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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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琏 朝代: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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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琏(1459年—?
年),字廷美,江西饶州府鄱阳县人。
弘治六年(1493年)癸丑科进士。
历官广西柳州府知府,以军功得到都御史陈金赏识。
后来因剿匪孤军深入被捉,遭到剖腹实草身亡。
周宪 朝代: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60—1512 【介绍】: 明湖广安陆人,字时敏。弘治六年进士。授刑部主事,进刑部员外郎。坐事下诏狱,正德初复故官,擢江西按察副使。率兵镇压华林山寨,兵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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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宪(1460年—1512年),湖广承宣布政使司安陆州(今湖北省钟祥县)人。
湖广乡试第二十九名举人。
弘治六年(1493年)中式癸丑科二甲第九十名,授刑部主事,升刑部员外郎。
弘治十七年(1504年),因事连坐下诏狱,出为兖州通判。
正德初年,恢复官职,历云南大理府知府。
正德六年(1511年),升江西按察司副使。
华林、马脑民变,总督陈金檄周宪进剿,攻打北门时,其战败被俘,骂不绝口,被肢解。
朝廷赠按察使,予祭葬,谥节悯。
嘉靖二年(1523年),江西巡抚盛应期请与黄宏、马思聪一同祭祀于忠烈祠。
经给事中李铎进言,命有关部门每年给其家米二石,帛二匹。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67—1532 【介绍】: 明广西梧州人,字献臣,号东湖。
成化二十三年进士。
授顺德知县,拒修中贵人先祠,毁淫祠二百五十所,用其材作堤,修学宫、书院。
御史汪宗器以为必有所中饱,欲借此倒之,执下狱,查核无所得。
正德中历广东副使,发中官潘忠罪,为忠反讦下诏狱,刘瑾矫诏,枷濒死,戍雁门,旋赦免。
杨一清荐之,擢江西右参政,从陈金、俞谏破姚源。
擢右副都御史,上疏陈防范宁王朱宸濠逆谋。
嘉靖初以右都御史致仕。
卒谥清惠。
有《西巡类稿》。
明诗纪事·丙签·卷九
廷举字献臣,梧州人。成化丁未进士,除顺德知县。迁成都同知,改松江,擢广东佥事,历副使,劾中官逮系狱,戍雁门。赦免,擢工西右参政?乞休。起广东右布政使,召为右副都御史,迁工部侍郎,改兵部、南工部、户部,迁右都御史,巡抚应天,进南工部尚书。谥清惠。有《东湖奏疏》、《西巡类稿》。 (《列卿记》:廷举作诗效陈白沙。 (《国史唯疑》:「吴廷举初请从李献吉学诗,音响不谐,为所哂,怒相排抵,免官去。后顾疏荐李。馀诵李《放歌》云:「东湖子,君非淟合涊沕之丈夫,馀亦岂卑卑与世而浮沈。恂复共斗非庸劣,廉蔺终投万古钦。」吴亦报之诗:「夫既觏颜面,岂不惬素心!如何异同论,三两相参差。」盖两公皆伟人,负气不下,微生睚眦,旋消释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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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廷举(1459年—1527年),字献臣,号东湖,祖籍嘉鱼,广西梧州府苍梧县(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人,成化丁未进士。官至南京工部尚书。广西乡试第十七名举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丁未科进士,授广东顺德县知县。在任期间阻挡中官乱政,下狱后释放。十年后,出为四川成都府同知。改任直隶松江府同知。因尚书马文升、刘大夏举荐,升任广东佥事。从总督潘蕃讨平南海、清远诸盗乱。正德初年,任副使,检举揭发总镇中官潘忠二十罪。潘忠则诬陷其其他事情,被逮捕入诏狱。当时刘瑾矫诏,枷之十馀日,几乎死去。戍守雁门关,随后释放。因杨一清举荐其才,升任江西右参政,在连河击败华林贼乱,先后跟从陈金平定姚源盗乱,再跟从俞谏击退。当时胡浩三既然接受抚恤后又叛乱,吴廷举前往谕令被逮捕。三个月后,劝胡浩三后被释放。胡浩三果然杀其兄胡浩二,贼军内乱。官军趁胜追击获胜。但吴廷举与副使李梦阳不协,上奏李梦阳侵官,因乞休未批准,坐停一年俸禄。起用为广东右布政使,再次辅佐陈金平定府江贼乱。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赈灾湖广饥荒,再次出巡湖南定诸夷疆地。宁王朱宸濠有谋反之谋,其上疏陈江西军政六事,设防备方略。明世宗即位,召吴廷举为工部右侍郎,随即改兵部右侍郎。上疏诋毁陆完、王琼、梁储及少傅蒋冕,而自以为己昔居宪职无一言,乞罢黜以儆幸位。当时陆完已经得罪,王琼、梁储已经罢免,吴廷举借以诋毁蒋冕,蒋冕遂求罢。明世宗则降吴廷举为南京工部侍郎,而挽留蒋冕。嘉靖元年,吴廷举乞休。改南京户部右侍郎,迁右都御史,巡抚应天诸府。嘉靖三年(1524年),因大礼议事定,吴廷举揣测世宗心意而奏定称本生考。给事中张原、刘祺因此交劾弹劾他,世宗没有批报。再改南京工部尚书,吴廷举辞不拜,称疾乞休。嘉靖七年卒,享年六十九,总督姚镆治其丧。隆庆年间,追谥清惠。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73—1531 【介绍】: 明湖广嘉鱼人,字立卿。
弘治六年进士。
授太湖知县,累迁南昌知府。
正德六年,从都御史陈金镇压华林军。
超迁浙江按察使。
以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
时边备废弛,城外数百里皆诸部射猎地。
承勋疏请修筑。
适世宗即位,发帑银。
承勋身负畚锸先士卒,筑边墙墩台,招徕逋逃,广开屯田。
官至兵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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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勋(1473年—1531年),字立卿,湖广嘉鱼县(今湖北)人,弘治癸丑进士。
官至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左都御史。
父李田,官至顺天巡抚。
弘治六年(1493年),李承勋登癸丑科进士,由太湖县知县升任南京刑部主事,历任南京工部郎中、南昌府知府。
正德六年(1511年),赣州贼侵犯新淦,扣押参政赵士贤。
各地盗乱,李承勋率部进攻,屡次有战功。
都御史陈金檄李承勋讨伐,并成功平定。
此后升任浙江按察使,历任陕西右布政使、河南左布政使,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巡抚辽东,在任期间防备嫣然。
累官南京刑部右侍郎、南京刑部尚书。
嘉靖六年(1527年),改吏部尚书、刑部尚书,加太子少保。
李承勋随后加太子太保,改兵部尚书兼左都御史,专督团营,兼掌都察院。
因弹劾官吏而被给事中王准等弹劾,下清法司。
兵部尚书胡世宁致仕后,世宗诏李承勋归还兵部,并代任,仍然兼督团营。
言官攻击张璁、桂萼时,言语涉及李承勋,李承勋不得不辞职,世宗仍然温旨挽留。
当时大同有警报,朝议派大臣督军,大家推举都御史王宪,王宪不肯前行。
给事中夏言举荐李承勋,李承勋也不自请。
于是给事中赵廷瑞一并弹劾,恰逢敌寇撤退,此事遂罢。
嘉靖十年(1531年),致仕回乡,不久病卒。
世宗哀悼,赠少保,谥康惠,特赐白金、䌽币、米蔬等。
李承勋为官四十年,家无余产。
与胡世宁、魏校、余祐善等人并称“南都四君子”。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扬州府泰州人,字宣之。弘治六年进士。官给事中。伉直敢言。武宗嗣位,复先朝所汰诸冗费,蕃力争,不纳。后因论劾刘瑾,逮杖濒死,削籍为民。瑾诛,起江西参议,佐陈全镇压东乡农民军。嘉靖时官至工部右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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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蕃,字宣之,直隶泰州人,军籍。
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应天府乡试第四十一名,弘治六年(1493年)联捷癸丑科二甲第七十九名进士。
授南京礼科给事中。
明武宗即位后,恢复先朝所汰免的冗费,徐蕃等人上疏力劝,武宗没有接纳。
正德六年(1511年)春,起用为江西布政司左参议,随都御史陈金讨平东乡民变。
正德末年任顺天府尹。
嘉靖年间,官至工部右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