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于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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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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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道立(1554年—?
),字应身,号脩吾,直隶常州府武进人,军籍。
万历元年(1573年)癸酉乡试七十四名举人,十一年癸未科会试第二百五名,十四年(1586年),登丙戌科廷试二甲三十六名进士,户部观政,授兵部主事。
万历二十年(1592年)接替伍士望任建宁府知府一职,后讲学于濂洛诸贤故址。
历任河南按察副使。
二十九年四月补江西副使,三十三年九月升右参政,照旧管事。
三十六年十一月升湖广按察使兼右参议,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56—1627 【介绍】: 明陕西长安人,字仲好。冯友子。万历十七年进士。官御史,以上章言帝失德,帝大怒,欲廷杖之,因阁臣劝解得免。后被削籍。居家杜门谢客,钻研理学。光宗立,起尚宝卿。天启时官至工部尚书。卒谥恭定。有《元儒考略》、《冯少墟集》。
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仲好,长安人。万历己丑进士,改庶吉士授山西道监察御史历官副都御史谥恭定有少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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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从吾(1556年—1627年),字仲好,号少墟,陕西长安(今西安市)人,同进士出身,官至工部尚书。
万历十七年(1589年)登己丑科进士。
改翰林院庶吉士,十九年八月授河南道监察御史。
巡视中城,有宦官求见,但被他拒绝。
礼科都给事中胡汝宁奸诈狡猾,多次弹劾不去。
冯从吾揭发他作奸犯科之事,遂被调往外地。
当时正值考核外官政绩之时,冯从吾严格巡查,贿赂受请之事便不再发生。
万历二十年(1592年)正月,冯从吾上疏告戒明神宗:“陛下郊庙不亲,朝讲不禦,章奏留中不发。
试观戊子以前,四裔效顺,海不扬波;己丑以后,南倭告警,北寇渝盟,天变人妖,叠出累告。
励精之效如彼,怠斁之患如此。
近颂敕谕,谓圣体违和,欲藉此自掩,不知鼓钟于宫,声闻于外。
陛下每夕必饮,每饮必醉,每醉必怒。
左右一言稍违,辄毙杖下,外庭无不知者。
天下后世,其可欺乎!
勿以天变为不足畏,勿以人言为不足恤,勿以目前宴安为可恃,勿以将来危乱为可忽,宗社幸甚。
”神宗盛怒,想要在大殿之上杖责冯从吾。
恰逢仁圣太后寿辰,加上阁臣们竭力化解才得以倖免。
随即便告老还乡,后被起用为巡查长芦等地盐政。
冯从吾洁身自好,任内惠利商人,违法乱纪之事均有所收敛。
不久,冯从吾返回京师,适逢神宗因军政之事大罢谏官。
冯从吾也因而被革职,仍然是因为之前上疏谏言的缘故。
冯从吾生性纯朴诚实,有志于濂、洛之学,受业于许孚远。
罢官归乡后,闭门谢绝客人来访,拿来古代贤人可以作为人们行为规范的言简意赅的语句,体察考验自己的身心,学问造诣更加精深。
在家闲赋了整整二十五年。
万历四十八(1620年)明光宗登基。
冯从吾被起用为尚宝卿,后晋升为太仆寺少卿,因为兄长去世而未赴任。
不久改任大理寺少卿。
天启二年(1622年)擢左佥都御史。
不到两个月,又升任左副都御史。
廷议梃击、红丸、移宫等三大案,冯从吾说:“李可灼以至尊尝试,而许其引疾,当国何心!
至梃击之狱,与发奸诸臣为难者,即奸人也。
”自此以后朝中群小皆畏惧他。
不久,与邹元标共同创建了首善书院,召集志同道合的人在这里讲学,给事中朱童蒙上疏诋毁书院。
冯从吾说:“宋之不竞,以禁讲学故,非以讲学故也。
我二祖表章《六经》,天子经筵,皇太子出阁,皆讲学也。
臣子以此望君,而己则不为,可乎?
先臣守仁,当兵事倥偬,不废讲学,卒成大功。
此臣等所以不恤毁誉,而为此也。
”于是冯从吾再次称病求归,明熹宗温言安慰挽留。
但是给事中郭允厚、郭兴治又相继努力诋毁邹元标。
冯从吾又说:“臣壮岁登朝,即与杨起元、孟化鲤、陶望龄辈立讲学会,自臣告归乃废。
京师讲学,昔已有之,何至今日遂为诟厉?
”于是再次上疏请求归乡。
天启四年(1624年)春,起任南京右都御史,都接连推却不任。
被熹宗召见授予工部尚书。
恰逢赵南星、高攀龙等人相继离开朝廷,冯从吾连续上疏,极力请辞,熹宗遂同意其致仕。
天启五年(1625年)秋,魏党张讷上疏诋毁冯从吾,冯从吾被革职。
同乡人王绍徽向来对冯从吾怀恨在心,等到他成为吏部官员,就立刻派遣乔应甲任陕西巡抚,想搜集各种罪證获罪于他,但都没有收穫。
于是便毁掉了书院,推倒了圣贤塑像,将其扔到了城墙边角。
冯从吾不能忍受心中怒火,得病去世。
崇祯初年(1628年)明思宗恢复冯从吾官职,并追赠其太子少保,谥恭定。
与邹元标、钟羽正等人并称“西台三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