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孙维清(1542年—?年),字仲直,号寅所,山西平阳府解州人。十月二十八日生,行三,治《礼记》,由州学增广生中式山西乡试第五十九名举人,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1565年)会试中式第一百十四名,第三甲第三百零七名进士。吏部观政,隆庆元年(1567年)六月授中书舍人,五年四月升吏部主事,六年十月升员外,养病。万历四年(1576年)二月复除本部,六月丁忧,七年正月复除本部,三月升郎中。在吏部任职十馀年,万历九年(1581年)三月累官考功司、文选司郎中,掌吏部察典,与秦耀设谋禁锢建言之臣,遂以赵用贤、吴中行、沈思孝、艾穆、邹元标五贤附名察籍。因上疏忤权臣张居正,万历十年(1582年)三月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丁忧归。十三年十月起补原官,十四年二月以前任考功主察附权行私,降一级调外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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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介绍】: 明山西阳城人,字汝观。嘉靖二十三年进士。授吴江知县。善决狱。擢兵部主事。屡迁户部侍郎,谢病去。隆庆时拜户部尚书,督仓场。神宗即位,还理部事。有才智,初掌邦计,裁并诸费,去繁文十之三四。边饷告缺,而诸边岁出及屯田、盐课均无可稽。国光大加整顿。万历四年离职,临行,上所辑条例名《万历会计录》。五年,起为吏部尚书,徇张居正意,置吴中行等于察籍,声名顿损。居正卒后,为御史所劾落职,旋复官致仕。
王国光(1512年—1594年),字汝观,号疏庵,山西阳城县(今属山西省晋城市)人。官至吏部尚书。王国光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进士。授吴江知县。调仪封(今河南兰考)。擢兵部主事。改吏部,历文选郎中。三十八年正月升通政使司右通政、提督誊黄,四十年闰五月升太仆寺卿,十一月升顺天府府尹,四十二年三月升户部右侍郎、总督仓场、督理西苑农事,四十四年二月以疾乞归。隆庆元年(1567年)十月起复,以原职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河南,以养病未赴任。四年八月再起为刑部左侍郎,五年十月升南京刑部尚书,十二月改任户部尚书总督仓场。神宗即位后,隆庆六年(1572年)七月王国光重新管理户部事务。万历三年(1575年),京察拾遗,王国光被南京给事中、御史弹劾,于是上疏请求罢官,被神宗挽留。次年,王国光再次请辞,获得批准,临行将多年心得总结成《万历会计录》献上,神宗深为赞赏,发送户部订正,书成后,神宗又下诏褒扬。万历五年(1577年)冬,吏部尚书张瀚被罢官,重新启用王国光代职。不久加太子太保。王国光是万历初年张居正改革的重要助手。张居正死后,御史杨寅秋以六项罪名弹劾国光,神宗震怒,将王国光撤职。之后又念其功劳,命其复官以致仕。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病卒。《明史》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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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选明诗姓名爵里【生卒】:1524—1601 【介绍】: 明浙江兰溪人,字汝迈。隆庆二年进士。授编修。万历初,进侍读。以疏救吴中行、赵用贤,又请将中行等论居正夺情之疏宣付史馆,忤张居正谪官。居正没,再起,累迁为吏部侍郎。十九年,申时行谢政,荐志皋及张位自代,乃进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入参机务。次年为首辅。旋进建极殿。累疏论定国本、罢矿税等事。帝俱优诏报闻而已。且年老柔懦,为朝士所轻,诟谇四起,遂愤而乞归。帝慰谕勉留。然志皋已病,不能视事,惟力疾草疏争罢矿建储而已。卒于邸舍,谥文懿。有《灵洞山房集》、《内阁奏题稿》、《四游稿》。
字汝迈,兰溪人。隆庆戊辰赐进士第三,授翰林编脩历官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赠太傅谥文懿有瀫阳诗集维基
赵志皋(1524年4月16日—1601年10月8日),字汝迈,号濲阳。浙江兰溪县(今云山街道)人。隆庆二年(1568年)进士,万历年间官至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赵志皋为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己酉科浙江乡试第四十六名举人,四十五岁中式隆庆二年(1568年)戊辰科会试第七十七名,廷试第一甲第三名进士(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万历初年迁侍读。五年十一月因不满张居正恋权夺情,劝居正终丧,致拂其意,出为广东副使,于城西浮丘建吹笙亭,“开浮丘大社,与粤中士大夫赋诗”,同游者有陈堂、姚光泮、张廷臣、黄志尹、邓时雨、梁士楚、陈履、邓于蕃、袁昌祚、杨瑞云、黄鏊、陈大猷、金节、郭等等人。随以考察降解州同知,遂辞官归乡。张居正死后,于万历十一年(1583年)二月起用为南京太仆寺寺丞。万历十一年(1583年),十月升南京国子监司业。万历十二年(1584年)三月升右春坊右谕德、掌南京翰林院事。万历十二年(1584年)十月,升左谕德兼侍读。万历十三年(1585年)五月,管理纂修玉牒。万历十三年(1585年)十月,充大明会典纂修官。万历十四年(1586年)正月,补充经筵讲官,升南京国子监祭酒。万历十五年(1587年)二月,升詹事府少詹事兼侍读学士,掌本府印信,充玉牒纂修官。万历十五年(1587年)七月,充经筵讲官。万历十五年(1587年)十二月,升南京吏部右侍郎。万历十七年(1589年)十二月,改任吏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转左侍郎。万历十八年(1590年)八月,充经筵讲官。万历十九年(1591年)九月,升大学士,入阁办事。官至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入参机务。万历二十年(1592年),为首辅,以往张居正柄国,权震主,申时行继之,势犹盛。王锡爵性刚负气,人亦畏之,然而当赵志皋当到首辅,年已经七十有馀,耄矣,且柔而懦,因此被朝士所轻,诟谇四起。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二月,加少保兼太子太保。万历二十九年九月十三日(1601年10月8日),卒于官。谥文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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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明福建大田人,字德万。隆庆二年进士。授编修,进侍讲。吴中行等劾张居正夺情,居正欲廷杖。一俊上疏救,又与王锡爵诣居正陈大义。张居正颇恨之,乃告归避祸。居正死,起故官,迁礼部侍郎掌翰林院,辞疾归。既卒,家无余资。有《钟台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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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介绍】: 明湖广潜江人,字达可。隆庆五年进士。初任太平府推官,入为礼部郎中。吴中行、赵用贤劾张居正夺情,被廷杖。垓上疏救之,被谪官。后官至云南按察佥事,巡视学政,得士人心。致仕归,闭门讲学。
刘垓,字达可,湖广承天府潜江县人,民籍。湖广乡试第四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会试第一百二十六名,三甲第一百六十三名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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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生卒】:1533—1583 【介绍】: 明山东蒙阴人,字共甫,号东塘。隆庆五年进士。授编修。论张居正夺情。吴中行、赵用贤被谪又遣子送行。触怒居正,被谪为泽州判官,迁广平府推官。
公家臣(1533年3月24日—1583年),字共父、共甫,号东塘,山东青州府蒙阴县人,军籍。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山东乡试第二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二甲第七十七名进士。选庶吉士,万历元年(1573年)授翰林院编修。万历五年(1577年),因反对张居正“夺情”,贬山西泽州判官,十年升直隶广平府推官。万历十一年(1583年)张居正卒,召南京户部主事,赴任途中病卒于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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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选明诗姓名爵里【生卒】:1534—1610 【介绍】: 明苏州府太仓人,字元驭,号荆石。嘉靖四十一年会试第一。授编修。累迁至国子监祭酒。万历初掌翰林院,张居正夺情,将廷杖吴中行、赵用贤等。锡爵谏之,不纳。进礼部右侍郎,以张居正恨之,还里不出。居正死后,拜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首请禁谄谀、抑奔竞、戒虚浮、节侈靡、辟横议、简工作。时申时行为首辅,锡爵与之同郡、同科,甚相得,但性刚负气,常忤朝论。二十一年,为首辅,以拟三王并封旨,为言官所攻。八疏求罢而去。有《王文肃集》及《王文肃疏草》。
字元驭,太仓州人。嘉靖壬戌赐进士第二,累官少保兼太子太保、吏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赠太傅,谥文肃。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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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遗珠【生卒】:1535—1596 【介绍】: 明苏州府常熟人,字汝师,号定宇。隆庆五年进士。万历初,授检讨。疏论张居正父丧夺情,与吴中行同杖除名。居正死,复故官,进右赞善。历官南京祭酒、吏部侍郎。二十一年,为王锡爵排挤罢归。工诗文,与王道行等称“续五子”;又与胡应麟等称“末五子”。有《国朝典章》、《三吴文献志》、《因革录》、《松石斋集》等。
赵用贤(1535-1596)字汝师,江南常熟人,隆庆五年(1571)进士,官检讨,终吏部侍郎,谥文毅。著有《松石斋集》《三吾文献志》《因革录》等。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汝师,常熟人。隆庆辛未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以建言为民起春坊赞善历南祭酒礼部侍郎召为吏部侍郎赠礼部尚书谥文毅有松石斋集维基
赵用贤(1535年—1596年),字汝师,号定宇,直隶苏州府常熟县民籍(今江苏)常州府江阴县人。隆庆辛未进士。万历间官翰林院检讨,以谏言张居正“夺情”闻名。戊午应天府乡试第八十二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登辛未科会试第二十五名,三甲二十八名进士,选庶吉士。万历初年(1573年)授检讨。因反对张居正居丧夺情,抗疏曰:「臣窃怪居正能以君臣之义效忠于数年,不能以父子之情少尽于一日。……国家设台谏以司法纪、任纠绳,乃今哓哓为辅臣请留,背公议而徇私情,蔑至性而创异论。臣愚窃惧士气之日靡,国是之日淆也。」他与吴中行等五人一起受杖刑,时称“五贤”。用贤体胖,“肉溃落如掌,其妻腊而藏之”。张居正死后,赵用贤被起用,十一年正月恢复原职,六月升右春坊右赞善兼简讨,十一月充经筵讲官,十三年九月升司经局洗马兼翰林院修撰,充大明会典纂修官,十四年正月补充经筵讲官,晋右庶子,十五年二月升南京国子监祭酒,十七年八月升南京礼部右侍郎,十八年十二月改任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二十年六月升左侍郎、仍兼翰林院侍读学士,教习庶吉士,二十一年七月改官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寻给假回籍。二十四年卒,赐祭葬,天启初,赠太子少保、礼部尚书,谥文毅。《明史》有传。
人物简介
习孔教(1536年—1597年),字时甫,号豫川,江西吉安府庐陵县人,民籍,嘉靖戊午解元,隆庆戊辰进士。官至南京礼部侍郎。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江西乡试第一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登第三甲第一百名进士。授翰林院检讨,升编修,万历五年(1577年)八月升修撰,十月以疏救翰林院编修吴中行、检讨赵用贤等人得罪首辅张居正,十一月以考察降调。万历六年,贬任泉州府推官,升邵武府同知,得罪官僚,被革职,后归乡。张居正死后起用,担任南京礼部郎中,十二年五月升南京国子监司业,历任右春坊右谕德掌南京翰林院事,十七年三月以亲老乞归。二十年八月起复为詹事府少詹事掌翰林院印信,二十一年四月升南京礼部右侍郎,二十二年正月改任南京吏部右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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