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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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54 【介绍】: 明淮安府山阳人,字宗瀚。永乐十六年进士。授御史,历按广东、江西、浙江,累迁至刑部尚书。正统十三年参军务,镇压福建邓茂七余部。景泰初改户部尚书,进太子太保,颇厚敛以求足用。卒官,谥荣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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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濂(?
—1454年),字宗瀚,山阳人。
历任刑部尚书、户部尚书、工部尚书。
永乐十六年(1418年)进士,授监察御史。
宣德初年,巡按广东,后改按江西、浙江。
因捕钜盗不获,被免职,随后盗贼被拘捕,才恢复官职。
之后升为陕西按察使副使。
正统元年(1436年),上书请补卫所缺官。
正统三年,升为佥都御史,参赞宁夏军务。
在他的治理下,西陲晏然,并有数条河渠修建成功。
正统六年,召还,加右副都御史。
正统八年,拜刑部尚书,后因安乡伯张安事,刑部与户部互相推诿,致使户部与刑部官员连坐下狱,数日后释放。
明英宗正统时福建有邓茂七之乱,都督刘聚、都御史张阶去征讨,都不能获胜。
正统十三年(1448年)十一月,朝廷大肆发兵,命宁阳侯陈懋等人为将军前往剿匪,以金濂为参军。
陈懋跟金濂等人到达时,御史丁瑄已大破邓茂七等贼,邓茂七死,馀党拥立邓茂七兄长的儿子邓伯孙占据九龙山以抵抗官军。
金濂向众人建议,用弱兵引诱邓伯孙等出来,而埋伏的精兵便攻入邓伯孙的主阵地,于是官军俘虏了邓伯孙。
皇上于是改调张阶去讨伐浙江之土匪,而留下金濂扫平福建的其馀土匪。
当时刚发生土木堡之变,明英宗被胡人也先劫持,军事困难,金濂被召回。
言官们纷纷弹劾金濂没有军功,明景帝不向金濂问罪,反而加封他为太子宾客,还给他两份薪水。
不久改任户部尚书,加封为太子太保。。
当时明朝在各地打仗,需要紧迫的军粮跟军饷,金濂安排周到、没有遗漏,向明景帝提出提出十六项撙节的建议,国家的花用才得以足够。
不久,明英宗被也先放回来了,也先向景帝要求像先前一样派遣使者往来贸易,但景帝坚决拒绝。
金濂一再劝景帝要跟也先往来,但景帝不听。
当年景帝登基之初,下诏免除景泰二年(1451年)天下的三成税赋,金濂向有关官员发公文,只减徵稻米跟麦子的农业税,其他收白银、布匹、丝帛的所得税都没减税,照原样课税。
景泰三年,翰林学士江渊上奏时向景帝讲到这件事,景帝令命户部查明后办理,金濂心中惭愧,却抵赖说没有这件事。
给事中李侃指责金濂违诏,金濂狡辩说:“银两、布匹、丝帛,是皇上的诏书里没说要减的(跟我无关)。
如果所有税一概减免,国家预算怎么够?
”于是六部给事中、监察御史纷纷弹劾金濂失信于民,让国家累积民怨。
明景帝欲宽恕金濂,却因监察御史王允力争,不得不把金濂关入都察院的监狱。
三天后景帝还是赦免了他,免除了他的太子太保一职,改为工部尚书。
此时,吏部尚书何文渊则称“治理财政,一定要找金濂”,于是景帝恢复其户部尚书职位。
金濂上书自我澄清,并要求退休,景帝宽慰留用。
随即他又向皇帝提出,要减少军中工匠和宫廷僧侣、道士薪资等十项建议。
景泰五年(1454年)死于任上,因军功追封沭阳伯,谥荣襄。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398—1460 【介绍】: 明浙江慈溪人,字式之。
永乐二十二年进士。
宣德间任监察御史。
能辩疑狱。
正统五年以荐升陕西按察佥事。
再升右佥都御史,监刘聚军,镇压福建邓茂七。
又破山寨多处。
奉命督徐恭镇压处州叶宗留,进军迟缓,日以置酒赋诗为乐。
及闻已平定,进兵争功。
还京后被劾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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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楷(1399年—1460年11月19日),字式之,号介庵,浙江慈溪(今宁波市)人,诗人。张楷生于建文元年(1399年)三月。少能属文,有司听闻其名,补为邑庠生。永乐十三年(1415年)中举人,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登甲辰科进士。宣德二年(1427年)任兵部主事,深得尚书张本赏识。不久,任江西道监察御史。宣德五年(1430年)弹劾刑部受贿官吏,连带南京刑部尚书赵羾、南京刑部右侍郎俞士吉以下十数人,皆罢黜,名声鹊起。宣德八年(1433年)前往北京行在考绩,献《圣德颂》,意欲求进,反而忤旨。幸少保陈循营救方得免罪。正统初年(1435年)还任。正统五年(1440年),升陕西按察佥事,不久迁副使。正统九年(1444年)九月,随同靖远侯王骥与都御史陈镒巡视延绥、宁夏、甘肃诸边。正统十二年(1447年)调抚处州叶宗留等人谋反,次年,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正统十四年(1449年)在闽提督军务时,因作“除夜不须烧爆竹,四山峰火照人红”等诗句,为给事中王诏弹劾。同年,镇抚福建邓茂七叛乱,拜为监军,总制闽浙,便宜行事。景泰元年(1450年)班师回朝。廷议,以张楷无功,追论下狱。诏以寇平功赎罪,得以放归。居乡五六年。天顺二年(1458年)英宗复其右佥都御史旧职,命致仕。同年七月,张楷奉命督理陕西军饷,通过赂曹吉祥,得以重新出仕。天顺三年(1459年)事竣,召还京,转南京都察院。次年冬,来京。十一月七日卒,时年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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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423—1498 【介绍】: 明大名府浚县人,字世昌。多力善射,有文武才。景泰二年进士。授御史。天顺初至山东按察使。七年,因李贤荐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大同。在官整军经武,大修边备。成化初,兼巡抚宣府。七年,总督军务,数出边塞,击据有河套的鞑靼军。九年,率许宁、周立出榆林,收复河套。次年,为首任三边总制。旋还朝,督十二团营,累官为兵部尚书。以急于功名,附宦官汪直。十六年,从汪直出兵,至威宁海子,袭杀鞑靼军老弱。封威宁伯。直得罪,越亦夺爵除名。弘治间复起,又结宦官李广。十年,总制甘凉边务。广得罪,越颇忧恨,旋卒。越实能兵,能用将士,以结中官,为士论所轻。卒谥襄敏。
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世昌,浚县人。景泰辛未进士,天顺中以御史超拜右副都御史,巡抚大同,进兵部尚书,封威宁伯,佩征西前将军印,累加少保兼太子太傅。赠太傅,谥襄敏。有云山老懒集。
明诗纪事·乙签·卷十八
越字世昌,浚人。景泰辛未进士,授御史。擢山东按察使,再擢右副都柳史,巡抚大同、宣府。改左副都御史,旋进右都御史,总督军务。改左都御史,进三遏总制,加太子少保,还掌院事。进兵部尚书,加太子太保,提督军务。以功封威宁伯,进太子太傅,佩平胡将军印,改大同总兵官。以事夺爵除名,谪居安陆,诏复左都御史致仕。寻起总制甘凉,兼制延宁两镇,加少保。卒赠太傅,谥襄敏。有集四卷。 (《四库总目》:越魁杰之才,其诗文有河朔激壮之音,而往往伤于粗率。 《笔精》:王襄敏诗气魄雄壮,不事磨炼。如「斩蛇赤帝留神剑,堕泪铜仙泣露盘」,「仕宦得闲方是贵,世途虽好不如禅」,「妄梦几时曾得鹿,多歧何处不亡羊」。公驰驱戎马之间,而赋咏不掇,未可与操觚翰苑者并论也。 《田按:襄敏雄才逸气,不受检束,诗亦复尔。然摘其佳句如「满院落花春去早,一帘斜日燕归迟」,「骚人已负梅花约,游子空歌《杨柳枝》」,「寒夜有霜供月色,穷边无树著秋声」,「雨添野水连天远,风约闲云出岫迟」,「一水尽头僧钓月,万松深处鹤巢云」,「雨添新绿水痕浅,风落残红花片轻」,「百年人有几时健,一岁月无今夜明」,「客路苍茫愁对酒,乡山迢递厌闻鹃」,「落花寂寂空啼鸟,冷雨潇潇已禁烟」,「扶筇竹下思闲坐,阁笔花前废苦吟」,「月影到窗僧未定,秋声著树叶先飞」,「石壁扫云开梵刹,野桥分水到僧房」未尝不一一入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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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越(1426年12月3日—1499年1月12日),字世昌,直隶大名府浚县(今河南省浚县)人,景泰辛未进士,官至兵部尚书。
封威宁伯。
景泰元年(1450年)庚午科顺天乡试第三名举人,景泰二年(1451年)联捷辛未科进士,授监察御史,出按陕西。
父亲去世时,王越因为不等待继任者来接任就回乡,被都御史弹劾,得到景帝宽免。
天顺初年,启用掌管道章奏,拜为山东按察使。
天顺七年(1463年),大同巡抚都御史韩雍召还,明英宗感叹继任人选难觅,大学士李贤遂举荐王越,英宗召见,晋为右副都御史赴任。
方行即遭母丧,夺情视事。
王越到任后,修缮器甲,精简兵卒,减课劝商。
成化三年(1467年),抚宁侯朱永征毛里孩,王越赞理军务,同年秋,兼任宣府巡抚。
成化五年(1469年),蒙古军侵犯河套地区,延绥巡抚王锐求援,王越率军赶赴,在榆林,派遣游击将军许宁出西路龙州、镇靖诸堡,范瑾出东路神木、镇羌诸堡,而自己与中官秦刚守榆林城为声援。
各路部队均获胜,敌军撤退。
次年,归程途中抵达偏头关,延绥告警。
兵部弹劾其擅自撤兵,明宪宗下诏不降罪,命其赶赴延绥为援,随后破军。
后晋升为右副都御史,之后与朱永共同讨伐阿罗出,在开荒川获胜,之后论功升至右都御史。
成化六年,加总督军务,负责西方战事,之后与敌军交战。
成化七年,遣侍郎叶盛至军商议,当时明军疲劳,请求休兵,与叶盛归还。
廷臣认为河套地区不平,三边终无宁日。
当时虽然派遣八万部队,但将权不一,迄无成功,宜专遣大将调度。
于是拜武靖侯赵辅为平虏将军,敕陕西、宁夏、延绥三镇兵皆受节制,王越总督军务。
但战事不利,王越、赵辅纷纷上书蒙古势力强大,必须调遣至少精兵十五万,否则应当退到内地。
当时科道纷纷弹劾两人欺谩,恰逢赵辅得病召还,命宁晋伯刘聚代任。
成化七年,王越与刘聚在温天岭击败蒙古军,晋升为左都御史。
当时明朝三次调换大将,但都以王越总督军务。
经过数次战斗蒙古军决定大举进攻。
同年九月,满都鲁及孛罗忽、癿加思兰留妻子老弱于红盐池,大举深入,直抵秦州、安定。
王越则绕道率延绥总兵官许宁、游击将军周玉各将五千骑为左右哨,出榆林,逾红儿山,涉白盐滩,进攻其后方,并大获全胜。
满都鲁等因丧失妻子畜产,自此不敢再居河套地区,西陲从此数年安定。
成化十年,廷议设总制府于固原,举定西侯蒋琬为总兵官,王越提督军务,控制延绥、宁夏、甘肃三边,总兵、巡抚均听从其节制。
后下诏罢免蒋琬,以王越代任,至此三边设总制。
后论功加封为太子少保。
当时纪功郎中张谨、兵科给事中郭镗等弹劾其滥杀冒功,王越方自以功大赏薄,遂怏怏,称疾还朝。
次年与左都御史李宾同掌都察院事,兼督十二团营。
汪直掌管西厂用事,与王越结交。
王越在朝廷上遇到大学士刘吉、刘珝,称「汪直行事亦甚公。
如黄赐专权纳赂,非直不能去。
商、万在事久,是非多有所忌惮。
二公入阁几日,何亦为此?
」刘珝则答道「吾辈所言,非为身谋。
使值行事皆公,朝廷置公卿大夫何为?
」王越不能回答。
兵部尚书项忠罢免,王越应当升迁,但朝廷却授予陕西巡抚余子俊,王越感到不平,请解营务,优诏不许,御史自陈屡次战功,被以前兵部尚书白圭压下,乞求加官行赏。
余子俊亦称王越赏不酬功,于是王越进兵部尚书,仍掌都察院事,加太子太保,封威宁伯。
明年,寇犯延绥,王越调兵援助,颇有斩获,后因调兵与汪直结怨。
次年,下诏夺爵除名,谪居安陆,三子以功荫得官者,皆削籍。
弘治七年,尚书讼冤,诏复左都御史,致仕。
给事中季源、御史王一言交章论。
弘治十年,达延汗寇犯甘肃,廷议复设总制官,先后会举七人。
吏部尚书屠滽举荐王越,于是王越恢复原职,加封太子太保,总制甘、凉边务兼巡抚。
王越言甘镇兵弱,非用延、宁两镇兵难以克敌,后请兼制两镇。
次年分兵进攻获胜。
后加少保,兼太子太傅。
之后朝廷制置哈密事宜。
恰逢李广得罪死,后连坐至王越。
王越闻忧恨,同年冬卒于甘州。
赠太傅,谥襄敏。
弘治十二年,新科进士王阳明奉旨送王越灵柩回浚县安葬,奉工部委派监督营造王越的坟墓。
浚县流传有王阳明梦中得王越宝剑的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