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张日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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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浙江鄞县人,字肃卿。正德十二年进士。授刑部主事,以谏南巡,被杖。嘉靖初,历郎中,争“大礼”,再下狱廷杖。以勘奸人陈洸狱,具其罪宜斩,忤桂萼。寻迁吉安知府。嘉靖六年,桂萼反陈洸案,应骢被谪戍辽东。后赦归。
甬上耆旧诗·卷十三
字肃卿。
生而丰骨坚峙,卓然若山立,步履俱中尺寸。
为人尚气节,不肯龊龊与世俗相依阿。
少读书,潜观默解,务求合于注疏之外。
正德中,举进士,官刑部主事,善执法。
会上将南巡,公与同曹伏阙谏,罚跪五日,杖之朝,濒死。
嘉靖初,稍迁郎中。
有相国子用势为大奸中罪,系付公论,论如法无避。
甲申议大礼,公复与廷臣伏阙诤,下诏狱,又杖之朝,又濒死。
给事中陈洸者,潮州人,素鸱张无状,横虐其乡。
御史戴金、张日韬、蓝田奏发其奸,六科十三道复合疏尽列其慆酷、败伦、纳叛诸大不法,诏遣刑官往按。
时洸方以议礼媚附,张璁、桂萼诸人相朋结,诸曹俱顾缩不敢前,共以属公。
公即应诏而南,牒御史台藩臬共论鞫,凡七讯而狱成,遂具上,寘当大辟,其乡人有手搏猛虎,潮民得所之谣。
秩满,出知吉安,以内艰里居。
而洸覆出反。
诋奏,讯官。
桂萼力从中为辩,遂逮公问。
公荷械,言笑就道。
及廷鞫,诸权贵俱相折辱,至不堪。
公不稍为屈,大声曰:骢故法吏也,所持国三尺耳。
诸公必欲直洸枉,骢任为之,其如国法何?
如鬼神何?
是日黄雾四塞。
次日,大风拔巨木。
有诏从轻拟,竟坐公按狱不实罪,落职为民。
无何,洸复横诋,奏意必杀公。
霍韬益力主之,乃竟谪戍铁岭卫。
得命,即挟室而行。
卫故绝边,控弦,时出入无常,开府诸君闻公名,每延致上坐问策,公辄为筹画决胜。
其辽左诸生,亦执经日集门下,公欣然忘其为万里戍也。
会以赦放还,再值覃恩,复其官,卒于家。
公生平执大义,抚掌论天,下事忼忾。
值大变猝惊,才智人不敢吐气,公独毅然任之,指挥可办。
自身濒死者数矣,而不挠不悔,为国直臣。
然竟终老里门,未竟其用,论者惜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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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应骢(1490年—?),字肃卿,号三冈,浙江承宣布政使司宁波府鄞县(今浙江省宁波市)人,民籍,进士出身。正德八年(1515年)癸酉科丙子浙江乡试第四名举人。正德十二年(1519年),登丁丑科会试三十一名,廷试二甲六十八名进士,吏部观政,授刑部主事。明武宗南巡之争中阻挡,受杖刑三十。嘉靖初年,历任刑部员外郎、郎中,大礼议中因反对明世宗,而再次入狱廷杖。后弹劾给事中陈洸,历任吉安府知府。嘉靖六年,陈洸反诬陷叶应骢,称其滥杀无辜。刑部尚书许赞辩称应骢无罪,明世宗仍然特谪叶应骢戍辽东。嘉靖十六年赦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