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生卒】:1516—1582 【介绍】: 明福建同安人,字舜臣,一字汝尹,号芳洲。嘉靖二十年进士,四十五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入为刑部侍郎。辽藩狱起,奉命往勘,依法处庶人罪,毫无株连。忤张居正意,削籍逮讯,死狱中。有《江防信地》、《静庵集》等。维基
洪朝选(1516年—1582年),字汝尹,一字舜臣,号芳洲,庵号静庵,福建省泉州府同安县人,嘉靖二十年进士。明世宗嘉靖十六年福建乡试第十三名举人,二十年(1541年)辛丑科会试第一百六十二名,二甲二十四名进士。授户部主事,历任郎中、按察司副使、参政、太仆寺少卿。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入为刑部侍郎。洪任刑部侍郎期间,为逢迎徐阶,逼死故都御史杨顺。辽王朱宪㸅因各种劣迹被查办,朝选为钦差至辽府勘查,辽王立一大白纛(白旗),上写「讼冤之纛」,被视为造反,洪朝选认为辽王愚昧,并非谋反,于是选择避重就轻。隆庆三年京察,是年十一月,刑部左侍郎洪朝选和光禄寺少卿尹乐舜等官员被判定为不称职,依例致仕。洪朝选归乡,甚为愤恨,发言指责张居正夺情不孝,又批评福建巡抚劳堪。隆庆四年,同安县民刘梦龙和叶弦有财务纠纷,打起诉讼官司。福建巡抚何宽宣判刘氏败诉。刘家不服,而叶弦是洪朝选夫人的亲侄子,刘家长辈刘存德遂指使家族子弟搜集洪朝选的不法情事。万历二年,刘梦龙向福建巡按御史孙琮提交了洪朝选的罪證,但孙琮置之不理。万历五年,庞尚鹏接替何宽出任福建巡抚,刘家再次兴讼,庞尚鹏将此事交由泉州府推官支大纶处理,支氏仍置之不理。万历九年,劳堪出任福建巡抚,同安知县金枝将朝选的罪证递交劳堪,并由刑部审理。万历九年十二月,劳堪依据刑部公文,将洪朝选逮捕下狱。次年正月二十四日,洪朝选在狱中自缢身亡。洪朝选之子洪兢赴京师为父翻案,劳堪贿赂冯保,冯保罚洪兢「赐杖」。南直隶太平府知府叶烃曾是洪朝选的业师,他协助洪兢,为了替洪朝选翻案,他编织当年洪朝选因捲入张居正与辽王朱宪㸅的私人恩怨,最后遭到毒手的虚构情节。洪竞将这份材料交给给事中孙玮。万历十年,张居正病逝,同年十二月十九日,给事中孙玮弹劾劳堪“故勘”洪朝选,使其致死。云南道侍御史羊可立趁机奏言:“已故大学士张居正隐佔废辽府第、田土,乞严行查勘。”已废辽王次妃王氏也奏称辽王府“金宝万计,悉入居正府”。明神宗命司礼监张诚及侍郎丘蕣偕锦衣指挥前去籍没张居正家。万历十五年五月,经三法司会审,劳堪以“故禁、故勘”之科条,发配浙江观海卫终身充军。康熙十二年(1673年),张居正的曾孙张同奎进京上呈《上六部禀帖》,请求更正《明史·张居正传》的不实记载,此举得到朝廷同意。但是《明史》卷一一七《辽王传》、卷二四一《孙玮传》中仍保留此说。《明史》孙玮本传记载张居正与劳堪以通夷罪诬之,将之收狱,在狱中将其饿死,张居正深恨朝选,其虽死,亦不允其亲人收尸,直到尸腐恶臭。,万斯同本人深受明末东林党薰陶,对“洪朝选案”抱持一定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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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君谟。少嗜学,九岁能操觚。从其父棻宦游南安,父卒于倅署,奉丧还,橐中罄尽。其嫂以庶凌之,至不相容,乃奉母王僦居单外,益自激厉,常愉色以慰母心,为文日益工。中进士,以刑部郎使恤刑闽中,所平反多。迁河南参政。时福藩初建,公正身率属,弹压不少假,诸珰咸奉约束。再擢顺天府尹,执法不阿。有大珰乞免其庄田役,不许。从中挤之,遂以兵部侍郎致仕。家居适寝疾,沐浴具衣冠而卒,年七十二。所著有历官记录疏草、秋水阁墨副诸书。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君谟,鄞县人。万历辛丑进士,除刑部主事累官江西右布政入为顺天府尹进南大理卿加南兵部右侍郎致仕有秋水阁集维基
董光宏,字君谟,号定所,浙江鄞县人,晚明政治人物、学者。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浙江乡试七十四名举人,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登辛丑科二甲十二名进士。官刑部主事、录囚江北,晋员外郎,恤刑福建,多所平反。晋郎中,外放河南提学佥事,历河南右参议、按察副使、河南参政、陕西按察使、江西左右布政使。天启三年升任顺天府府尹,执法不阿,中官乞免其庄田役,不许,从中挤之,改南京大理寺卿,七年以南京兵部右侍郎致仕,卒年七十二。曾任右都御史。逝世后,万斯同撰传,钱象坤撰《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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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秀百家词选·镜阁新声朱中楣,字远山,庐陵人。明宗室议汶女,吉水兵部侍郎李元鼎室,礼部尚书振裕母。有《石园随草》。
槜李诗系·卷四十一朱中楣,原名懿则,字远山,吉水人。前明宗室议汶女,兵部尚书李元鼎室,礼部尚书振裕母。著有《石园五集》,钱牧斋宗伯为序。熊雪堂少宰称其诗馀“秾纤倩丽,不减易安。”陈伯玑李云“田遴选《国雅》,海内闺秀仅得二人,惟夫人与黄皆令而已。”
字远山,南昌人。李少司马元鼎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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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遗珠【介绍】: 明末清初江西吉水人,字梅公。天启二年进士。官至光禄寺少卿。李自成军入京师,元鼎从之,授太仆寺少卿。顺治元年降清,擢兵部右侍郎。坐事论绞,免死,杖徒折赎,未几卒。有《石园集》。
晚晴簃诗汇·卷二十一李元鼎(1595-?)字吉甫,号梅公。江西吉水人,天启二年(1622)进士,官光禄少卿。入清,官至兵部左侍郎,著有《石园全集》三十卷。
简介李元鼎,字吉甫,号梅公,吉水人。明天启壬戌进士,历官光禄少卿。入国朝,官至兵部右侍郎。有《石园全集》。
维基字吉甫,号梅公,江西吉水县人。生于明万历二十三年(一五九五)。天启二年(一六二二)进士,授行人,升光禄少卿。入清,擢兵部右侍郎,转左侍郎充殿试读卷官。顺治十六年(一六五九)落职归里。筑梅山小隐,与远山夫人倡和其间。康熙九年(一六七○)卒于家。有《石园全集》。其词与远山合刻为《随草诗馀》,单行为《文江词》。
李元鼎(1595年—1670年),字子彝,号梅公,江西吉安府吉水县(今江西省吉水县)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天启二年(1622年),登壬戌科进士。崇祯年间,授行人司行人。崇祯二年(1629年),改吏部考功司主事。崇祯三年,改文选司主事,崇祯四年,改稽勋司员外郎、考功司员外郎、文选司员外郎。升光禄寺少卿。崇祯十七年(大顺永昌元年,清顺治元年,1644年)李自成攻入北京后,再授光禄寺少卿。李自成败,李元鼎降清。同年,授太仆寺少卿。顺治二年(1645年),升任太仆寺卿、太常寺卿。顺治二年,授兵部右侍郎。顺治八年(1651年),升任兵部右侍郎、殿试读卷官、兵部左侍郎。去官回乡,优游林下十馀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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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17—1687 【介绍】: 明末清初浙江鄞县人,字夔献,环村。诸生。康熙六、七年间创立讲经会,万斯大、万斯同兄弟等均曾参与。十九年,以贡生入京廷试,未中。后卒于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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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31—1694 【介绍】: 清江南昆山人,字原一,号健庵。顾炎武之甥。康熙九年进士,授编修,历官至刑部尚书。与弟徐秉义、徐元文均为贵官。曾总裁《一统志》、《明史》、《会典》等书。与高士奇、王鸿绪等互相标榜,其家人门客子侄亦受贿营私,横行乡里,因而屡遭劾奏。然罢官之后,帝仍命将书局自随。编有《读礼通考》、《通志堂经解》、《传是楼书目》,另有《憺园集》等。晚晴簃诗汇·卷三十六
徐乾学,字原一,号健庵,昆山人。康熙庚戌一甲三名进士,授编修,官至刑部尚书。有《憺园集》。词学图录
徐乾学(1631-1694) 字原一,号建庵,江苏昆山人。康熙九年探花,授编修。康熙十一年,任顺天乡试副主考官,因选人不当,降级调用。后升左赞善,充日讲起居注官。母丧归家,著《读礼通考》120卷,丧满任《明史》总裁官,升侍讲学士。康熙二十四年廷试第一,入南书房,教习皇子,升内阁学士,任《清会典》、《大清一统志》副总裁,教习庶吉士。康熙二十六年,升左都御史、刑部尚书。有《通志堂经解》。著有《读礼通考》、《檐园集》等。家有"传是楼",藏书甚富,辑有《传是楼书目》。清诗别裁集
字原一,江南昆山人。康熙庚戌,赐进士第三人,官至刑部尚书。著有《憺园集》。○昆山顾亭林先生融贯古今,学人非诗人也,而其诗醇雅可传。尚书为亭林外甥,熟于朝章国故之大,盈廷议礼,必折衷焉。及发言为诗,亦复诸体惬当,艺林谓酷似其舅,信然。维基
徐乾学(1631年—1694年),字原一,号健庵,江南昆山县人,清初政治人物、学者,官至刑部尚书。是著名学者顾炎武的外甥。徐乾学八岁能文,得舅父顾炎武的传授。与胡渭、顾祖禹、万斯同、阎若璩、黄仪、朱彝尊、姜宸英、黄虞稷、顾湄等有往来。顺治七年(1650年)与吴伟业、尤侗、朱彝尊、宋德宜等在嘉兴南湖组织十郡大社。康熙九年(1670年),举进士一甲第三名进士及第,授内弘文院编修。康熙十一年(1672年),与蔡启观一起典考顺天府乡试,因副榜遗漏汉军卷未取,遭给事中杨雍建弹劾。康熙十四年(1675年),捐复原官,升为左春坊左赞善,充任日讲起居注官。历任内阁学士、刑部尚书等职。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被任命为《明史》总裁官。奉命编纂《大清一统志》、《清会典》及《明史》。康熙二十五年,任礼部侍郎,充经筵讲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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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34—1691 【介绍】: 清江南昆山人,字公肃,号立斋。徐乾学弟。顺治十六年殿试第一,授修撰。康熙间历官国子监祭酒、翰林院掌院学士、左都御史,官至文华殿大学士。二十九年,以乾学子侄在籍招权竞利事牵连,休致归里。有《含经堂集》。晚晴簃诗汇·卷三十一
徐元文,字公肃,号立斋,昆山人。顺治己亥一甲一名进士,授修撰,官至文华殿大学士。有《含经堂集》。清诗别裁集
字公肃,江南昆山人。顺治己亥赐进士第一人,官至大学士。维基
徐元文(1634年—1691年),字公肃,号立斋,江南昆山县人。清初学者、政治人物,官至文华殿大学士。徐乾学之弟。顺治十六年(1659年)进士第一,顺治帝称徐元文为「佳状元」,赐冠带、蟒服、乘御马等,授翰林院修撰。康熙十八年,出任修《明史》总裁,荐万斯同入史局。升国子监祭酒,充经筵讲官。康熙称赞他:“徐元文为祭酒,规条严肃,满洲子弟不率教者,辄加挞责,人人敬畏。后人不能及也。”后任左都御史,官至文华殿大学士兼翰林院掌院学士。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尼布楚条约》签订后的隔年,清廷为建立界碑,用汉、满、蒙、拉丁、俄五种文字将条约刻于碑上。刻碑汉文由徐元文根据《实录本》润饰写定,前有徐元文所写序言。《清朝通志》、《清朝经世文篇》、《中俄约章会要》所载即为徐元文汉文本,一共有六条。徐元文与其兄徐乾学、徐秉义都是进士出身,号称“昆山三徐”。顾炎武曾勖勉徐元文:“有体国经野之心,而后可以登山临水;有济世安民之略,而后可以考古论今。”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江南江西总督傅拉塔弹劾徐乾学及其弟徐元文不法之事共十五款,被解职。闰七月二七日“惊悸呕血而死”,享年五十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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