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时雍(1497年—?年),字幼淳,号平川,浙江湖州府归安县人。治《易经》,行三,浙江乡试第四十七名举人,年二十七岁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会试第三百四十七名,第三甲第九十二名进士。授江西上高县知县,建便民仓,纂修水利志,调任永宁县。擢工部主事,历升员外郎、郎中,嘉靖十年十月上疏请求疏通卢沟河、琉璃河、滹沱河等淤壅的下流支河,清除水患。十四年五月因以主事潘瑞下狱,惧怕事情牵连自己,上疏乞病休,并大力弹劾武定侯郭勋,遂被降一级,调任远方,贬海北盐课提举。后累升四川按察司佥事,二十一年九月升江西提学副使,因心脏病养病告归,二十三年六月以旷职被礼科右给事中陈棐弹劾。著有《平川遗稿》、《南游漫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