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胡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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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78—1554 【介绍】: 明江西南昌人,字悦之,号北原。正德九年进士。授礼科给事中。宁王朱宸濠将反,浃首发其谋。嘉靖初,以议“大礼”称旨,累迁为右都御史,掌院事。又因议狱触帝怒,革职。后复起,官至吏部尚书。以谏帝信左道事,忤旨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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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浃(1468年—1554年),字悦之,号北源,江西南昌府南昌县人,正德甲戌进士。
嘉靖年间官至吏部尚书。
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江西乡试举人,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进士,授礼科给事中。
宁王朱宸濠将谋反,熊浃与御史熊兰草拟奏疏,交予御史萧淮上奏,朱宸濠只得仓促举事,埋下败因。
此后,熊浃奉命审核松潘边饷。
副总兵张杰倚仗江彬势力,受贿上万,并诱杀熟番千人。
之后又尝率家众拦截攻击副使胡澧
当地巡抚、按察使不敢进言。
熊浃抵达后举报其事,张杰遂被罢官。
明世宗继位后,廷臣为大礼议之事争论不息。
熊浃上疏支持世宗立生父为皇考。
嘉靖元年(1522年)其由刑科右给事中出任为河南参议。
遇丧归乡。
嘉靖六年(1527年)守丧期满后归朝,召修《明伦大典》,破格提拔为右佥都御史,协理都察院事。
嘉靖七年(1528年)四月升大理寺卿,不久又升右副都御史。
《明伦大典》书成后,转左副都御史。
嘉靖八年(1529年)二月升右都御史,掌管都察院事。
京师有民张福起诉同乡张柱杀害张福母亲,东厂介入后,刑部定张柱死罪。
张柱不服,张福的姐姐亦哭着报官,称母亲是张福所杀,而其相邻也都作證。
世宗下诏刑部郎中魏应召复查,改判张福之罪。
东厂上奏法司妄断人罪,世宗大怒,将魏应召投入诏狱。
熊浃仍然坚持魏应召的主张,世宗大怒,将熊浃免职。
工科给事中陆粲、刘希简上疏劝阻,均被逮捕入诏狱。
刑部左侍郎许赞又改张柱为死罪,魏应召与乡人等充军,张福姊授杖刑一百下,人们都认为是冤案。
当时,因为世宗忌讳孝宗、武宗的妻家,张柱其实为明武宗皇后夏氏的仆人,所以世宗定要置之于死地。
熊浃家居十年。
世宗巡视承天府期间,与近臣谈论旧人,提到熊浃,于是召为南京礼部尚书,改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召为兵部尚书,掌管都察院事。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代替许赞为吏部尚书。
当时,世宗迷恋仙台,熊浃上疏称其为妄谬,招致世宗大怒,但因大礼议事,不予追究。
六年后二品满,加太子太保,因事夺俸。
熊浃深知世宗之意,遂借病请求归乡。
世宗大怒,遂贬其为民。
十年后,熊浃去世。
隆庆元年(1567年)恢复官职,并赐予祭葬,谥恭肃。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02—1546 【介绍】: 明浙江平湖人,字文升,号渐山。屠勋子。嘉靖五年进士。后由郎中改翰林,升右谕德。尝主江西乡试,当道以子相属,竟不取。工诗文。有《兰辉堂集》。
槜李诗系·卷十二
应埈字文升,号渐山,康僖公第六子。
嘉靖丙戌进士,选庶吉士,调礼部郎。
乙亥,复晋谕德。
同时吴门袁永之、锡山华子潜、四明陈约之、晋江王道思并有盛才,与之友。
其学日益闳大,如议礼疏及薛瑄从祀疏,皆有原本。
尤长于诗,诸体雄丽,允为七子开先。
王弇州称其诗含华茹英,辉燄奕奕。
陈黄门诗选中亦多推重之。
词著有兰晖堂集。
生平好为奇节,豪宕风发,饮酒百钟不醉。
又好内,后庭多稚齿婑媠之人,卒以病废。
方埈之生也,康僖公筮之,得震之渐,曰:鸾德如玉,飞上高木,鼓其羽翼,光照四国。
及岁乙巳,梦谒衡山君,有书在庑间,曰:明年正月十三日,官至二品,增年一纪。
晨起呼诸子曰:我殆将死矣。
我宦游二十年,官不踰五六,二品增纪者,其易岁之兆乎。
如期卒。
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文升,平湖人。嘉靖丙戌进士,选庶吉士改刑部主事历礼部郎中仍改修撰升侍读进春坊右谕德有兰晖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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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应埈(1502年—1546年),字文升,号渐山。浙江平湖县(今平湖市)人。嘉靖五年(1526年)进士,选庶吉士,改刑部主事。嘉靖七年(1528年),受命典试江西,后调礼部,历员外郎、郎中。历官翰林院修撰,升右春坊右谕德兼侍读。上疏乞归,卒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