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彭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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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全台诗
王忠孝(1593~1666),字长孺,号愧两,福建惠安人。
明崇祯元年 (1628)进士,担任户部主事,由于个性耿介,任官尽职,不徇私包庇,因而得罪宦官邓希诏,先后两次遭构陷,入狱长达廿八月。
后虽有多次平反机会,但均未能复职。
崇祯十七(顺治元年‧1644)年甲申之变后,他曾投入福王幕下,为反清复明奔走数年。
永历十七年(康熙二年‧1663)十月,清师攻下厦门、金门两岛。
忠孝知事无可为,乃应郑成功之邀,与好友辜朝荐于永历十八年(康熙三年‧1664)三月东渡澎湖,四月移居台湾。
忠孝留台期间,颇受郑氏父子礼遇,与宁靖王、沈光文、徐孚远诸遗老时相过从,于旅台之第四年病逝台湾,享年七十四岁。
王忠孝生平诗作无多,据《惠安王忠孝公全集》一书,自卷九迄卷十一,所载诗作不过九十五题,约百馀首。
王忠孝诗的内容,主要以反映明清鼎革之际的时代动乱为主,可纳入明代遗民文学的传统来观察。
  目前可见王忠孝作品,最齐全者为台湾省文献会于1994年排印出版的《惠安王忠孝公全集》。
根据书前〈点校说明〉,该书乃据王忠孝后裔所辑之未刊本,原有十二卷,而台湾省文献会之刊印本,仅保存传志类中的〈王忠孝传〉、〈王氏谱氏〉二文为附卷,故今刊印本,共分十一卷,另有附卷一卷。
另外,江苏古籍出版社于2000年出版《王忠孝公集》(福建丛书第二辑之八),由福建师大教授方宝川根据上述抄本重新整理,并以福建师大抄本为底本刊印。
以下所录即以方宝川编校的《王忠孝公集》为底本,参考台湾省文献会出版之《惠安王忠孝公全集》。
(廖振富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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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忠孝(1593年7月21日—1666年5月31日),字长儒,号愧两,福建惠安南埔乡沙格村(今惠安泉港区南埔镇沙格村)人,明末政治人物。明朝、南明时期王忠孝生于明万历二十一年六月廿三日(1593年7月21日)。崇祯元年(1628年)王忠孝中进士,并授户部主事,由于个性耿介,以及任官尽职、不徇私包庇的关系,所以得罪宦官邓希诏,先后两次遭构陷,入狱长达28月。崇祯十七年(1664年)甲申之变后,王忠孝投入福王朱由崧(后来的弘光帝)幕下为反清而努力。南明弘光帝授之为绍兴府知府,擢副都御史,王忠孝推辞不受。隆武帝朱聿键授王忠孝兵部左侍郎,后辞。永历帝授之为兵部右侍郎兼太常寺卿,再次辞而不受。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20—1474 【介绍】: 明苏州府昆山人,字与中。正统十年进士。授兵科给事中。土木之变后,率同列请先正逃将之罪。也先犯北京,数上章奏,陈战守之计,升都给事中。擢右参政,督饷宣府。天顺二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两广。宪宗立,入都,迁左佥都御史,巡抚宣府。旋任礼部右侍郎。搜河套之议起,盛知时无良将,力言不可。转吏部左侍郎。卒谥文庄。有《叶文庄奏议》、《水东日记》、《泾东稿》。
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与中,昆山人。正统乙丑进士,授兵科给事中出为山西右参政累官吏部左侍郎谥文庄有泾东槁
明诗纪事·乙签·卷十七
盛字与中,昆山人。
正统乙丑进士,除兵科给事中。
进都给事中,出为山西右参政,擢右佥都御史,巡抚两广,改左佥都御史,巡抚宣府,进礼部侍郎,改吏部。
卒谥文庄。
有水东稿》八卷、《开封纪行》五卷、《菉竹堂稿》八卷、《泾东小稿》八卷,《和山东胜览诗》一卷。
(《姑苏志》:文妆力行好古,清修苦节,慕范文正之为人。
文章纡徐委备有法则。
彭韶赞云:「希文不相,古今所惜。
」人以为知言。
《吴中往哲记》:文庄所著书殆几百卷,笃学辩博,为一时首称。
书史会要》:叶盛善行楷,得苏文忠笔意。
田按:李文达嫉叶文庄,以此为世所短。
文庄硕德重望,不以诗名。
馀综览全集,七言近体风格遒上,即精研声律者无以过之。
自来名辈往往出其绪馀,足了数人,此其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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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盛(1420年—1474年),字与中,南直隶昆山县人。官至吏部侍郎。正统十年(1445年)进士,拜兵科给事中。明英宗因土木堡之变被瓦剌俘虏,九月郕王朱祁钰即位,瓦剌屯逼都城。当时叶盛屡奏封章,皆当世急政。寻转都给事中、山西右参政,监督宣府粮饷,兼管屯田、独石马营等处军务。有功于边,以父忧去职。明英宗复位后,擢为右佥都御史,两广巡抚。宪宗即位,转左佥都御史,巡抚宣府。历官礼部右侍郎、吏部左侍郎。成化十年(1474年),卒。谥文庄。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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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廷美(1427年—1516年),名鎏,字廷美,以字行,号侗庵,福建福州府闽县人,同进士出身。
李廷美生于宣德二年(1427年)丁未十一月二十五日,年十五,授礼经于南京工部主事林清源。
天顺三年(1459年),与伯兄李廷韶同中己卯科福建乡试举人,次年联登天顺四年庚辰科(1460年)王一夔榜进士,六年(1462年)授刑部主事,与何乔新、彭韶、丘霁合称“刑部四杰”。
成化五年(1469年)升员外郎,七年(1471年)升广东广州府知府,未任,奉命审查吉安知府许聪不法之事,替他申冤,并弹劾台宪重臣诬罔,因忤权贵,被逮下诏狱,左迁衡州府通判,丁父忧归。
成化十二年(1476年)服阕,复判庐州。
十四年升苏州府同知,十六年复丁母邓安人丧,二十年除服,复除原任,不久升苏州府知府。
弘治元年(1488年)被劾,致仕归。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六月二十二日卒于家,享年八十。

人物简介

全台诗
吴玉麟(?
~?
),字协书,号素村,福建侯官人,乾隆二十四年(1759)举人。
历任龙溪、惠安、同安等县教谕。
嘉庆二年(1797),调凤山,悉心造士。
有《素村小草》十二卷。
〖参考连横《台湾诗乘》,台银本。
〗(施懿琳撰)
汪旦 朝代: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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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旦(1499年—?
),字昭仲,号频复,福建惠安象浦村人,徙晋江,祖籍直隶六安(今安徽),同进士出身。
南宋江淮招讨使汪立信第八世孙。
生于象浦汪氏宗祠东侧护厝。
出生时即啼哭不止,其父汪瀚为了安抚他,连夜抱他一路从惠安老家走过洛阳桥到达晋江县境后,这才停止哭闹,于是便定居晋江。
嘉靖十四年(1535年)登三甲进士。
任江西金溪县知县,当地天竺寺有子孙堂,有奸僧借机奸淫求嗣妇女。
汪旦查明案情,毁废寺庙,捉拿奸僧,发现窖金数万两充公。
其事上闻,调繁吴县。
不久,擢升贵州道监察御史。
后因言事得罪权贵去职。
卒于家。
道光《晋江县志》有传。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末清初江南太仓人,字伊人。
惠安令程新子,新与顾梦麟善,梦麟无子,以湄予嗣。
诸生。
陈瑚弟子。
工诗古文。
与黄与坚等称娄东十子。
顺治末,为奏销案所累,乃不求进取。
曾应徐乾学聘,助之校刊《通志堂经解》。
有《水乡集》。
晚晴簃诗汇·卷三十八
顾湄,字伊人,太仓人。有《水乡集》。
清诗别裁集
字伊人,江南太仓人。著有《水乡集》。○伊人系麟士长子,克承经学。梅村称为麟士有子。

人物简介

晚晴簃诗汇·卷一六五
罗大佑,字谷臣,江西德化人。同治辛未进士,历官台湾知府。有《粟园诗钞》。
全台诗
罗大佑(?~1888),号谷臣,江西德化(今江西省九江县)人,清同治十年(1871)进士。以知县即用,签掣福建。因政声卓著,人称「罗青天」。曾先后任永安、晋江知县。光绪十三年(1887)春,台湾巡抚刘铭传檄调至台,委署台南府篆,顺道清丈彰化、嘉义二县清赋事。时逢彰化不靖,南北道路多阻,罗大佑奉宪筹辨城防,以道理劝谕善良百姓,以严格法律收摄顽强人民,郡城因此得以安定。光绪十四年(1888)二月,郡试,抱病校士;四月,卒于任上。 罗氏工诗,在台公馀,常与台湾道唐景崧及府城文人于府署内斐廷诗酒酬酢。病逝后,门人林仲良将其遗稿辑为《栗园诗钞》,刊于福州,计古今体诗一百五十八首。唐景崧在该书之跋文中谓其诗:「取法甚正,书味盎然,古体尤规矩准绳。一切空疏者、嚣张者,涂择碎金零粉而无生气者,皆未足以语此。盖学人之诗,寝馈于唐宋诸大家也深矣!」民国七十一年(1982)侄孙罗其濡蒐集罗氏遗著,经黄典权、李国梁校对后,由台南市文献委员会刊印。兹据此为底本,进行编校。(施懿琳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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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佑(1846年—1889年),清朝官员,号谷臣,江西九江府德化县人。
同治十年(1871年)辛未科进士。
赴福建以知县即用,历任建安、惠安、永安、晋江、闽县等知县。
罗大佑于光绪十四年(1888年)接替程起鹗,于台湾担任台南府知府。
管辖约今台湾南部之嘉义县、嘉义市、台南市全境及高雄市部份区域。
该区域面积约为4500平方公里,也是当时台湾岛之汉人集中地所在之一。
翌年,卒于任。
清追赠太仆寺正卿。
当地人民感其德,专建八角纪念亭一座,名“罗公亭”。
陈福 朝代:明末清初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676 【介绍】: 明末清初陕西榆林人,字箕演。
顺治初以武举应募,授守备。
康熙初,从攻郝摇旗、李来亨等,升重庆总兵,调宁夏。
三藩乱时,率兵讨王辅臣,至惠安,兵变,被刺死。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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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廷森(1571年—1624年),字维灿,又字登元,号芳琼,福建泉州府晋江县民籍。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福建乡试举人,任太湖县教谕,四十七年(1619年)成己未科进士,初授刑部山东司主事,天启二年(1622年)榷河西务,丁忧归,四年卒。
墓在惠安虎窟山。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陕西长安人,字惟正。成化二十三年进士。授中书舍人。弘治初与刘概、汤鼐等为文会,相友善。后以荐鼐可任巡按,坐朋党削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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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人(1452年—?
),字惟正,陕西承宣布政使司西安府长安县人,明朝官员、同进士出身。
陕西乡试第七名举人。
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中式丁未科会试第五十六名,三甲第六名进士,授中书舍人。
四川饥荒时,孝宗派郎中江汉赈灾,吉人称其不能胜任,宜派遣四位使者分别赈灾,并举荐御史为巡按,其中举荐给事中宋琮、陈矞、韩鼎,御史曹璘,郎中王沂、洪钟,员外郎东思诚,评事王寅,理刑知县韩福及寿州知州刘概可为使者,而以汤鼐担任巡按。
魏璋草疏,却伪署御史陈景隆等名,称吉人抵抗成命,私立朋党。
皇帝大怒,下吉人入诏狱,命自引其党。
吉人于是称汤鼐、曹璘、东思诚、韩福以对。
魏璋又对御史陈璧等言,真正党羽是汤鼐、刘概、主事李文祥、庶吉士邹智、知州董杰,并称其受贿。
数人下诏狱,欲处死。
刑部尚书何乔新、侍郎彭韶等持之不准,而外廷官员亦认为不平。
改为连坐妖言:汤鼐受贿戍肃州,吉人则因欺罔,削籍,其馀几人均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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