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维基【生卒】:1446—1522 【介绍】: 明浙江余姚人,字德辉,号宝庵,晚号海日翁,学者称龙山先生。守仁(阳明)父。成化十七年进士。授编修。弘治中累官学士少詹事,在讲幄最久,太监李广贵幸时,讲《大学衍义》,指陈甚切。官终南京吏部尚书。
王华(1446年—1522年),字德辉,号龙山、实庵,晚号海日翁,浙江余姚县(今宁波市余姚市)人,因年轻时曾在余姚龙泉山中刻苦攻读,人称龙山先生,明朝状元,政治人物,官至南京吏部尚书。浙江乡试第二名举人。成化十七年(1481年),登一甲第一名进士。授翰林院修撰。王华颇有节操,为官有清名,在经筵为时最久,得孝宗眷顾。正德初年,晋升为礼部左侍郎,因与大宦官刘瑾不和,出任南京吏部尚书,因事被免,又降为南京吏部右侍郎。刘瑾被诛后,恢复官职,不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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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良材(?—1544年),号斗峰,江西广信府贵溪县人。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江西乡试举人,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第107名进士,正德末授南京山西道试御史,丁忧归。服阕,嘉靖元年(1522年)四月复除山东道御史,五年八月升山东按察司佥事。复除浙江佥事,八年十一月升广东按察司海道副使,十一年正月考察改调简僻。六月因广东海贼许折桂等围攻省城,巡抚林富与原任分守参议王洙被革职为民,海道副使江良材、分巡佥事龚大稔等人被禠职闲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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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介绍】: 明苏州府太仓人,字洋山。嘉靖二十六年进士。授南京工部主事。万历初累官兵部左侍郎,提督两广军务。令总兵官胡守仁击败海上武装势力林凤部。又,镇压罗旁等地瑶、僮民众。召为南京工部尚书,改兵部,总督漕运,兼管河道。旋乞归,在家骄纵,为御史弹劾,夺官,卒。
凌云翼(1519年—?),字汝成,号洋山,直隶苏州府太仓州(今江苏省太仓市)人,民籍。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癸卯科应天乡试第十一名举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科进士第二甲第三十一名。授南京工部主事。历官浙江按察司佥事、温处道副使,随总督胡宗宪剿倭。穆宗隆庆元年(1567年)八月升本省布政司右参政,丁父忧,改江西参政,后迁任河南右布政使,五年五月升右佥都御史、郧阳抚治。曾上疏论卫所兵消耗之弊,凡六事,多议行。神宗万历元年(1573年),进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二年六月升南京兵部右侍郎,三年二月改工部右侍郎,六月升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两广军务。任内平定叛乱,因功被加右都御史兼兵部侍郎。六年十月召为南京工部尚书,七年四月改南兵部尚书,八年六月以兵部尚书兼左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巡抚淮、扬,又兼督河道。万历十年加太子少保。十一年二月召为协理戎政兵部尚书,八月因病离任。里居时因「骄纵」家人,欧死生员章士伟,被给事、御史接连上章弹劾,被下诏削去官衔,其后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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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约1582 【介绍】: 明广东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乐平知县,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为一条鞭法之始。隆庆元年,迁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佥都御史,兼领九边屯务。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起而攻之,斥为民。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张居正罢归,家居四年卒,谥惠敏。有《百可亭摘稿》。全粤诗·卷三六四
庞尚鹏(一五二三—一五八○),字少南。南海人。明世宗嘉靖二十五年(一五四六)举人,三十二年(一五五三)进士。授江西乐平知县,召为监察御史,出按河南。寻丁外艰,服阙,催赴河南道管理考察事,改按浙江。明穆宗隆庆二年(一五六八),擢右佥都御史。累官至左副都御史。后因为张居正所排挤而罢官,家居四载,年五十八卒。天启初赐谥惠敏。著有《百可亭摘稿》、《行边漫纪》等。明郭棐撰《粤大记》卷一七、《明史》卷二八七、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八○等有传。庞尚鹏诗,以明万历二十七年(一五九九)庞英山刻本《百可亭诗集摘稿》为底本。维基
庞尚鹏(1524年—1581年),字少南,号惺庵,广东南海县人,嘉靖进士。万历年间官至福建巡抚。嘉靖丙午广东乡试第三十二名,三十二年(1553年)登癸丑科会试第二十名,三甲239名进士,兵部观政,三十三年授任江西乐平县知县,三十六年八月选授福建道试监察御史,三十七年二月实授,奉差盘点浙直兵饷粮储,三十八年弹劾总督胡宗宪,嘉靖四十年(1561年)五月巡按河南,河南巡抚蔡汝楠想同他一起献上白鹿,被拒。四十一年春父亲去世,归家守制。四十三年四月服阕,同年冬赴京,补江西道御史,奉命巡按浙江,总结实行十段锦法的经验,在浙江首先推行里甲均平法,后行一条鞭法。四十五年五月奉敕提督北直隶学政。隆庆初年(1567年)十一月升大理寺右寺丞,同年九月,庞尚鹏上疏力攻武英殿大学士郭朴,御史凌儒复言朴。最终致使郭朴致仕回籍。隆庆二年(1568年)二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理两淮长芦山东三盐运司兼理江北山东蓟辽保定河南等处盐屯,经理“九边”屯务,“凡诸色人等有能尽力垦种,悉免起科”。隆庆三年(1569年)十二月,河东巡盐郜永春劾尚鹏心术狡猾、行事乘违,吏部尚书杨博引罪致仕,尚鹏被令闲住,四年六月被斥为民。明神宗即位,御史计坤亨等上疏言尚鹏无罪。万历四年(1576年)十一月起任福建巡抚,清廉自洁,《虚室行》诗云“细视瓶中久无粟,举火终朝待邻曲。长饥近午始一餐,敢望丰年收万斛。”以推行一条鞭法和清理整顿两淮盐法而闻名。一条鞭法成闽省定制。六年正月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协理院事,后与胡守仁发生冲突,首辅张居正以重言谴责庞尚鹏。六年(1578年)六月被吏科都给事中陈三谟参劾,被令回籍听用。罢官南归。家居期间,撰写《庞氏家训》,内有“务本业”、“禁奢靡”等六章,共计六十七条。万历九年(1581年)卒于家,年五十八。天启年间,追谥惠敏。杭州西湖葛岭建有庞公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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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56—1627 【介绍】: 明陕西长安人,字仲好。冯友子。万历十七年进士。官御史,以上章言帝失德,帝大怒,欲廷杖之,因阁臣劝解得免。后被削籍。居家杜门谢客,钻研理学。光宗立,起尚宝卿。天启时官至工部尚书。卒谥恭定。有《元儒考略》、《冯少墟集》。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仲好,长安人。万历己丑进士,改庶吉士授山西道监察御史历官副都御史谥恭定有少墟集维基
冯从吾(1556年—1627年),字仲好,号少墟,陕西长安(今西安市)人,同进士出身,官至工部尚书。万历十七年(1589年)登己丑科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十九年八月授河南道监察御史。巡视中城,有宦官求见,但被他拒绝。礼科都给事中胡汝宁奸诈狡猾,多次弹劾不去。冯从吾揭发他作奸犯科之事,遂被调往外地。当时正值考核外官政绩之时,冯从吾严格巡查,贿赂受请之事便不再发生。万历二十年(1592年)正月,冯从吾上疏告戒明神宗:“陛下郊庙不亲,朝讲不禦,章奏留中不发。试观戊子以前,四裔效顺,海不扬波;己丑以后,南倭告警,北寇渝盟,天变人妖,叠出累告。励精之效如彼,怠斁之患如此。近颂敕谕,谓圣体违和,欲藉此自掩,不知鼓钟于宫,声闻于外。陛下每夕必饮,每饮必醉,每醉必怒。左右一言稍违,辄毙杖下,外庭无不知者。天下后世,其可欺乎!勿以天变为不足畏,勿以人言为不足恤,勿以目前宴安为可恃,勿以将来危乱为可忽,宗社幸甚。”神宗盛怒,想要在大殿之上杖责冯从吾。恰逢仁圣太后寿辰,加上阁臣们竭力化解才得以倖免。随即便告老还乡,后被起用为巡查长芦等地盐政。冯从吾洁身自好,任内惠利商人,违法乱纪之事均有所收敛。不久,冯从吾返回京师,适逢神宗因军政之事大罢谏官。冯从吾也因而被革职,仍然是因为之前上疏谏言的缘故。冯从吾生性纯朴诚实,有志于濂、洛之学,受业于许孚远。罢官归乡后,闭门谢绝客人来访,拿来古代贤人可以作为人们行为规范的言简意赅的语句,体察考验自己的身心,学问造诣更加精深。在家闲赋了整整二十五年。万历四十八(1620年)明光宗登基。冯从吾被起用为尚宝卿,后晋升为太仆寺少卿,因为兄长去世而未赴任。不久改任大理寺少卿。天启二年(1622年)擢左佥都御史。不到两个月,又升任左副都御史。廷议梃击、红丸、移宫等三大案,冯从吾说:“李可灼以至尊尝试,而许其引疾,当国何心!至梃击之狱,与发奸诸臣为难者,即奸人也。”自此以后朝中群小皆畏惧他。不久,与邹元标共同创建了首善书院,召集志同道合的人在这里讲学,给事中朱童蒙上疏诋毁书院。冯从吾说:“宋之不竞,以禁讲学故,非以讲学故也。我二祖表章《六经》,天子经筵,皇太子出阁,皆讲学也。臣子以此望君,而己则不为,可乎?先臣守仁,当兵事倥偬,不废讲学,卒成大功。此臣等所以不恤毁誉,而为此也。”于是冯从吾再次称病求归,明熹宗温言安慰挽留。但是给事中郭允厚、郭兴治又相继努力诋毁邹元标。冯从吾又说:“臣壮岁登朝,即与杨起元、孟化鲤、陶望龄辈立讲学会,自臣告归乃废。京师讲学,昔已有之,何至今日遂为诟厉?”于是再次上疏请求归乡。天启四年(1624年)春,起任南京右都御史,都接连推却不任。被熹宗召见授予工部尚书。恰逢赵南星、高攀龙等人相继离开朝廷,冯从吾连续上疏,极力请辞,熹宗遂同意其致仕。天启五年(1625年)秋,魏党张讷上疏诋毁冯从吾,冯从吾被革职。同乡人王绍徽向来对冯从吾怀恨在心,等到他成为吏部官员,就立刻派遣乔应甲任陕西巡抚,想搜集各种罪證获罪于他,但都没有收穫。于是便毁掉了书院,推倒了圣贤塑像,将其扔到了城墙边角。冯从吾不能忍受心中怒火,得病去世。崇祯初年(1628年)明思宗恢复冯从吾官职,并追赠其太子少保,谥恭定。与邹元标、钟羽正等人并称“西台三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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