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李鸿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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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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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时矩(1767年—卒年不详),字传方,号月亭。
湖北省武昌府兴国州(今属黄石市阳新县)人,清朝翰林、政治人物。
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己酉举人。
考取觉罗官学教习。
嘉庆元年(1796年)丙辰科第三甲第四名同进士出身。
点翰林院庶吉士。
四年(1799年)四月,翰林院散馆,仍留馆任庶吉士。
六年(1801年)翰林院散馆,抽签分发至学习主事上行走,以部署用刑部直隶司主事。。
石时矩在分发刑部之后叹道:「人生不幸,乃为刑官。
」其后,每次判案时必定悉心探求案情。
十六年(1811年)转刑部江西司主事。
二十年(1815年)丁忧去职。
二十三年(1818年)服阙,补刑部奉天司主事。
个性朴实正直,不受时势动摇。
遇到疑案则刚直与上官争论,因此难以升迁,在刑部近二十年方以年资累积升员外郎、郎中。
道光二年(1822年):刑部奉天司郎中,考选山东道监察御史。
九月,上奏请旨斟酌修正铨叙办法以疏通官员升迁的壅滞。
十月,奏请严饬缉捕湖广两省盗匪以使地方安定。
道光帝朱批同意:「著李鸿宾据实秉公严密缉捕,务除匪党以靖地方,前任及现任地方官,下及胥吏,如有包庇徇隐及缉捕废弛者,指名严参毋稍讳饰,勉之。
」三年(1823年)山东道监察御史。
十一月,奏请严格禁止开山耕种以杜绝水患原因。
但道光帝朱批否决:「必不能行之事。
」四年(1824年)转任掌四川道监察御史。
御史任内所奏之事皆能切中时弊。
奉命稽查京仓,有家丁索取陋规费用,石时矩即将之驱逐。
五年(1824年)以病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