵犯掠夺);俘邑(在战争中获取,因而对其有所有权的城邑)
〈名〉
  • 俘虏
    • 夷不乱华,俘不干盟。——《左传·定公十年》
  • 又如:伤俘(受伤的俘虏);战俘(战争中捉住的敌人)
  • 通“宝”。珍贵之物
    • 人来归俘。——《左传·庄公六年经》
康熙字典

  •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芳無切,音孚。 (虞韻)
  • 說文》軍所獲也。《春秋·莊六年》齊人來歸衞俘。三傳皆曰衞寶,杜預曰俘囚,疑經誤。一說俘,取也。與書俘厥寶玉同義。經以所取言之,傳以其物言之,非經誤也。又《左傳·莊三十一年》諸侯不相遺俘。《爾雅疏》囚敵曰俘,伐執之曰取。
説文解字  

清代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軍所獲也。春秋左氏經。齊人來歸衞俘。傳作衞寶。公羊、穀梁經傳皆作衞寶。杜曰。疑左氏經誤。按非誤也。俘、孚聲。寶、缶聲。古音同在尢幽部。經用假借字。傳用正字。又如經曰。莒人弒其君密州。左氏傳云。書曰莒人弒其君買朱鉏。買卽密。如㵋水卽汨水。朱鉏卽州。如邾婁卽鄒。亦是字異實同。不得疑經誤。亦不得謂傳誤。从人。孚聲。芳無切。古音在三部。春秋傳曰。㠯爲俘聝。成三年左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