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明制,防宰相专政,以大臣领部,以小臣直阁。国朝尤严宸断,每发诏,必云朝廷自有权衡,然不能无顾问,故先有三院,后有军机房。行走虽多人,至上前,自宜以一人应对。于是最前一人仍不异独相,所谓跪头挚者也。咸丰中,侍郎杜翰行走次第四,论吏部缺人,上曰:『杜翰转左。』当谢恩,而翰不动,推之已熟睡,其閒如此。
⑵ 八旗人增一丁,岁益银饷卌八两,国以致困,旗丁亦不足自给。而定制限居京城中,出城门有禁。咸咎洪承畴,以为怀二心,欲弱满洲也。承畴偷生视息,岂有远见及百年后乎?此亦准绿营养兵之制耳。自唐以前无额兵,虽有府兵田,特如今驻防之制。尽郡县而置兵,盖始自宋。宋因五代藩镇养兵之习而不之察耳。
⑶ 都统胜保以跋扈赐死,谳其罪,云不应取苗沛霖之妾也。山西富民争产,狱三反,唯论嫠妇有无生产痕。彼嫠冤不得雪,而千万家赀俱尽矣。
⑷ 同治十二年,左都御史胡家玉论江西加漕,江西抚奏辩,显违祖制,反讦告家玉抗粮,降三级调用。
⑸ 六部、都察院,《明史》谓之七卿。加通政司、大理寺,为九卿。
⑹ 夷人入京,太常失日坛乐器,乃用月坛乐,以马垂帘之祥。
⑺ 咸丰十年,试南书房编检拟鲍照数诗,皆不知所出。
⑻ 京中言,翰林詹事中能文学者有二人,李、张也,又有半人,不得其名。周尤恶此言。人因云,周恐为半人也。余问李,李笑云:『此必半人所自言。』同治十年,试贡士《刑赏忠厚之至》,余广询馆人,皆不知所出,乃得之于陆广敷编修。馆中犹当有人,我未之见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