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庄清度(1660年10月15日—1749年10月14日,即顺治十七年九月十二日-乾隆十四年九月初四日),字系安,号省堂。江苏省常州府武进县(今属常州市)人。年少时颖异,善写文章,康熙二十年(1681年)辛酉科江南乡试取中举人。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丁丑科会试第七名会魁,殿试位列第二甲第六名进士出身。授江西南昌府奉新县知县。其科考墨卷传出、刊行后,时人奉为名家。奉新县任内,设置义仓,捐养廉银提倡义举。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大计荐举卓异,升任湖南凤凰营通判。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由湖南巡抚陈瑸保举特荐,升授山西大同府朔州知州。康熙六十年(1721年),因自备鞍马押运军粮至阿尔泰察罕叟尔清军大营,吏部议叙,予记录三次。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三月,推升礼部仪制司员外郎。雍正元年(1723年),山西省补行大计,朔州知州任内荐举卓异。四月二十六日,吏部引见,雍正帝朱笔点出记名,升补礼部仪制司郎中。十二月,改刑部郎中。雍正二年(1724年),差充甲辰科湖南乡试正考官。诰封奉政大夫。雍正七年(1729年),年七十岁辞官归乡,与族中子弟讲论经史,抉摘奥义,津津不倦,得以见到族弟庄培因、庄大升取中乾隆六年(1741年)辛酉科举人,号称「前后同年」,为一时盛事。庄氏族中六十岁以上已辞官者合组「九老会」,清度是最年长者,有诗句:「九人六百三十岁,林下相逢尽一家。」乾隆十四年(1749年)九月初四日,卒,年九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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