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司马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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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首
卞和者。楚野民。常居山耕种。因得玉璞。以献于楚怀王。怀王使乐正子占之。言非玉。王以为欺谩。斩其一足。怀王死。子平王立。和复抱其璞而献之。平王复以为欺谩。斩其一足。平王死。子立为荆王。和复欲献之。恐复见害。乃包其玉而哭荆山之中。昼夜不止。涕尽继之以血。荆山为之崩。荆王遣问之。于是和随使献王。王使剖之。中果有玉。乃封和为陵阳侯。和辞不就而去。作退怨之歌曰:
悠悠沂水经荆山兮。
精气郁泱谷岩岩兮。
中有神宝灼明明兮。
穴山采玉难为功兮。
于何献之楚先王兮。
遇王暗昧信谗言兮。
断截两足离余身兮。
俯仰嗟叹心摧伤兮。
紫之乱朱粉墨同兮。
空山歔欷涕龙钟兮。
天鉴孔明竟以彰兮。
沂水滂沌流于汶兮。
进宝得刑足离分兮。
去封立信守休芸兮。
断者不续岂不冤兮
⑴ ○琴操下。《类聚》八十三。《乐府诗集》四十一。《诗纪前集》四。又《后汉书》孔融传注引分、芸、冤三韵。《初学记》二十七引山、严、明、功四韵。《文选》二十五重赠卢谌诗注引山、功二韵。渚宫旧事一所引缺身一韵。○刘师培琴操补释曰:案此以平王为怀王子。与史不合。韩非子和氏篇作以献厉王。下言厉王薨。武王即位。又言武王薨。文王即位。《新序》杂事五同。惟文王作共王。疑所记当以韩非子为确。又曰:案沂水在鲁。不得经荆山。沂乃沔字之讹也。《说文》云。沔。沔水也。出武都沮县东狼谷。东南入江。一曰入夏水。逯案。琴操本事多沿民间传说。不斤斤于时地记载。既能谓平王为楚怀王子。亦可言鲁水过荆山。不必作沂沔考订也。
咏史(下) 司马孚 宋末元初 · 陈普
七言绝句
心地终输范粲安,鱼熊兼得古今难。
永嘉陵墓温明器,得似安平素木棺(自注:天命之性不灭,故司马氏有孚,武氏有攸绪也。攸绪不可及矣,司马孚、武平一次之,贾模又次之,朱金昱又次之。皆《易》所谓中行独复者也。赐器事,见本始八年。)
魏五主 明末清初 · 郭之奇
① 魏文帝丕篡汉,起庚子,在位七年。明帝睿,十三年。曹芳,十四年。曹髦,六年。奂,六年,乙酉为晋所篡。共四十六年
魏主丕,曹操长子也。废汉献而代立,劝进辞逊,至于再三,假禅让而引舜禹。古可诬也,天可欺乎?当时可愚也,后世可惑乎?故曰:三代以降,有天下者,以征诛为正。岂唐虞之德,反出商周下?明夫禅让者虚名,篡逆者实事也。操之文,丕之禹。三代以降,以禅让为篡逆之首恶。丕虽下笔成章,而陈思几为釜中之泣。不谅诸葛之才,倍于己。师出无功,黩威弃德,何以为文?睿虽潜思书籍,而大兴宫室,分人身首。华林天渊,未展游宴;铸铜起土,岂闻制裁?鹊巢阁而罔悟,马饮曹而不知。托孤辅少,反执手而属诸奸懿。明帝之明,安在乎?黄初之际,天兆其戒;异类之鸟,育长燕巢。至夫涌石负图,当今之变,将来之符。大讨曹文,莫显白于是日矣!四十六年之三分,曾几何日?而少子迁河内,高贵殒南阙,常道舍金墉。出尔反尔,恢恢不漏,信矣哉!
金刀失利炎精熄,千里青青延草色。
谯东筑舍能几时,征西将军初粉饰。
一人尺土帝无获,三分鼎足归汉贼。
分香卖履藏遗言,劝进登坛尔何德。
鸟育燕巢石负图,呜呼司马称社稷。
夷爽杀彪置诸王,三马同槽曹始迫。
河内既迁高贵迎,南阙抽戈金墉即。
流涕何人不自胜,有魏纯臣居晋国(魏纯臣,太传司马孚也。即其言,以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