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金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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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兰 朝代:明至南明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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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兰(?
—17世纪),字谷生,绍兴府馀姚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金兰是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的举人,天启五年(1625年)成进士,获授婺源知县;朝廷提出禁止东林党,毁坏书院以充实粮饷,他提出当地是朱熹故乡而得以保全。
之后升任山东道监察御史,以流寇问题严重上陈便宜四事,历任陕西巡按御史、长芦巡盐御史、应天督学御史,再转为应天府丞、太常卿后辞官归乡。
鲁王朱以海监国,起用金兰为太常卿,绍兴失陷后去世。
孙子金煜是清朝顺治十五年进士、金烜则擅长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