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全汉文·卷二十九【生卒】:?—前59 【介绍】: 西汉济阴定陶人,后徙平陵,字弱翁。少学《易》,为郡卒史。昭帝时举贤良,以对策高第为茂陵令,茂陵大治。后迁河南太守,豪强畏服。宣帝即位,征为大司农,迁御史大夫。大将军霍光死,其子霍禹为大将军,兄子霍山领尚书事,霍氏权重骄纵。相建言削弱霍氏之权,宣帝善之。地节三年,代韦贤为丞相,封高平侯。曾谏宣帝为轻率出兵击匈奴。又条理汉兴以来国家便宜行事及贤臣所言,进言宣帝当效法先朝,“勤劳天下,垂意黎庶”,多被采纳。卒官,谥宪。
相字弱翁,济阴定陶人,居平陵。武帝末为郡卒史。昭帝时举贤良,对策高第,除茂陵令,迁河南太守,坐事下狱。遇赦,复守茂陵令,迁扬州刺史,征为谏大夫,复为河南太守。宣帝即位,拜大司农,迁御史大夫。地节中为丞相。封高平侯。神爵三年卒,谥曰宪侯。有集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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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汉文·卷三十三【生卒】:?—前36 【介绍】: 西汉鲁国邹人,字少翁。韦贤少子。以父任为郎。少好学,谦逊下士,以明经擢为谏大夫,迁大河都尉。后以让爵辟兄事,宣帝高其节,以为河南太守。元帝即位,为少府,迁太子太傅,至御史大夫。永光中为丞相。好作四言诗,今存《自劾》、《戒示子孙》两首。
玄成字少翁,鲁国邹人,丞相贤之少子。为谏大夫,迁大河都尉,袭爵扶阳侯,拜河南(「表」作河内。)太守。神爵末徵为未央卫尉,五凤中迁太常,坐杨恽免。起为淮南王中尉。元帝即位,进少府,迁太子太傅。永光初拜御史大夫,代于定国为丞相。建昭三年卒,谥曰共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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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89 【介绍】: 东汉扶风平陵人,字孟达。好学博闻,雅称儒宗。光武帝建武末举孝廉,为郎中。明帝永平六年拜谒者,三迁魏郡太守。章帝时官至大鸿胪。数陈选士当以才行为先,不可纯以阀阅,帝纳之。元和二年行司徒事,从帝东巡。还,病卒。著《韦卿子》。全后汉文·卷二十九
彪,字孟达,扶风平陵人,丞相韦贤玄孙。建武末,举孝廉,除郎中,以病免。永平中,如拜谒者,三迁为魏郡太守。章帝初,以病免。征为左中郎将长乐卫尉,迁奉车都尉,行太常事,拜大鸿胪。元和中,行司徒事。章和末,以病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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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18 【介绍】: 明广东博罗人,字广汉。成化二十三年进士。除建阳知县,筑城郭,建朱熹诸贤祠。累擢为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进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诸府,所部水军,请停织造。寻加至户部右侍郎。全粤诗·卷一六二
张津(一四六四—一五一八),字广汉,号罗峰。博罗人。明宪宗成化二十三年(一四八七)进士。初授建阳知县。忧归,补大冶,徵授御史。孝宗弘治十四年(一五〇一),忤旨下狱,寻得释。武宗正德初,巡按广西,出为泉州知府。以不附刘瑾,削籍为民。瑾败,起任宁波知府,迁山东左参政,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进右副都御史,巡按应天诸府。官至户部右侍郎。卒,赠南京户部尚书。《明史》卷一八六、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九〇有传。维基
张津(?—1518年),字广汉,广东承宣布政使司惠州府博罗县(今广东省博罗县)人,明朝户部侍郎。广东乡试第五十八名举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中式丁未科三甲第八十一名进士。授建阳县知县。升监察御史。弘治十四年,吏部尚书职位缺,廷臣推马文升、闵圭,而张津与同官文森、曾大有请用致仕尚书周经、两广总督刘大夏等,忤逆旨意而下诏狱。后言官论救得以释放。明武宗继位后,巡按广西,弹劾总镇中官韦经擅移官帑。之后出任泉州府知府。刘瑾被诛后,起用为宁波府知府、升山东左参政、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之后晋为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府等地。后加户部右侍郎,仍巡抚应天。死后,赠南京户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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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明镇江府丹阳人,字仁甫。弘治九年进士。授行人,擢刑科给事中。正德初,上言天灾频仍之因在于幸臣窃权,忠鲠疏远。又偕九卿伏阙请诛刘瑾等宦官“八党”,触瑾怒,谪蓟州判官。复被刘瑾列为奸党给事中之首,罢归。有《谏垣遗稿》。维基
汤礼敬,字仁甫,直隶镇江府丹徒县(今江苏省镇江市主城区)人。明朝官员。应天府乡试第五十七名举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六十六名进士,授行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擢刑科给事中。改刑科右给事中、署理科事。正德初年,上疏言:「陛下践阼以来,上天屡示灾谴。不谨天戒,惟走马射猎,游乐无度。顷四月中旬,雷电雨雹,当六阳用事时,阴气乃与之抗,此倖臣窃权,忠鲠疏远之应也。」同年八月,又上书议论两广镇监军韦经。之后他与九卿伏阙跪请诛杀「八党」。刘瑾怀恨在心,随即汤礼敬疏请当审奏囚犯判决之日,有上诉冤情者斥退不奏,刘瑾指控汤礼敬此举为变更祖制,贬谪为蓟州判官。朝廷又列举奸党给事中十六人,汤礼敬居首,遭罢官归乡。未几卒。刘瑾憎恶朝中言官讥讽批评时政常常针对自己,就动辄利用其他事情处罚言官。汤礼敬之后,王涣、何绍正也如此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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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良辅,字师召,号此斋,江西南昌府新建县人,民籍。明朝进士、官员。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江西乡试举人,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第二甲第五十六名进士。授刑部主事,迁广东司员外郎,十六年十月升云南按察司佥事,调湖广下江防道佥事,驻蕲州。二十年二月以修建明显陵实城及旧邸宫殿等工成,升一级,为本省布政司右参议,二十三年九月升广西按察司副使,平定柳林马平诸县巢贼韦金田等,升俸一级。后官至山东左布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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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茂义(1505年—?),字时卿,浙江宁波府慈溪县人,民籍。浙江乡试第三十九名举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会试第二百七十四名,登第二甲第三十四名进士。历官南京兵部郎中,十七年二月升广西布政使司右参议,转广西按察司副使,二十一年以抚辑思恩军民府九巡检司之乱,升俸一级,二十三年正月升广西布政司左参政,二十五年以平定柳林马平诸县巢贼韦金田等功,赏银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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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令皙(1613年—1663年),原名木实,改名本实,字木生,号霜回,后改为令皙,浙江湖州府安归籍,长兴县人。明末清初文人。天启四年(1624年)举人。崇祯十三年(1640年)进士,任江阴知县。明亡后,庄廷鑨私修《明史辑略》,请李令皙作序,题茅元铭、吴之铭、吴之熔、李涛、茅次莱、吴楚、唐元楼、严云起、蒋麟徵、韦金佑、韦一围、张篙、董二酉、吴炎、潘柽章、陆圻、查继佐、范骧等十八人于其上,又说明此书是根据朱氏(即朱国祯)的原稿增删而成。顺治十八年(1661年)为归安知县吴之荣告发,鳌拜责令刑部满官罗多等到湖州彻查。康熙二年(1663年)正月二十日农历旧年,前来李令皙拜年的客人络绎不绝,李家百馀人连同拜年的亲友皆遭逮捕。这时廷鑨已死,被掘墓刨棺,枭首碎骨。此事牵连甚广,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6月31日)李令皙被凌迟处死,其子李礽焘等四人皆斩杀,史称「庄廷鑨明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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