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朱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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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畸 朝代:

人物简介

全宋文·卷四八六九
徐畸,字南夫,一字叔范,婺州兰溪(今浙江兰溪)人。
朱震学,得其《周易》旨要,兼明《春秋》、《礼记》。
隐居教授,学者称为天民先生。
乾道间诏求贤良,有司以畸应,力辞。
著有《周易解微》三卷,《礼记心法》二十卷,《文集》若干卷。
见《金华先民传》卷七,《宋元学案》卷三七,《宋元学案补遗》卷三七。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宋建州浦城人,徙居苏州,字叔度,世称复轩先生。
章甫子。
乐道好德,乡里谓之隐君子。
徽宗宣和中监汉阳酒税。
师事王蘋,又从朱震、吕本中游。
通经学,尤精《春秋》。
有《复轩集》。
全宋诗
章宪,字叔度,吴郡(今江苏苏州)人。徽宗宣和中监汉阳酒税(《宋诗纪事》卷九一,未详所据)。乐道好德,操履高洁,乡里谓之隐居子。师事王蘋,与朱发、吕本中游。有《复轩集》十卷,已佚。事见《吴郡志》卷二六。今录诗十二首。
全宋文·卷三一一八
章宪,字叔度,浦城(今福建浦城)人,徙居吴,甫子。宣和中监汉阳酒税。师事王蘋,又与朱发、吕本中游。乐道好德,邃于《春秋》,有《复轩集》十卷。见《王著作集》卷五附《章宪传》,《吴郡志》卷二六,《宋诗纪事》卷九一。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宋人,字叔临。
南渡后寓居巴陵,讲学极盛。
上蔡之传,始自胡安国入衡湘,朱震振之荆门,渊稍晚出,亦其一宗。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宋湖州安吉人,字见则。
朱震子。
初教授靖江府,累官监察御史、崇政殿说书,首劾时宰去之。
为丁大全所忌,左迁。
寻复为监察御史,进右文殿侍讲。
贾似道当国,众畏缩莫敢言,应元极陈时政,迁起居舍人,即日斥去。
全宋文·卷八一二三
朱应元,字见则,湖州安吉(今浙江安吉北)人,震之子。嘉熙二年登进士第。淳祐间为静江府教授,入广西帅幕。历淮东安抚司机宜文字。宝祐间擢监察御史、崇政殿说书,劾宰执谢方叔等,罢之。为丁大全所忌,被论左迁。景定初官蜀中提刑兼安抚使。四年,移浙东提举、提刑,权知绍兴府、兼浙东安抚使。五年,再除监察御史,升右文殿侍讲。直论时政,迕贾似道,以起居舍人斥去。咸淳初出知宁国府。见《景定建康志》卷四,《雪坡集》卷四,《文山集》卷四,《宋史全文》卷三五、三六,《万姓统谱》卷九,《桂胜》卷二,雍正《浙江通志》卷一二八。

人物简介

维基
朱原贞(1370年—?
),南直隶徽州府婺源县人,进士出身。
应天府乡试第一百二十一名。
建文二年,会试第二十五名;登进士第二甲第三十名,历吏科都给事中,永乐二年改詹事府府丞,出为江西广信府同知,卒于任内。
曾祖父朱祖彭、祖父朱复、父朱震达,有兄弟朱原厚、朱原昌、朱原和。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793—1853 【介绍】: 清江苏无锡人,字钟泉,号松友。嘉庆二十五年进士。咸丰间官至广西巡抚。守桂林御太平军。革职后赴江宁襄陆建瀛军务,城破而死。谥壮节。有《世忠堂集》、《中河漫口纪略》、《抚粤奏议》、《桂林守城日记》等。
人物简介
邹鸣鹤(1793-1853),字孚庵,号钟泉,江苏无锡人。华蘅芳岳父,道光进士。长期任职河南。历官知县,兰仪亭河工同知、知府、道员。治理黄河,参加祥符、中牟等河务工程。咸丰元年(1851)升广西巡抚与太平军战于桂林,战败被革职。回本籍,守江宁城,咸丰三年(1853 年)城破被杀。著有《世忠堂文集》等。
维基
邹鸣鹤(1793年—1853年),字钟泉,江苏无锡县人。
道光初年进士,在河南任职多年,治理黄河有功。
官至广西巡抚,因镇压太平军不力革职。
咸丰初协防南京,兵败身死。
同治年间追谥壮节。
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举人。
道光二年(1822年)进士,云南即用知县。
亲老告近,改发河南,署新郑县,补罗山县,有惠政。
因母丧,丁忧去官。
道光九年(1829年)补光山县,调祥符县,擢兰仪厅河工同知,护理开归陈许道。
以治河之功,晋秩知府。
历卫辉、陈州、开封府知府。
道光二十三年,黄河在中牟决口,褫职留工。
工竣,复原官,仍在工效力。
丁生母忧,服阕,署彰卫怀道,不久授江西督粮道。
文宗即位,诏举贤才,户部侍郎侯桐、两江总督陆建瀛交章以鸣鹤荐,擢顺天府尹。
咸丰元年三月二十六(1851年4月27日),调任广西巡抚。
咸丰二年四月二十五(1852年6月12日),因对抗太平军不力,革职。。
邹鸣鹤回籍,太平军已陷武昌。
咸丰三年(1853年)正月,陆建瀛赴九江督师,疏请起用鸣鹤,筹办沿江防务。
邹鸣鹤带病赴任。
不久,陆建瀛退守江宁,获罪,命鸣鹤与将军祥厚等筹备守禦计划。
江宁陷,邹鸣鹤书绝命词曰:「臣力难图报称,臣心仰答九重。
三次守城尽节,庶几全始全终。
」派人送给其子,自率队出,至三山街,被太平军认出,鸣鹤骂不绝口,被支解而死。
事闻,赠道衔,赐恤。
同治初,江南平定,曾国藩疏陈鸣鹤生平政绩及殉节状,请加恩优恤。
御史朱震言声称其为藏匿民居遇害,因此反对,编修朱福基等再次呈请下两江总督马新贻确查。
新贻覆奏,鸣鹤实为协同防守殉国,并无避匿民居之事。
于是朝廷下诏,依巡抚例议恤,予骑都尉兼云骑尉世职,谥壮节。
清史稿》有传。