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萧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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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604 【介绍】: 明福建长乐人,字汉甫。万历二年进士,除行人,出使琉球。累迁右副都御史,巡抚南、赣。官至南京户部尚书。属吏被荐者以贿谢,杰拒之,曰:“贿而后荐,干戈之盗,荐而后贿,衣冠之盗。”卒于官。有《使琉球录》、《白云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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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杰(1537年—1604年),字汉甫,号绎梅。
福州府长乐县江田(今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人。
官至户部尚书。
福建乡试第八十三名。
万历二年(1574年)甲戌科进士。
授行人一职。
七年(1579年),充册封副使,随萧崇业至琉球,册封尚永为王。
尚永王赠予黄金,被萧、谢二人推辞;琉球贡使至京朝贡,再赠其黄金,再次谢绝。
历任光禄寺丞、两京太常少卿、顺天府尹。
升南京刑部右侍郎。
当时明神宗长期不理朝政。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谢杰上书劝谏,指出当时各种弊政,并称:「陛下孝亲、尊祖,好学、勤政、敬天、爱民、节用、听言、亲亲、贤贤,皆不克如初矣。
」未获批复。
不久升刑部左侍郎,擢户部尚书,兼管太仓和草场。
当时遇上全国性的自然灾害,各地都请求减免税赋。
谢杰建议只有每年须运三百万以上的才可以讨论减免税赋,获得神宗的采纳。
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卒于官,年六十八。
追赠太子太保,遣官护送灵柩归乡安葬。
其坟墓在今长乐营前胡里村旁的营前山上,于文化大革命期间被砸毁,现仅存文武石翁仲一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