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雍(1451年—1542年),字希冉,号简庵,浙江馀姚人,进士出身。成化十九年癸卯浙江乡试举人,二十年(1484年)联捷甲辰科二甲九十二名进士,弘治时官工部主事,升刑部员外郎,九年升湖广按察司佥事。丁忧,服阕,十六年十月复除江西佥事,又改山西佥事,正德四年(1509年)四月升山西右参议,五年三月升山西副使,七年六月升广东按察使,八年十二月入觐,升河南右布政使,十年五月升贵州左布政使,十一年八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抚治郧阳等处,十三年五月升工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采办大木,十六年十一月采木事竣,命添注本部管事,嘉靖四年(1525年)四月升南京工部尚书,六月以给事中蔡经、黄臣论劾乞休,许给驿还乡。二十一年十二月卒,年九十二。著有《简庵文集》、《诗集》各四卷,《三省经营集》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