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生卒】:1512—1578 【介绍】: 明河南新郑人,字肃卿。嘉靖二十年进士。由庶吉士授编修。穆宗为裕王时,拱为侍讲九年,甚受器重。累官礼部尚书。四十五年,由徐阶荐为文渊阁大学士。穆宗即位,以帝旧臣自负,屡与阶倾轧,不自安,乞病归。隆庆三年冬,复起为大学士兼掌吏部事。行事颇与徐阶修怨,阶子弟颇横乡里,拱使监司蔡国熙编戍其诸子。次年,与张居正力排众议,促成俺答封贡,北边安定。神宗即位,欲去中官冯保,卒为居正、保所排,罢去。有《高文襄公集》等。维基
高拱(1513年1月19日—1578年8月4日),字肃卿,号中玄,河南开封府钧州新郑县人,祖籍腹里洪洞,官至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为内阁首辅。先世避元末乱迁徙新郑。曾祖父高旺,祖父高魁,为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举人,官至工部虞衡司郎中。父高尚贤,为正德十二年进士,官至光禄寺少卿。高拱幼聪颖,“五岁善对偶,八岁诵千言”。嘉靖七年(1528年)高中戊子科河南乡试第五名举人(经魁),嘉靖二十年(1541年)登辛丑科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一年后授编修。穆宗为裕王时,任侍讲学士,在裕邸九年全力维护裕王地位,君臣形同密友。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因首辅徐阶推荐,拜文渊阁大学士。然性情高傲,“性迫急,不能容物,又不能藏蓄需忍,有所忤触之立碎。每张目怒视,恶声继之,即左右皆为之辟易”,与徐阶相抗,竟至相互攻讦,后为胡应嘉、欧阳一敬所逼退。隆庆二年(1568年)七月,徐阶退休归乡,隔年冬天,张居正与李芳等奏请复起高拱,以内阁兼吏部尚书领吏部事,尽改徐阶旧制,“授诸司以籍,使署贤否,志爵里姓氏”,有官员被黜,高拱必亲“告以故”,黜者“无不慑服”。隆庆四年(1570年)俺答汗之孙把汗那吉来降,高拱和张居正采纳宣大总督王崇古建议,先授予其指挥使官衔,乘机与俺答达成封贡互市协议,史称俺答封贡。又推荐殷正茂为总督平定云南苗变,推荐潘季驯治理黄河。改兵部一尚书二侍郎制为一尚书四侍郎制,侍郎们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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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12—1584 【介绍】: 明江西万安人,字士南。嘉靖十一年进士,历官福建提学副使、山东巡抚,四十四年进工部尚书,总理河漕,开新河,筑堤防决。万历初以忤张居正,言官劾其刚愎无人臣礼,遂乞休归。著有《道南源委录》。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士南,万安人。嘉靖壬辰进士,知尤溪、婺源二县,授刑部主事,历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累迁工部尚书兼副都御史,总理河漕,加太子少保,召还掌部事。有钟山槁。维基
朱衡(1512年—1584年),字士南,号镇山,江西吉安府万安县人,民籍。正月二十日生,行一,治《易经》,由县学生中式江西乡试第九名举人,年二十一岁中式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会试中式第九十八名,第三甲第七十七名进士。观工部政,授福建尤溪县知县,调直隶婺源县。升迁刑部主事,升员外郎、郎中。丁忧服阙,复补礼部主客司郎中。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五月,擢福建提学副使。历四川布政司左参政,复除河南左参政,三十七年十一月升山东按察使,累官山东左右布政使。三十九年五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四十年七月升工部右侍郎,改吏部右侍郎,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五月升本部左侍郎,六月升南京刑部尚书,未任,八月改工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及漕运事务,与潘季驯共事,以邹县知县章时鸾建议,开挖南运新河,从南阳至留城,长140里。隆庆元年(1567年)六月,叙治河功,加太子少保,加俸一级。三年正月回工部管事,六年正月,兼任左副都御史经理河工,疏请修筑徐州至宿迁长堤凡三百七十里,并缮治礼沛大黄堤。神宗继位,隆庆六年六月辅臣高拱特请解除工部尚书朱衡督理河工,改任总理穆宗山陵事务。万历二年(1574年)五月为礼科给事中林景旸论劾,朱衡因再疏乞休,加太子太保,给驿去。不久因明昭陵裬恩门里外砖石沉陷,被革去太子太保。万历十二年去世,十三年正月复赠太子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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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幼滋(1514年—1584年),字元树,号义河,湖广德安府应城(今湖北)人,同进士出身。年幼聪明,深受叔父李世熙钟爱。嘉靖十三年(1534年)中甲午科湖广乡试第七十三名举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登丁未科三甲十二名同进士,与张居正同年,授行人。嘉靖二十八年(1550年)爆发庚戌之变,义河上书:“敌垒卑小,宜于垣上增筑高台,营建房履,以栖火器。”被贵权所忌,贬为福建邵武县县丞。次年九月,授刑科给事中,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闰三月,升户科右给事中。次年六月,升礼科左给事中。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三月,掌吏部。不久罢归。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任直隶淮安府知府。四十五年任常州府知府,隆庆元年(1567年)五月升山东按察司副使,复除山西副使,五年十二月升山东布政使司右参政,六年正月升太仆寺少卿,九月升大理寺右少卿,十月进左少卿。万历元年(1573年)升太仆寺卿,九月升大理寺卿,二年升户部右侍郎,三年四月升左侍郎,五年九月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掌院事,六年(1578年)擢为工部尚书,开始治理黄河,起用河漕都御史潘季驯总理河工。七年十二月因久病乞休。万历八年(1580年)二月,治河工程勘毕奏报,黄河数段漕运畅通,加太子太保。万历十年(1582年)冬,称病致仕。万历十二年(1584年)望重东山,抱志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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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17—? 【介绍】: 明浙江馀姚人,号见海。嘉靖十七年进士。屡起屡谪。隆庆二年命督河道,三年河大决于淮徐间。大立乃上疏言治河事,言朱衡所开新河运道之利,并请增浚回回墓至鸿沟,引昭阳湖水沿鸿沟出留城之水道。又痛言民间愁苦之状,且绘图以献。次年,大立主持之各项工程次第告成,升工部侍郎。而山东诸水复涨,河道复淤,被劾罢。万历初起复,历南京兵部尚书。致仕归。维基
翁大立(1517年—1597年),字元本,又字儒参、道生,号见海,浙江余姚(今宁波)人,进士出身。嘉靖十三年甲午科浙江乡试第六十五名举人,十七年(1538年)戊戌科会试第七十八名,二甲二十八名进士。授刑部主事,升刑部广东司郎中,二十五年正月恤刑江西。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正月升河南按察司副使、提调学校,升湖广督粮参政,三十三年十一月其职务被裁革,令赴部别用,三十六年升江西按察使,十二月升广东右布政使,累官至山东左布政使。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五月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成为封疆大吏,三十九年三月被礼科给事中曾濂弹劾,被令回籍听用。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三月起复为巡抚山东兼理营田,因母丧丁忧去官。服阕,隆庆二年(1568年)九月翁大立奉旨接替朱衡,担任总理河道都御史。次年七月,黄河在沛县大决口。京杭大运河中有二千多艘粮船,在台庄以南的邳州河段受阻。翁大立上疏言:“臣按行徐州,循子房山,过梁山,至境山,入地浜沟,直趋马家桥,上下八十里间,可别开一河以漕。”即所谓的泇河。朝中廷议准奏,但不久黄河水退,京杭运河得以顺畅通行,翁大立的奏折建议就束之高阁彻底搁浅了。隆庆四年(1571年)六月,鸿沟、境山、淮河疏浚等水利工程竣工。明穆宗非常高兴,想要擢升翁大立。但此时黄河、淮河同时发水灾,引发决口,不少河道被淤塞。更严重的是,泰山庙到七里沟,十多里淮河被淤塞,淮河水从朱家沟满溢而出,居然改道至清河县河南镇,与黄河合流。此时翁大立正在京师担任工部右侍郎一职。隆庆皇帝下令让新上任的河道总督都御史潘季驯总管水利工程,负责防洪治灾。不料,黄河在邳州大决口,睢宁水道被淤塞长达一百余里。翁大立马上上奏,建议开泇口、萧县二河道。翁大立并配合潘季驯的工作,重新筑造堤坝,弥补决口。水灾不久消退,漕运得以再次畅通。但事后翁大立、孔昭等人仍因“迟误漕粮”遭削籍。隆庆六年(1572年)锦衣卫指挥使周世臣在自己家中被杀,把总张国维前来捕盗,惟有死者的婢妾荷花儿及家奴王奎在,遂声称二人通奸弑主。狱成,刑部郎中潘志伊对此怀疑,许久未结案。及翁大立以侍郎署部事,愤怒荷花儿弑主,强迫潘志伊尽快处决凶手。潘志伊依然存疑,翁大立就委命郎中王三锡、徐一忠同谳。两人竟无所平反,被置极刑。数年之后,真凶被捕获。京城人竞称荷花儿冤死。明神宗大怒,欲重谴翁大立等。给事中周良寅、萧彦复劾之,乃追夺翁大立职,调王一忠、王三锡于外。潘志伊已升九江府知府,亦贬为陈州知府。万历二年(1574年)起为南京刑部右侍郎,不久改任南京吏部左侍郎。次年担任刑部右侍郎,不久升任南京兵部尚书。万历六年(1578年)致仕归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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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鹤楼志·人物篇【生卒】:1525—1582 【介绍】: 明湖广江陵人,字叔大,号太岳。嘉靖二十六年进士。授编修。严嵩、徐阶均器重之。迁右中允,领国子司业事,与祭酒高拱善,相期以相业。阶代嵩为首辅,倾心委之。隆庆元年引之入阁。阶致仕,居正与司礼监李芳谋,引拱入阁。同定封俺答事,北边遂得安宁。此后渐生嫌隙,神宗时与司礼监冯保谋,逐拱,遂为首辅。为政综核名实,信赏必罚。倚任戚继光镇蓟门,用李成梁镇辽东,以加强边备。用潘季驯治河。清丈土地,行一条鞭法。在位十年,颇行改革。然持法严峻,怨者颇多;不能虚心纳言,御史动辄得罪;厌恶讲学,以诏书毁天下书院;父丧不肯解职,以“夺情”留任,颇遭时议。神宗即位时年幼,小有过失,慈圣太后即责云:“使张先生闻,奈何?”及帝渐长,心厌之。卒,谥文忠。未几弹劾者即纷起。次年,追夺官爵;又次年,籍没家产。天启间,始追复故官。有《张太岳集》、《太岳杂著》等。
张居正(1525—1582) 明代政治家。字叔大,号太岳,少名白圭,时人又称张江陵。湖广江陵(今湖北荆州)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授翰林编修,累官至吏部左侍郎兼文渊阁大学士、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隆庆元年(1567)入阁,隆庆六年出任内阁首辅。卒赠上柱国,谥文忠。神宗朝为宦官张诚谮毁,削秩抄家,熹宗天启二年恢复名誉。嘉靖三十三年(1554)秋,因革新抱负无法实现“以病谢归”。途经武昌,见黄鹤楼时回想连翩,赋七律《舟泊汉江望黄鹤楼》以表达晚年政治上失意的心情。为头陀寺撰写的楹联“千座头陀皆北拱;一江春水向东流”为千古名联。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叔大,江陵人,嘉靖丁未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历官坊掌院学士。隆庆初,以礼部侍郎入内阁。万历中,累加太师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谥文忠。有太岳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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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38—1601 【介绍】: 明山西沁水人,字子明,号晋川。。隆庆二年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累官吏部右侍郎。父卒归。万历二十六年,起工部左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理河漕,塞决口,通运道,以功进工部尚书。又奏开泇河(分水河),以改善运道,并力任其役,工程未毕而卒。谥庄靖。维基
刘东星(1538年—1601年),字子明,号晋川,山西承宣布政使司泽州直隶州沁水县(今山西省沁水县端氏镇坪上村)人。谥庄靖。嘉靖四十年(1561年),乡试中式第三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登戊辰科会试第一百七十九名,三甲七十二名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当时大学士高拱摄官吏部,以非时考察名义,贬他为蒲城县丞,之后稍微升任卢氏知县。万历元年(1573年),担任刑部主事,改户部四川清吏司主事、户部员外郎。万历五年,担任河南佥事。万历七年,担任陕西右参议、浙江提学副使。万历十年,任山东左参政,后升任山东按察使。万历十七年,任陕西按察使,官至湖广左布政使。万历二十年,升任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朝鲜之役起,日本丰臣政权入侵朝鲜半岛,朝鲜王朝向明朝政府告急,当时明廷调遣十万部队,会师于天津,准备救援朝鲜,而当时天津、静海、沧州、河间受到灾害。米价飞涨、百姓流离失所。刘东星请求漕米十万石救济灾难,民众因此而得以保全。刘东星随后召为左副都御史,进吏部右侍郎,以父亲老迈,请侍养而归乡,刚离开时父亲已经去世。万历二十六年,黄河在单县黄堌决口,冲毁运河,漕运、河道均被堵塞,明廷起用刘东星为工部左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理黄河漕运。当初尚书潘季驯提议开凿黄河上流、并使用元朝贾鲁所采取的道路浚灾,但效果甚微。刘东星则在徐州、下邳至宿迁一带,沿潘季驯治黄故道挑挖开浚,五个月内工程结束,费用仅十万。得到万历帝嘉奖,晋升工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次年,他拓宽淮河、海河渠道,而此工程当初河道总督翁大立、工部尚书朱衡、都御史傅希挚都建议过,河道总督舒应龙曾开凿韩庄一段,但因工程太过艰巨而中止。刘东星则权利重启实施该工程,使得原本预估120万的工程费用,仅仅到七万时,工程已经完成三成。但因日夜操劳,他最终病倒在工地,并死于任内。黄河工程在后任李化龙、李三才等主持下最终完成。刘东星为官清廉节俭,天启初年,谥庄靖。其墓地位于今沁水县端氏镇坪上村,1970年代,地表原有的石马、石人、石羊、墓碑等均被毁坏,现为沁水县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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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绍(1542年—?),字文肖,号碧潭,福建漳州府漳浦县人,民籍。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福建乡试举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登乙丑科第三甲第一百六十八名进士,礼部观政,本年八月授官太平知县,四十五年十一月调直隶丹阳县知县。隆庆二年(1568年)六月升户部主事,五年二月调兵部,十月升员外,六年七月升郎中,万历元年(1573年)五月升荆州知府,五年二月升徐州兵备副使,六年十月与总河都御史潘季驯、漕运侍郎江一麟以治河议相左,各相论列,林绍被令冠带闲住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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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天麟(1542年—?),字以德,直隶池州府青阳县人。隆庆元年(1567年)丁卯科应天乡试第九十六名举人,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会试第五十六名,二甲第六十九名进士。历官工部郎中,管理南河,万历六年(1578年)七月被总河潘季驯弹劾耽误河工,被降调外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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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瑛(1545年4月30日—1594年),字廷玉,别号梅原,福建莆田县人。父陈日孜,明代书法家。嘉靖二十四年(1545)三月二十一日生。隆庆四年(1570)福建乡试举人,万历二年(1574年)甲戌科进士,授崇仁县知县,擢授南户部主事,改工部虞衡司,督造清河漕艘,以旧版佐筑河。又裒新版之羡筑高家堰,诸大臣才之。以塞郑口功,迁员外郎,旋诏以都水郎中董中河事,因开梁山新河,经羊山至古洪,十有二里。又开境山故河,以助梁流,省水衡金钱无算。升俸一级。满九载,复以宝应月河成,万历十三七月擢山东左参政,十五年六月,晋广东按察使。河复决睢邳间,十六年五月,召还为山东按察使,徐淮兵河道,与司空潘季驯筑新旧大堤及尺横围月堤,塞决口三,砌滚水坝四,大坝二十有二,升右布政使,以外艰归,万历二十二年(1594)正月起复任山东参政兼佥事,徐州兵备,寻卒,入祀莆田乡贤祠。河壖之民至今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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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介绍】: 明扬州江都人,字汝培。万历五年进士。授御史。张居正死后,以劾冯保,受知于神宗。后又劾潘季驯,季驯坐削籍。帝手诏擢植为太仆少卿。执政忌之。贬绥德知州。引疾归。后再起至右佥都御史、巡抚辽东,又被劾家居。
李植(1552年—?),字汝培,号顺衡,原籍直隶江都县人,籍贯山西省大同府大同县,在张居正死后,弹劾张居正与冯保而出名。山西乡试第二十名。万历五年(1577年)登丁丑科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七年九月授江西道御史。万历十年(1582年)十二月壬辰(初八日)上疏弹劾冯保十二大罪状,帝甚喜,发配冯保到南京孝陵种菜。又联合云南道御史羊可立、山东道监察御史江东之、陕西道道御史杨四知等攻讦张居正与冯保「交结恣横」、「宝藏逾天府」。明神宗下令籍居正之家。又上疏弹劾潘季驯,说潘季驯“无中生有,欺皇上于今日矣。”万历十三年闰九月因为皇陵之事忤旨,降为延绥州知州。历升南京兵部郎中,二十二年十月升南京大理寺右寺丞,二十三年五月升南京通政司右通政,二十四年四月升光禄寺卿,二十六年五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辽东赞理军务兼管备倭。万历以「尽忠言事,揭发大奸有功」,晋升为太仆寺少卿,最后官至辽东巡抚,在任期间垦土积粟,得田四万亩,岁获粮万石,户部推其为九边模范,二十九年(1601年)被劾罢官,命家居听用,竟不召至卒,熹宗时赠兵部右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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