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生卒】:1455—1514 【介绍】: 明广东南海人,字廷实,号东所。师事陈献章。成化二十年进士。授户部主事,丁忧后,隐居不仕,累荐不起。正德中召为南京通政司参议,谒孝陵而归。其学以自然为宗,求“忘己”、“无欲”,即心观妙,以揆圣人之用。有《白沙遗言纂要》、《南海杂咏》、《东所文集》。全粤诗·卷一五○
张诩(一四五六—一五一五),字廷实,号东所。番禺人。明宪宗成化二十年(一四八四年)进士,授户部主事。无何以丧事辞官,屡荐不起。武宗正德九年(一五一四年)召为南京通政司参议,抱疾北上,抵南京,谒孝陵,即归。卒于家。诩为陈献章弟子,献章称其学以自然为宗,以忘己为大,以无欲为至。著有《白沙遗言纂要》、《厓山志》、《南海杂咏》、《东所文集》。《明史》卷二八三、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七四有传。张诩诗,以天津图书馆藏明嘉靖三十年张希举刻本《东所先生文集》及中山图书馆藏明弘治十八年袁宾刻本《南海杂咏》为底本。明诗纪事·丙签·卷八
诩字廷实,番禺人。成化甲辰进士,授户部主事,徵拜南通政司参议。有《东所集》十三卷。 田按:廷实白沙弟子,有句云「千篇《击壤》诗陶性」,然其所作,殊不类《击壤》也。维基
张诩,字廷实,号东所,番禺人。明朝学者。张诩为成化二十年(1484年)甲辰科进士,其素性耿介,不久辞官。成化十七年(1481年)师从陈白沙,陈白沙说他“以自然为宗,以忘己为大,以无欲为至”,直至陈白沙去世,前后十九年,是追随白沙最久的学生。福建莆田彭韶称他“岭南孤凤”。弘治年间巡按使黄铠推荐他“学优良、行高慎”,正德初年,吏部以“敦庞博雅,绰有古风,恬静清修”荐之,正德八年,御史高公韶推荐“学有体用,不为一偏之行,冀起用”,皆辞不就。
人物简介
杜旻(1471年—1542年),字德仁,别号秋山,直隶山阳县人,锦衣卫官籍。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顺天府乡试第十一名举人。弘治六年(1493年)中式癸丑科会试第一百十五名,三甲第十名进士。授行人司行人,三奉使命,十四年四月选授四川道试御史,十七年巡按陕西甘肃,丁外艰归。服阕,掌河南道,正德四年(1509年)九月升山东按察司佥事,兵备临清,六年三月贼攻山东金乡县,分守参政史学与分巡佥事杜旻弃城而逃,被巡盐御史高公韶上疏弹劾,二人被锦衣卫戴至京城鞫治,落职为民。十二年二月杜旻奏辩职非守土,都察院议覆,令降一级别用,左迁河南郑州知州。再丁内艰,服阕,转河南府同知,嘉靖初官至大同府知府,三年(1524年)七月升河东陕西都转运盐使司运使,在任一年,致仕归。嘉靖二十一年卒,享年七十二。
人物简介
【生卒】:1480—1534 【介绍】: 明浙江山阴人,字子雍,号静庵。少从王守仁游。正德九年进士。授御史,曾劾江彬恃宠恣肆。后督学南畿。诸生以比前御史陈选,有“陈泰山萧北斗”之喻。历督河南、广东学政。以愤挞肇庆知府郑漳,坐降调,遂不出。有《静庵文录》等。维基
萧鸣凤(1480年—1534年),字子雍,别称静庵先生。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绍兴府山阴县(今浙江省绍兴市)人。高密知县萧昱之子,母茅氏。早年师从王守仁。弘治十七年(1504年),乡试第一。正德九年(1514年)登甲戌科进士,授云南道监察御史。副使胡世宁下狱,他抗章论救。当时同僚高公韶弹劾王琼,王琼大怒,反而奏请高公韶私自结交外蕃。萧鸣凤上疏论救,明武宗责怪其庇护同党,贬高公韶为富民县典史。萧鸣凤又弹劾江彬恃宠恣肆,为时轮所称赞。之后巡视山海关等。明武宗出塞,其上疏反对,随即引病归乡。嘉靖初年,起为担任南畿学政,诸生将他与御史陈选合称陈泰山、萧北斗。嘉靖二年(1523年)闰四月升任河南副使,仍然兼任学政。五年正月因考察拾遗被劾,吏部仍然调用为湖广兵备副使。嘉靖六年(1527年)十月,担任广东提学副使。任职期间,虽然廉洁无私,但性情刚烈,曾经打骂肇庆知府郑璋。嘉靖八年考察,两京言官交章议论,连坐降职。之后与郑璋相互攻击,被巡按御史逮捕询问。母亲去世之后,不再出仕。嘉靖十三年(1534年)去世,年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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