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生卒】:?—1644 【介绍】: 明陕西凤翔人,字安侯。崇祯七年进士,授行人,擢御史。曾疏陈节财六议与东厂三弊,皆为思宗所纳。十五年出按四川。十七年,张献忠破成都,被执死。维基
刘之勃(?—1644年),一作之渤,字安侯,陕西凤翔县北乡刘家沟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官至四川巡按御史。张献忠破成都,刘之勃兵败殉国。崇祯七年(1634年)进士,由行人升御史。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十五年,出按四川。流贼张献忠将入蜀。秦良玉向刘之勃请兵,之勃同意其计策,但无兵可发,向蜀王朱至澍借钱,蜀王又不理会。崇祯十七年(1644年),张献忠陷成都,之勃与巡抚龙文光、建昌兵备副使刘士斗等分陴拒守,初九日黎明,张献忠命人用炸药炸楼,北楼陷,贼人入城。蜀王至澍及妃、夫人以下皆遇害。张献忠生擒刘之勃,由于刘是陕西人,贼军劝他投降。刘之勃大骂,张献忠将其凌迟,刘之勃临死前道:“宁多剐我一刀,而少杀一百姓。”南明弘光帝授之为四川巡抚,可是刘之勃已死,《明史》有传。
人物简介
徐葆初(?—17世纪),字元赤,号匠钟,扬州府江都县籍江阴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徐葆初是崇祯六年(1633年)的举人,次年(1634年)成进士,他指出双亲年老,请求改任南京得准许,八年获授南京工部都水司主事,改营缮主事。当时流寇毁坏凤阳皇陵,复修估费四十多万金,工部尚书刘定国推荐他监督工程,三年内完工,只需二十多万金。朝廷因为他的廉洁干练,十二年提拔他为营缮司郎中。弘光年间和朱日爃、贾必选、陈文显、蔡宸恩、文伯达、吴宪汤、姜绍书、包壮行、史延昙、颜俊彦、胡其枝、汪挺、余长弘、沈璇卿、周必强、郑侠如、徐弘道等人一同任职,后事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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