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李献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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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34—1601 【介绍】: 明扬州府通州人,字思进,号如冈。
隆庆五年进士。
授河南府推官,选吏科给事中,因岁旱上弭炎六事,迁太常寺卿,疏救李献可等,有直声。
累官右都御史,兼兵部侍郎,颇著直声。
后出总督两广,镇压僮民起事。
旋被劾罢。
有《陈如冈文集》,辑有《粹白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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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大科(1534年—1601年),字思进,号如冈,直隶扬州府通州人,民籍,官至两广总督。
应天府乡试第一百三十一名。
隆庆五年(1571年)辛未科进士。
任河南府推官,丁父忧,服阕,复除绍兴府推官,考满行取,丁母朱淑人忧。
服除,万历十一年(1583年)八月选授吏科给事中,因岁旱,上陈“弭灾六事”。
升礼科右,十三年七月与吏部主事邹观光为河南乡试考试官,以慈宁宫修成,十二月升通政司右参议,十六年七月升太仆寺少卿,十七年八月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迁右通政,十八年六月升光禄寺卿,十九年七月升太常寺卿,疏救李献可等,又弹劾太监冯保,有直声。
万历二十年(1592年)十月累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广西,二十二年十月升兵部右侍郎兼右副都御史,总督两广,以剿平峒贼升一级,定安南之乱有功,复赏金绮。
叙府江平定獞猺功,赏如前。
二十六年四月加右都御史衔,七月被南京刑部主事欧阳东凤弹劾,回籍听勘。
二十八年九月令致仕,二十九年卒,年六十八。
追叙海南平黎功,赠兵部尚书,赐祭葬。
有文集二卷。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36—1604 【介绍】: 明山西大同山阴人,字忠伯,别号对南。隆庆二年进士。授编修。万历初,进修撰,充日讲官,帝颇敬之。十二年,以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入预机务。在阁中居末,每议事,秉正持法,不亢不随。以继母忧归。及还朝,神宗已深居不出,家屏一年间仅见帝颜两次,乞休,不报。十八年,阁臣因册立太子事,以去就力争,被切责。申时行等皆乞去,独家屏在阁,请速决大计。帝谕二十年春举行,意在搪塞。家屏即宣示外廷,帝意颇恚。次年为首辅。请临朝,请豫教皇储,皆不纳,引疾罢,柄国仅半年。卒于三十一年岁末。有《王文端奏疏》、《王文端集》。
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忠伯,大同山阴人。隆庆戊辰进士,历官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赠少保谥文瑞有复宿山房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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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屏 (1536年—1603年),字忠伯,号对南,山西大同府应州山阴县古城人,明朝官员,万历年间官至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
谥文端。
王家屏生于嘉靖十五年(1536年)丙申。
隆庆二年(1568年)的廷试高中二甲第二名,选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预修《世宗实录》。
权臣高拱之兄高捷时任江都御史,贪赃枉法,民怨沸腾,王家屏不顾老友劝阻,直陈其事。
明神宗万历元年(1573年),王家屏担任修撰,充日讲官,升侍讲学士。
神宗以其博学多才和端庄气质,誉之为“端人”。
王家屏为人正直,还表现在对宰臣张居正的态度上。
张居正从万历元年(1573年)到十年(1582年),一直担任首辅,深得神宗器重,权倾朝野。
谁要想得到高官,必先得居正垂青。
就是这样一位显赫人物,王家屏也能秉公相待。
张居正生病时,朝内大臣都去看望,有的还到寺院祈祷,奉迎至极,唯独王家屏未去。
万历十年(1582年)张居正去世后,群臣对他一反常态,倒张的浪潮甚嚣尘上,神宗也撤销了他生前的太师头衔,籍没其家产,而王家屏又能够秉公直言,给予张居正公正的评价。
万历十二年(1584年),王家屏升任礼部右侍郎,一个月后,升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入阁辅理朝政,每议事,秉正持法,不亢不随。
万历十七年时,评事雒于仁进四箴谏神宗,神宗大怒并预备把他重重问罪,王家屏上书进言:「人主出入起居之节,耳目心志之娱,庶官不及知、不敢谏者,辅弼之臣得先知而预谏之,故能防欲于微渺。
今于仁以庶僚上言,而臣备位密勿,反缄默茍容,上亏圣明之誉,下陷庶僚蒙不测之威,臣罪大矣,尚可一日立于圣世哉!
」神宗听闻后很不高兴,但还是把雒于仁的上书留中不发,从轻发落,雒于仁故而得以善去。
万历十九年(1591年)秋,出任内阁首辅,但后因立储之事与万历帝闹翻。
王家屏执阁六月,时间虽短,但给朝野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不贪权武断,“推诚秉公,百司事一无所扰”,又“性忠谠,好直谏”,故而颇得朝野赞誉。
万历二十年(1592年)三月,给事中李献上疏言国本事,被震怒的神宗罢黜,王家屏不惜封还御批力谏而被责骂,后其为群臣求请的上疏中「若徒犯颜触忌,抗争偾事,被谴罢归,何名之有!
」「更使臣弃名不顾,逢迎为悦,阿谀取容,许敬宗、李林甫之奸佞,无不可为,九庙神灵必阴殛臣,岂特得罪于李献可诸臣已哉!
」「言涉至亲,不宜有怒。
事关典礼,不宜有怒。
臣与诸臣但知为宗社大计,尽言效忠而已,岂意激皇上之怒哉?
」等言论屡屡激怒神宗,最终以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致仕归里。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卒,葬于山阴县河阳堡桑乾河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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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苏州府吴县人,字处元。
万历八年进士。
除顺德知县,擢礼科给事中。
万历二十年,李献可等请使皇长子出阁就学,被黜。
初春与昆山张栋、长洲吴元佳,上疏救之,并黜,时称吴中三谏。
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处元,吴县人。万历庚辰进士,除知顺德县擢兵科给事中历户礼二科左右给事建言为民天启初追赠光禄寺少卿有吴西佚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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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初春(1541年—1618年),字处元,直隶苏州府吴县(今属苏州市)人,民籍,官至礼科左给事中。
因参与“国本之争”撤职。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应天府乡试第二名。
万历八年(1580年)庚辰科三甲第一百八十三名进士。
次年任广东顺德县知县,升礼科左给事中。
万历二十年(1592年)正月,礼科都给事中李献可偕六科诸臣上疏请求为神宗长子朱常洛举行“豫教之典”。
神宗大怒,指摘其误书弘治年号,违旨侮君,贬一秩调外,其馀人等夺俸半年。
大学士王家屏将御批封还,神宗愈加不满。
吏科都给事中钟羽正、吏科给事中舒弘绪均上疏支持李献可
神宗将弘绪调职南京,羽正及献可以调任边远地区杂职。
大学士赵志皋论救,被斥责;吏科右给事中陈尚象又争,贬斥为民。
户科左给事中孟养浩,御史邹德泳,户兵刑工四科都给事中丁懋逊、张栋、吴之佳、杨其休,以及叶初春等人各自上疏求情。
神宗怒不可遏,命将孟养浩廷杖一百,除名。
邹德泳、丁懋逊、张栋、吴之佳、叶初春等六人贬一秩,外放为官。
李献可、钟羽正、李弘绪除名。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山东青城人。
万历八年进士。
由苏州推官擢吏科给事中。
以上疏救钟羽正、李献可,忤帝意,罢归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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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其休,字振孙,山东济南府青城县人,军籍。
山东乡试第十二名,登三甲第十七名进士。
累官工科都给事中。
万历二十年(1592年)正月,李献可偕六科诸臣上疏请求为神宗长子朱常洛举行“豫教之典”。
神宗大怒,指摘其误书弘治年号,违旨侮君,贬一秩调外,其馀人等夺俸半年。
大学士王家屏将御批封还,神宗愈加不满。
吏科都给事中钟羽正、吏科给事中舒弘绪均上疏支持李献可
神宗将弘绪调职南京,羽正及献可以调任边远地区杂职。
大学士赵志皋论救,被斥责;吏科右给事中陈尚象又争,贬斥为民。
户科左给事中孟养浩,御史邹德泳,户兵刑工四科都给事中丁懋逊、张栋、吴之佳、杨其休,礼科左给事中叶初春,各自上疏援救。
神宗怒不可遏,命将孟养浩廷杖一百,除名。
邹德泳、丁懋逊、张栋、吴之佳等六人贬一秩,外放为官。
李献可、钟羽正、李弘绪除名。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48—1605 【介绍】: 明苏州府长洲人,字公美,号虚台。
万历八年进士。
为襄阳知县。
以治行征授刑科都给事中。
二十年,礼科都给事中李献可以请豫教元子得罪。
之佳疏救,与张栋、叶初春并斥,时称吴中三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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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之佳(1548年—1605年),字公美,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人,民籍。
官至刑科都给事中,因国本之争撤职。
应天府乡试第一百一名。
万历八年(1580年)庚辰科进士。
初为湖广襄阳县知县。
以治行徵。
累官刑科都给事中。
万历二十年(1592年)正月,礼科都给事中李献可偕六科诸臣上疏请求为元子朱常洛举行“豫教之典”,神宗大怒,指摘其误书弘治年号,违旨侮君,贬一秩调外,其馀人等夺俸半年。
大学士王家屏将御批封还,神宗愈加不满。
吏科都给事中钟羽正、吏科给事中舒弘绪均上疏支持李献可
神宗将弘绪调职南京,羽正及献可以调任边远地区杂职。
大学士赵志皋论救,被斥责;吏科右给事中陈尚象又争,贬斥为民。
户科左给事中孟养浩,御史邹德泳,户兵刑工四科都给事中丁懋逊、张栋、吴之佳、杨其休,礼科左给事中叶初春,各自上疏救。
神宗怒不可遏,命将孟养浩廷杖一百,除名。
邹德泳、丁懋逊、张栋、吴之佳等六人贬一秩,外放为官。
李献可、钟羽正、李弘绪除名。
吴之佳与叶初春、张栋均为苏州府人,史称「吴中三谏」。
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吴之佳病卒。
天启初年,追赠太仆寺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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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苏州府昆山人,字伯任,一字可庵。万历五年进士。除新建知县,征授工科给事中。请尽免天下欠赋,格不行。吴中粮运为累,民承役辄破产。栋请由民出资助漕船附载,不纳。后为兵科给事中,上疏劾去南京兵部尚书张西铭等。有《可庵书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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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栋,字伯任,号可庵,直隶苏州府昆山县(今昆山市)人,民籍,官至兵科都给事中。
因参与“国本之争”撤职。
万历四年(1576年)丙子科应天府乡试第五十九名举人。
万历五年(1577年)联捷丁丑科进士。
除新建县知县。
十一年八月,征授工科给事中,十三年五月,为广西考试官。
十四年正月,擢本科右给事中。
累官兵科都给事中。
万历二十年(1592年)正月,礼科都给事中李献可偕六科诸臣上疏请求为神宗长子朱常洛举行“豫教之典”。
神宗大怒,指摘其误书弘治年号,违旨侮君,贬一秩调外,其馀人等夺俸半年。
大学士王家屏将御批封还,神宗愈加不满。
吏科都给事中钟羽正、吏科给事中舒弘绪均上疏支持李献可
神宗将弘绪调职南京,羽正及献可以调任边远地区杂职。
大学士赵志皋论救,被斥责;吏科右给事中陈尚象又争,贬斥为民。
户科左给事中孟养浩,御史邹德泳,户兵刑工四科都给事中丁懋逊、张栋、吴之佳、杨其休,礼科左给事中叶初春,各自上疏救。
神宗怒不可遏,命将孟养浩廷杖一百,除名。
邹德泳、丁懋逊、张栋、吴之佳等六人贬一秩,外放为官。
李献可、钟羽正、李弘绪除名。
张栋之母去世,张栋时年已六十,哀毁守墓,不久卒。
天启年间,赠太常寺少卿。
张栋与吴之佳、叶初春均为苏州府人,史称「吴中三谏」。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山东益都人,字叔谦。
万历八年进士。
除滑县知县,年甫弱冠。
多惠政,征授礼科给事中,累迁吏科都给事中,屡劾不职官吏。
二十年正月,与李献可等请皇长子出阁豫教,被斥为民。
光宗立,复起。
天启三年,官至工部尚书,以愤群阉用事,自引归。
有《崇雅堂集》、《青州风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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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羽正(1554年—1637年),字叔濂,号龙渊,山东青州府益都县钟家庄人。
晚明政治人物。
万历四年(1576年)丙子科山东乡试第二名举人。
万历八年(1580年)庚辰科进士。
出任河南滑县知县,多有惠政。
徵授礼科给事中。
迁工科左给事中,出视宣府边务。
以受贿劾罢兵部左侍郎、宣府巡抚许守谦、副总兵张充实等官员。
还京,升任吏科都给事中。
劾礼部侍郎韩世能,蓟辽总督蹇达,大理少卿杨四知、洪声远不称职,杨四知、洪声远因此贬谪。
万历二十年(1592年)正月,礼科都给事中李献可偕六科诸臣上疏请求为神宗长子朱常洛举行“豫教之典”。
神宗大怒,指摘其误书弘治年号,违旨侮君,贬一秩调外,其馀人等夺俸半年。
大学士王家屏将御批封还,神宗愈加不满。
钟羽正与吏科给事中舒弘绪均上疏支持李献可
神宗将弘绪调职南京,羽正及献可以调任边远地区杂职。
大学士赵志皋论救,被斥责;吏科右给事中陈尚象又争,贬斥为民。
户科左给事中孟养浩,御史邹德泳,户兵刑工四科都给事中丁懋逊、张栋、吴之佳、杨其休,礼科左给事中叶初春,各自上疏救。
神宗怒不可遏,命将孟养浩廷杖一百,除名。
邹德泳、丁懋逊、张栋、吴之佳等六人贬一秩,外放为官。
李献可、钟羽正、李弘绪除名。
钟羽正回乡闭门读书,家居近三十年。
光宗即位,起用为太仆寺少卿,尚未就职,改本寺正卿。
天启二年(1622年),吏部拟定钟羽正为左副都御史,羽正不愿位居佥都御史冯从吾之上,受佥都御史,而将让副都御史让与从吾。
不久,改户部右侍郎,监督仓场。
天启三年(1623年)春,官工部尚书。
以“委身门户”之罪被削,职夺官。
崇祯时平反,复原官。
明史》有传。
与邹元标、冯从吾等人并称“西台三正人”。
贾名儒 朝代: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真定府真定人。
万历十一年进士。
官御史。
二十年,李献可偕六科诸臣请豫教皇子被斥,特疏力争,亦被谪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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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名儒(1556年—?
),字聘甫,直隶真定府真定县人,军籍。
顺天府乡试第一百二十六名,万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会试第二百二十三名,登三甲第一百九十名进士。
十七年十月考选河南道御史,十九年巡视漕运,万历二十年(1592年)正月,李献可偕六科诸臣请豫教皇长子朱常洛被斥,贾名儒特疏力争,被谪边方。
天启初年,赠光禄少卿。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浙江乌程人,字伯念。
万历八年进士,历礼部员外郎。
重气节,为士论所称。
万历二十年,李献可等十一人请使皇长子出阁就学,同时被黜。
嗣成继上疏力争,夺职归。
有《青棠诗集》。
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伯念,乌程人。万历庚辰进士,除礼部主事迁员外郎建言削籍有青棠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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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嗣成(1560年—1595年),字伯念,号青芝,浙江湖州府乌程县人,民籍。浙江乡试第十名。万历八年(1580年)庚辰科第二甲第一名进士。授礼部主事,升主客司郎中。万历二十年(1592年)正月,给事中孟养浩因谏神宗怠政,被施廷杖,一同被责者十一人。董嗣成疏言“黜降刑罚非复谏之具,畏法惧罪非忠义之夫”。神宗大怒,董嗣成削籍归里。卒年三十六。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湖广咸宁人,字义甫。
万历十一年进士。
授行人,迁左给事中。
二十年,疏救李献可,谓献可请使皇长子出阁读书,事关宗社大计,乃天下臣民之公言。
触帝怒,廷杖除名。
光宗立,起为太常少卿,半岁中迁至南刑部右侍郎,未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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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养浩(?
—1621年),字义甫,湖广武昌府咸宁县人,军籍,万历进士,官给事中,因疏救李献可去职。
光宗即位,起为太常寺少卿,官至南京刑部侍郎。
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科湖广乡试第五名。
万历十一年(1583年)联捷进士。
授行人。
擢户科给事中,迁左给事中。
神宗严谴李献可,养浩疏谏,神宗大怒,锦衣卫杖之百,削籍为民,永不叙用,内外交章劝阻方止。
光宗立,起为太常寺少卿。
半年内迁至南京刑部右侍郎。
未上任卒。
明史》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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