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生卒】:?—1887 【介绍】: 清宗室,隶正蓝旗,字树南。直隶总督庆祺子,以任子官礼部主事。咸丰六年进士。光绪间历任热河都统、左都御史、礼部尚书。以劾左宗棠,不随班祝“万寿圣节”,用语过当,革职留任。旋遵旨巡察海防,疏陈烟台、旅顺间防守事宜。十二年,两宫谒东陵,慈禧太后不欲在孝贞显皇后(即东太后)陵前行跪拜礼,延煦面诤数四,慈禧不得已跪拜如仪。维基
延煦(1828—1887年),字青卿,号树南,清宗室,隶正蓝旗满洲。清朝官员,礼部尚书,进士出身。咸丰六年(1856年)二甲进士,改庶吉士。同治四年(1865年)授盛京兵部侍郎,光绪二年(1876年)十月授热河都统,后病解。光绪九年(1883年),再出为左都御史、理藩院尚书、礼部尚书,卒于任。曾任理藩院尚书。光绪十年(1884年)五月戊子,接替恩承,担任清朝礼部尚书,后去世。由宗室奎润接任。担任《钦定台规》(清都察院刊本,1892)总阅官。祖孙三代皆为进士翰林。
人物简介
孙家穆,安徽寿州人。同治十年(1871年)辛未科进士。官户部云南司主事。光绪八年(1882年),云南巡抚杜瑞联报销军费,由崔尊彝和永昌知府潘英章前往北京向太常寺卿周瑞清、王文韶和景廉打通关节,孙家穆索贿十三万两,此时阎敬铭上任户部尚书,孙家穆知其清廉,最后以八万多两了结。是年六月,御史陈启泰奏参周瑞清受贿,朝廷立即派刑部尚书麟书、潘祖荫确切查明,八月二十四日,江西道监察御史洪良品又奏称云南报销案,户部索贿八万两,后来王文韶、李鸿藻承认接受过“炭敬”。惇亲王奕誴主张严查“炭敬”、“节敬”、“别敬”、“赠敬”等变相贿赂,邓承修、张佩纶、盛昱等连上奏折表示支持,但翁同龢等表示反对,最后,慈禧太后对此不予追究,仅将王文韶、景廉、奎润、董恂降二级调用,孙家穆与周瑞清革职、赔赃。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3275粤ICP备17077571号关于本站联系我们客服:+86 136 0901 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