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瑗(九九三——一○五九),字翼之,泰州海陵(今江苏泰州)人,世称安定先生。以经术教授吴中。景祐初诏求知音律者,以范仲淹荐,与
阮逸同校钟律,授试秘书省校书郎。后教授湖州。教学有法,科条悉备。庆历中兴太学,取其法著为令。皇祐中,授光禄寺丞、国子监直讲。迁大理寺丞。瑗既居太学,其徒益众,礼部所得士,瑗弟子常居十之四五。嘉祐初,擢太子中允、天章阁侍讲,仍主太学。以太常博士致仕。嘉祐四年卒,年六十七。后世以瑗与孙复、石介合称「宋初三先生」。著有《
周易口义》(存)、《
洪范口义》(存)、《
皇祐新乐图记》(存)等。见欧阳修《胡先生墓表》(《欧阳文忠公集》卷二五),《
宋史》卷四三二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