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杨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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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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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廷赞(16世纪—17世纪),字曰可,江西抚州府金溪县人。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中顺天乡试第二名举人,次年(1598年)联捷进士,未授官已经指出矿税害处,担任刑部主事。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皇长子朱常洛达适婚之龄,都御史温纯、礼科给事中杨天民、御史冯应凤相继进言,明神宗都不予理睬;谢廷赞于是上疏:「阁员应该尽快补任,尚书应该尽快选用,矿税应该尽快撤销,冠婚应该尽快举行,诏合应该讲求信誉。
」持奏疏在文华门久跪。
神宗大怒,命令宦官田义诘责。
几天后,神宗召来赵志皋、沈一贯拟定谕令给礼部准备仪式,谕令呈上后并未发布;二人催促明神宗,神宗就说:「谢廷赞出面邀功,以致不等待命令,现在示各部静候。
」结果谢廷赞遭褫夺官职,同年未能进行册立礼。
谢廷赞侨居淮扬教学,数年后卒。
天启年间追赠尚宝司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