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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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宋文·卷四一五一【生卒】:1098—1170 【介绍】: 宋严州寿昌人,字审言。高宗建炎二年进士。历饶州教授、知江宁县、通判江州。以忤秦桧意,罢去。桧死,擢殿中侍御史。时知枢密院事汤鹏举效桧所为,广置党羽,义问累章劾罢之。迁吏部侍郎,拜同知枢密院事。金主完颜亮南侵,奉命督师抵御,因不习军旅,措置多失当,罢提举宫观。复为言者所论,谪饶州。卒谥恭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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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宋诗【介绍】: 宋大名人,寓三衢,字中玉。王素后人。徽宗政和五年上舍出身。高宗绍兴二十五年为礼部侍郎、右正言兼侍讲。次年使金,汤鹏举劾其谄事秦桧,公然受金罢。善楷书。作梦山堂,吕祖谦等皆有题咏。
王珉,字中玉,大名(今河北大名东北)人。素之后。徽宗政和五年(一一一五),赐上舍出身。高宗绍兴十九年(一一四九),知吉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九)。二十四年,以宗正寺主簿任监察御史(同上书卷一六七)。二十五年,以右正言兼侍讲,后试礼部侍郎(同上书卷一六八)。二十六年,罢(同上书卷一七一),寓家信安。事见清嘉庆《西安县志》卷三九。今录诗二首。全宋文·卷三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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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伸,黄州(治今湖北黄冈)人。绍兴二年以布衣上书,切言时弊,诏赴都堂审察,补将仕郎。迁右迪功郎、监广州寘口场盐税。复上书言张浚非辜,乞讨刘豫,收复中原及攻关西五路。未获大用,即以所上书刻成《吐金集》传世。十九年为大理司直,继添差保宁军节度判官厅公事,通判临安府。二十七年,以汤鹏举论其因权臣得官,责监郴州酒税。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一、七二、一三二、一五九、一六五、一六八、一七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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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宋诗【介绍】: 宋眉州眉山人,徙居华亭,字元受。任象先子。高宗绍兴二年进士。居下僚,论事慷慨。秦桧死,朝廷召汤鹏举为台官,尽言投启贺之,以为当黜桧党。帝闻,从之,又释赵鼎子汾罪。历平江通判、京西转运判官、淮东提举常平。有《小丑集》。
任尽言,字元受,眉山(今属四川)人。高宗绍兴二年(一一三二)进士。二十七年,为婺州教授。三十年,由平江通判迁京西南路转运判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六、一八四)。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权发遣赣州,移知镇江府(《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四之二一)。有《小丑集》(《诚斋集》卷八三《眉山任公小丑集序》),已佚。事见《宋元学案》卷九九。全宋文·卷四二九六
任尽言,字元受,眉山(今四川眉山)人,居华亭(今上海松江),遂为华亭人。伯雨孙。登绍兴五年进士第。绍兴二十七年自婺州州学教授入为太常寺主簿。复出通判平江府,迁京西南路运判、淮东提举。隆兴二年,除直秘阁,差充江淮都督府参议官。寻除福建提刑。乾道元年致仕。著有《小丑集》十二卷、《续集》三卷。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六、一八二、一八四、一八五,《宋会要辑稿》职官三九之一五,《淳熙三山志》卷二五,《直斋书录解题》卷一八,《万姓统谱》卷六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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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宋诗【介绍】: 宋临江人,流寓天台,字子长。高宗绍兴十五年进士。历御史台主簿、监察御史,以附汤鹏举罢。除兵部郎中,继奉祠提举江东常平,知南剑、抚二州,调知袁州,未赴而卒。有《詅痴符集》。
李庚,字子长,临海(今属浙江)人。高宗绍兴十五年(一一四五)进士,调长沙尉(《攻愧集》卷五二《詅痴符集序》),知昆山县。二十六年,召为御史台主簿(《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七一)。二十七年,为监察御史,守兵部员外郎(同上书卷一七六、一七八)。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提举江南东路常平(《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八之一○四)。历知南剑、抚、袁诸州,卒。有集《詅痴符》,已佚。事见《嘉定赤城志》卷三三。今录诗十五首。全宋文·卷四六六八
李庚,字子长,台州临海(今浙江临海)人。登绍兴十五年进士第。二十六年为御史台主簿,迁监察御史、兵部郎中,出提举江南东路常平茶盐公事,知南剑、抚二州,调知袁州,未上而卒。著有《詅痴符集》。见《嘉定赤城志》卷三三,《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八之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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