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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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09—1489 【介绍】: 明浙江鄞县人,字廷玉。宣德八年进士。授刑部主事,究心律例条格。景泰中,任山东布政使。天顺二年,任刑部尚书。熟习法律、典故,屡辨冤狱。卒谥康僖。
甬上耆旧诗·卷十二
字廷玉,号省庵。
年十四为名诸生,弱冠中进士,授刑曹。
奉命出录两淮、江南北十七郡狱参错讯,鞫务得平,所释系囚三百馀人,改从轻比者千馀人。
历迁郎中,以才望擢为山东布政使。
齐鲁大饥,民相聚鬨取富人粟。
监司坐强劫,当死。
公曰:民苦饥,攘粟以免道殣耳,奚更杀之。
改从抢夺,例俱得免死。
英庙初复辟,李文达公贤时,为上言公才。
及刑部尚书阙,朝议数拟以进,俱不许,遂徵拜公。
及陛谢,上语左右曰:国家持刑得人矣。
公先在刑曹,于格律轻重,尽若披掌。
凡有大狱,诸曹不能决,先质于公。
公曰:某年某所狱类此,可比拟。
曹吏发故牒视之,不少差。
时门达治锦衣狱,用法酷。
弘农卫卒诬指挥李斌谋反事下达煅炼,具狱,会廷议,公独言其冤。
达怒,语侵公,公曰:瑜所执者,祖宗法耳,奈何枉人至族耶?
达奏公庇反者,上不听,为赦斌妻子。
未几达败,言者俱欲置之死。
李文达以质公,公曰:达典制狱,任情轻重是其罪,然视纪纲马顺则有间矣,达卒得不死。
曹钦夜为乱,公被执,巳知为公,遂释不害。
或执钦佃人数千,俱为逆党,公以钦谋逆仓卒,诸佃相去各数百里,岂得与谋,尽释之。
上素重公名,凡游上苑出猎,俱召公从行,礼遇甚渥。
宪庙初年,公历九载,乞致仕。
上曰:国家方倚任老成,卿安得去。
每遇小疾,上遣御医往视,中使临问,赐饮馔相望。
疾少间,特免公朝参。
复六年,坚乞骸骨归老,上特赐宝钞治行,进公阶荣禄大夫。
公初在曹,年少有重名,故以郎擢长外藩,以外藩特召为尚书,俱异数也。
方官主事时,郎中仲闵为之长。
仲君心知公大器,每举太祖太宗朝法比沿革告公,且曰:陆君他日必大用,此国家旧典,当先尽心。
故公于律例条格,无不精晰。
既入掌邦宪,每举仲君所言教。
其属吏见诸曹贤者,礼之若宾友。
其用法酷者,辄严责之,务使持平乃已。
都御史寇深暴戾自用,凡会鞫强断,众莫敢抗。
公徐发一言,执理定罪,不觉自诎。
前后在刑曹十八年,尚书十五年,倚任既久,遂为国家名法臣第一。
公家在鉴湖,晚年鹤发曳杖,逍遥十洲间,为诗吊贺季真。
里居复十七年卒,年八十一,谥康僖。
其族人世有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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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瑜(1409年—1489年),字廷玉,号省庵,浙江鄞县城内月湖边人。天顺、成化间官至刑部尚书。宣德七年(1432年)举壬子科浙江乡试第九名。宣德八年(1433年)参加癸丑科会试第五十一名,殿试登进士第二甲第三十二名,授刑部山西司主事,升员外郎。正统九年(1444年),受命与郎中郭恂审察南北直隶狱囚,巡行淮扬十七郡,审核释放无罪囚犯上百人,升任郎中。景泰二年(1451年),擢山东右布政使,转左。天顺二年(1458年)升刑部尚书。成化五年(1469年)致仕,弘治二年(1489年)卒,谥康僖。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17—1479 【介绍】: 明徽州府休宁人,字彦实。正统七年进士。授吏科给事中。景帝初,有守京城功。景泰中,累迁四川参政。天顺中任左佥都御史,巡抚辽东。成化初任兵部尚书,平四川山都掌民变。后官南京兵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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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信(1417年—1472年),字彦实,直隶河间人,祖籍直隶徽州府休宁县(今安徽省)。
正统壬戌进士,官至南京兵部尚书兼大理寺卿。
正统七年(1442年),登壬戌科进士,授吏科给事中。
代宗继位,因举荐启用。
京师保卫战时,负责督军守西城。
都督孙镗在与也先交战中失利,欲入城,程信不允,而在城上督军发箭炮相助。
孙镗遂战益力,并击退也先。
景泰元年(1450年),请求赈灾京畿饥民,晋升为左给事中。
次年出任为山东右参政,督饷辽东,因与巡抚寇深矛盾,后以忧去,服阕,起用四川参政,后与侍郎罗绮攻破黑虎诸寨天顺元年(1457年),程信升任太仆寺卿,重新徵收兵马。
当时三营大将石亨、孙镗、曹钦均是夺门之变功臣,庇护部下,认为程信为人苛急,请改隶兵部。
程信晓之以理,明英宗仍命其负责太仆寺。
次年,改为左佥都御史,巡抚辽东,当时佥事胡鼎弹劾都指挥夏霖不法事,程信听闻后,逮捕胡鼎下诏狱。
锦衣卫都指挥门达称程信不当代奏。
当时恰逢寇深掌管都察院,于是弹劾程信,下诏狱,降南京太仆少卿。
天顺五年,召为刑部右侍郎,母忧归。
成化元年(1465年),启为兵部左侍郎。
四川发生民变,朝廷以襄城伯李瑾充总兵官,太监刘恒为监督,进程信为兵部尚书,随后调度有功获胜。
随即兼任大理寺卿,与白圭共同掌管兵部。
因言官相继弹劾,其四次上疏请求辞职,不予批准。
成化六年,改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次年致仕,又过一年去世,赠太子少保,谥襄毅。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22—1478 【介绍】: 明苏州府长洲人,字永熙。正统七年进士,授御史。巡按江西,黜贪墨吏数十人。景泰时擢广东副使,巡抚江西。劾奏宁王朱奠培不法状,后被宁王诬劾,夺官。后再起为大理少卿,迁兵部右侍郎。宪宗立,以牵累贬官。会大藤峡徭、僮等族民众起事,乃改以左佥都御史,参赞军务,督兵镇压。迁左副都御史,提督两广军务。有才略,治军严,而谤议亦易起。为中官所倾轧,乃致仕去。有《襄毅文集》。
明诗纪事·乙签·卷十七
雍字永熙,长洲人。正统壬戌进士,除御史。擢广东副使,进右佥都御史,巡抚江西,改山西副使。以事下狱,夺官。寻超大理少卿,复为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大同,入为兵部侍郎。坐累眨浙江参政,擢左佥都御史,进左副都御史,提督两广军务,再进右都御史。正德中,谥襄毅。有集十五卷。 (田按:襄毅素为武功伯徐有贞所轻。有贞自金齿赦还,时仰观天象,谓将星在吴,益自负,常以铁鞭自随,数起舞。及闻襄毅征两广有功,乃掷鞭太息曰:「孺子亦应天象耶?」初贼蔓延两广,议者谓当分兵扑灭。襄毅决计全师直捣大藤峡,始至峡口,儒生里老数十人伏谒道左,愿为向导。襄毅叱左右缚斩之,果贼也。贼大惊曰:「韩公天神也!」麾兵夺横石塘及九层楼诸险。丘文庄浚《凯歌》所谓「一夜山灵惊失险,回头不见九层楼」也。大藤峡延广六百里,中有大藤如虹,横互两崖间。襄颜先后破贼三百二十四砦,斧大藤断之,易名断藤峡,勒石纪功而还,自作《平断藤峡长歌》以纪事,所谓「大藤根株悉已断,五岭封疆真再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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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雍(1422年—1478年),字永熙,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人。
正统七年(1442年)壬戌科进士,授御史,出巡河道,后巡按江西。
景泰二年(1451年),升广东副使。
景泰三年(1452年),经华盖殿大学士陈循推荐,任右佥都御史,代杨宁巡抚江西。
重建滕王阁,“堂高逾二十尺,而楼又逾其半,宏深富丽”。
又弹劾宁王朱奠培不法之事,得罪宁王府。
天顺元年(1457年),撤销天下巡抚,改任山西副使。
朱奠培因前事怀恨在心,趁机弹劾,被下狱夺官。
后起用为大理寺少卿,不久复任右佥都御史,辅佐左都御史寇深理都察院事。
天顺四年(1460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宣府、大同。
天顺七年(1463年),入觐议事,留用为兵部右侍郎。
明宪宗即位,受翰林院侍读学士钱溥连累,贬为浙江左参政。
成化元年(1465年)正月,因广西大藤峡(广西桂平市西北约8公里的黔江下游)瑶、僮各族动乱,兵部尚书王竑力荐韩雍为左佥都御史,赞理军务,与赵辅等率军16万前往镇压,多所杀伐。
五月,叛军杀泷水主簿陈衍。
十一月,明军长驱至大藤峡口,叛军近7000人被杀,擒杀叛军首领侯大苟,改地名为断藤峡,韩雍任两广总督,驻梧州。
最终因下属及同僚攻讦致仕。
两广人念其功绩,立祠祭祀。
家居五年后卒,享年五十七岁。
正德年间,追谥襄毅。
著有《襄毅文集》。

人物简介

二十世纪诗词文献汇编
郁曼陀(一八八四——一九三九),名华,以字行,浙江富阳人。
早年考取官费留学日本,先毕业于早稻田大学,继入法政大学专修法律。
一九一○年毕业回国后任职外交部,辛亥革命后任京师审判厅推事。
一九一三年再次东渡考察司法,回国后历任北京大理院推事、沈阳最高法院刑庭庭长、上海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刑庭庭长,受命于民族危难、寇深祸亟之际,主持正义,执法如山,终为敌伪汉奸暗杀,为民族利益与法律尊严慷慨献身。
平生喜爱书画诗文,为南社成员,尤以《东京竹枝词》传诵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